山东省农业厅的介绍

2024-05-19 00:24

1. 山东省农业厅的介绍

1山东省农业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山东省农业厅的介绍

2. 山东省农业厅的主要职责

山东省农业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三)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省财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五)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拟订农业地方标准;负责有关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六)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指导、协调全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的许可和监督管理。(七)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参与拟订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八)收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有关农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忖经济运行;负责农业信导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九)制定全省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困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地;参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的有关工作。(十一)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依法负责有关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农业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十三)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十四)指导全省固有农垦单位的改革与管理;组织协调全省农民体育工作。(十五)指导、监督全省农业机械管理(包括农用运输车管理和安全监理)、扶贫开发工作。(十六)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山东省农业厅的领导分工

 王金宝: 厅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处、扶贫办。刘芳原: 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分管发展规划处、财务处、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农业影视中心、招待所、农业规划设计院、农业实业集团公司、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公司,协助王金宝同志分管办公室、人事处。庄文忠: 副厅长。分管政策法规处、科技处、果茶站、农广校、农业优质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协助王金宝同志分管人才方面的工作。  冯继康: 党组成员,畜牧兽医局局长、党组书记。分管畜牧兽医局。  王登启: 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种植业管理处、农技总站、棉技站、土肥总站、植保总站、种子总站、南繁站,负责新闻发言工作。  高明飞: 党组成员,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分党组书记。分管农业机械管理局。    卜祥联: 副巡视员。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生态农业处、环保总站、药检所、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重大农业农村经济问题的调研和全厅综合性材料的起草。

山东省农业厅的领导分工

4.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的科研机构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是全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自建院以来,经过五十余年的建设,学科发展已涵盖了全省主要农业科研领域,成为科技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学科齐全、科技成果丰硕、综合实力较强、社会效益大,对山东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研单位,全院土地面积5977亩,固定资产1.8亿元,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450台,藏书48万册(卷)。全院设有作物研究所、玉米研究所、水稻研究所、棉花研究中心、花生研究所、果树研究所、蔬菜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饲料研究所、家禽研究所、蚕业研究所、土壤肥料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原子能农业应用研究所、山东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所、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心实验室 、高新技术中心、奶牛研究中心等19个研究单位、1个试验农场。其中设有国家级、省部级检测机构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9个,驻济单位15个,济外单位4个。

5. 山东省农业厅的工作动态

济南:章丘市小麦良种检疫工作显成效小麦是章丘市的主要粮食作物,常年种植面积90万亩。为保证全市小麦良种补贴项目供种安全,有效控制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章丘市农业局秋种前高度重视小麦良种检疫工作,特别对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麦种进行认真检疫检查,确保农户用种安全。全市小麦苗全苗壮,为小麦丰收打下良好基础。一是加大产地检疫力度。根据年初供种单位提交的小麦《产地检疫申请书》,对25300亩制种田进行产地检疫。制种田分布于六个乡镇30多个自然村,面广量大,任务繁重。检查以小麦全蚀病、小麦腥黑穗病,野燕麦、雀麦为重点。最后根据检疫结果办理济麦22、良星99、济南17、良星66《产地检疫合格证》4份,实际购入项目良种5217854万公斤。二是加大对调入麦种、繁种材料的查证复检。通过抓源头、堵漏洞,切实降低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入几率。经查,2013年项目承担单位从外地调入四个小麦良种共计662146万公斤,涉及5家供种公司,均带有农业部门签发的《调运检疫证书》,手续齐全,资料完备,并已收取存档。对于良种补贴项目使用原种,更是从严要求,从源头上控制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入。三是做好室内检疫工作。为进一步确保项目供种质量安全,种子收获后,分仓存放,按4000公斤抽一个样的标准抽样,2013年共计抽取小麦种子样品47个,经室内处理显微镜检疫检验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

山东省农业厅的工作动态

6.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的下设机构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下设小麦育种研究室、小麦栽培研究室、玉米研究室、甘薯研究室、大豆谷子研究室、农产品加工研究室、办公室、会计室、试验农场、山东鲁研农业良种有限公司、山东鲁研农作物脱毒技术有限公司、山东金禾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鲁研食品技术有限公司。建有小麦品质分析实验室、分子遗传实验室、栽培生理实验室、恒温培养实验室、生化分析试验室、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实验室、大型甘薯种薯贮藏库及自动化温室等高标准实验厂所,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150余台(套),价值1000余万元。

7. 潍坊市农业局的内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设8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参与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参与农业劳模评选和管理;承办农业国外智力引进工作;承担市农民体育协会的日常工作。(三)规划财务科。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农业综合开发专项项目的有关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等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四)政策法规科(挂市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牌子)。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普法宣传教育;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五)市场与经济信息科(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牌子)。提出全市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拟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拟订农业方面市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六)科技科(挂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有关工作;承担市农业专家顾问团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承担农产品进出口的调研和贸易促进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农业方面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参与对台湾和港澳地区的农业交流与合作;负责农业涉外安全保密和农业对外宣传工作。(七)种植业管理科(挂农业保险科牌子)。拟订种植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的有关工作;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发展节水农业;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参与拟订政策性农业保险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扶贫开发工作。(八)产业化科。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度与分析;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承担国家、省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和市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监测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贴息贷款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的有关工作。

潍坊市农业局的内部机构设置

8. 济南市农业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设14个职能处室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后勤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二)政策法规处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调查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农业、农机、渔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普法宣传教育;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三)组织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承担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农业系统表彰奖励和农业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工作;参与引进农业国外智力的有关工作。(四)发展规划处(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牌子)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国家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专项项目的有关工作;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参与拟订都市型农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四荒”资源开发工作。(五)财务审计处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政策建议;负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局机关并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农业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六)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拟订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及相关信访工作;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七)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挂对外合作处牌子)提出全市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建议,指导协调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收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协调组织农产品展览、展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农业信息化工作;负责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农业方面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负责农业涉外安全保密工作。(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拟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拟订农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九)科技处(挂高新技术处、产业化办公室牌子)拟订农业科研、培训、技术推广、高新园区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承担农业科技成果、农业知识产权、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指导农业教育有关工作。负责高新园区内科技项目的筛选、论证和申报以及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审核、上报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监管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的有关工作。(十)园区管理处负责组织编制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县(市)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进区项目的立项、选址定点、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园区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驻区企业、单位的协调、评价、考核服务工作。(十一)种植业管理处(挂农业保险处牌子)拟订种植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农产品基地建设,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的有关工作;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节水农业;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农作物新品种初审推荐,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检疫工作;指导实施菜篮子工程。参与拟订政策性农业保险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十二)生态农业处拟订全市生态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有关工作。(十三)市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农用航空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方向及措施;指导农机跨区作业的工作;指导全市农机管理、安全监理、修配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和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等工作;监督管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工作;承担农机抗灾救灾、购置农机及农机田间作业用油补贴资金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工作;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十四)市渔业管理办公室(挂渔政监督管理处牌子)拟订全市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渔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全市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指导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渔业科研及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水产苗种管理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渔业产品质量、生产安全和水域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渔政管理工作和渔业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业统计工作。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局级)组织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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