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校友总会的介绍

2024-05-17 18:00

1. 东南大学校友总会的介绍

东南大学校友总会成立于1990年,是由东南大学及其前身中央大学和南京工学院、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地质学校的海内外校友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群众性社会团体。

东南大学校友总会的介绍

2. 东南大学校友总会的组织章程

东南大学校友总会章程(试行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名为“东南大学校友总会,其英文译名为General Alumni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University,英文名缩写为GAASU。第二条 本会属于联合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由东南大学及其前身中央大学和南京工学院、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地质学校的海内外校友自愿结成的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会宗旨:略。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邮编210096)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 弘扬母校优良传统与学风,鼓励校友在学术、事业上为祖国建设不断取得成就,并以此激励在校学生的成长;(二) 通过与海外校友的联谊等活动,以增进对祖国的了解,为统一大业,振兴中华贡献力量;(三) 促进海内外校友协助母校在教学、科研、学术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建设与发展;(四) 加强同海内外东南大学校友组织的联系,征集校友资料,交流信息,增加凝聚力;(五) 编辑出版《东南大学校友通讯》及校友通讯录等。(六) 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各项活动。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分两种: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 凡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二) 自愿参加本会;(三) 是东南大学校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校友:凡在东南大学及其前身各个时期的中央大学、南京工学院、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地质学校等校学习过的,各种学历层次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成人教育、留学生等以及其他形式学习的学生;凡在东南大学及其前身各个时期的中央大学、南京工学院、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地质学校等校任职任教者,包括兼职教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访问学者。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校友要求入会须提交入会申请书;(二)凡条件合格者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即为本会个人会员;(三)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外各地校友组织,要求入会,须提交入会申请书,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即为本会单位会员;(四)由本会理事会授权校友会办公室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本会产生各种机构及领导成员时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与意见,实行监督;(三)优先获得本会有关刊物、资料等服务;(四)对母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与批评;(五)校友入会自愿、会员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加与支持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四)按规定交纳会费并协助筹集本会经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积极向《东南大学校友通讯》投稿。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产生本会理事,组成理事会,必要时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工作,决定终止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教育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延期换届不得超过一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财务情况,提出议案;(五)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重大事宜,商定下届理事会换届事宜;(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等并领导其开展工作;(八)决定副秘书长、各 机 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届四年,可以连任,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其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校友会个人会员中产生,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政治素质好;(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 长最高任职年 龄不得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 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 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教育部、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可以连任但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教育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教育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校友会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请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保持与海内外校友会的联系;(六)协助接待海内外校友的参观、访问、讲学等事宜;(七)组织编辑出版《东南大学校友通讯》等刊物资料;(八)处理其他日常工作。第三十条 本会可聘请若干业绩突出的资深校友担任本会名誉会长、名誉理事,以指导工作。名誉会长、名誉理事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方可聘任。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的会费;(二)母校提供的资助;(三)校友及热心人士捐赠;(四) 向政府申请资助;(五) 利息;(六) 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财务管理委托东南大学财务处代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教育部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 内,报教育部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教育部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经在教育部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活动。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民政部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教育部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1999年6 月6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3. 东南大学校友总会的理事成员

东南大学校友总会第五届理事会成员名单 (2015年1月24日)名誉会长(按姓氏笔划排序)于广洲 海关总署署长、党组书记王赓武 中大校友、香港大学原校长韦 钰 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南大学原校长、教育部原副部长冯友松 中大校友、辽宁省原人大副主任孙 颔 江苏省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许云昭 湖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宋瑞祥 原全国政协常委,青海省原省长,国家地矿部原部长,国家地震局原局长李延保 东南大学原副校长,中山大学原党委书记陈笃信 东南大学原校长林玉英 江苏省政协原副主席黄 卫 新疆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黄小晶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福建省原省委副书记、原省长黄镇东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交通部原部长,原重庆市委书记楚崧秋 中大校友,曾任《中华日报》《中央日报》社社长钟秉林 北京师范大学原校长,东南大学原副校长名誉理事(地方校友会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其祥 北京电铁通信信号设计院原院长,北京校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方宗涛 东南大学马鞍山校友会原会长,马钢公司副总经济师冯海晏 安徽省风险投资研究院原副院长叶厚培 东南大学济南校友会原会长,济南市计委原处长叶菊华 南京市建委原总工叶善专 东南大学物理系教授,南京校友会原会长叶德文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会长,福建校友会副会长刘道镛 东南大学文学院原院长孙华逊 江西省南昌市旅游局原局长李奉吉 中大校友、东南大学统战部原部长李相基 东南大学南通校友会原副会长,南通政协秘书长李樟云 江苏省科委原副主任杨承祉 东南大学云南校友会原会长谷容先 东南大学盐城校友会原会长,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邹一诤 东南大学广州校友会原会长陈戊生 东南大学西安校友会原会长周 鹗 中大校友、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博导周锦清 南汽原书记吴大元 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原总经理,福建校友会会长吴林奎 上海市地质局原处长,上海校友会常务副会长张开荣 南京能源学院原党委书记,校友总会能源分会会长张乃通 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通信技术研究所名誉所长苏光辉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原调研员,泉州校友会会长陈光榕 福建省交通厅原调研员,福建校友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季铁安 南京华飞原总经理、东南大学校董范学恕 东南大学淮安校友会会长、淮安市人大原副主任、原党组副书记金洪钦 原南京地质学校副校长殷国光 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宓配乔 温州校友会秘书长罗德启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贵州校友会会长茅汀江 鞍山市科委原副主任,鞍山校友会会长钱志新 江苏省发改委原主任赵瑞林 东南大学校友总会原副会长,东南大学原校长助理彭沛墀 中央大学成都校友会秘书长程道喜 哈尔滨市原市委副书记,哈尔滨市原政协主席管秋云 上海校友会原常务副会长  会长易红 东南大学校长常务副会长浦跃朴 东南大学副校长,东南大学发展委员会主任副会长(执行)刘松玉 东南大学发展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会长林萍华 东南大学副校长杨树林 东南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刘京南 东南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朱建设 东南大学原校长助理,发展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刘光荣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原党委书记,原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庄宝杰 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原南京地质学校校长胡敏强南京师范大学校长,东南大学原常务副校长左惟 南京农业大学党委书记,东南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理事(校内人员)易红 东南大学校长浦跃朴 东南大学副校长林萍华 东南大学副校长刘京南 东南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王保平 东南大学副校长黄大卫 东南大学副校长杨树林 东南大学党委原常务副书记孙载阳 东南大学原副校长朱建设 东南大学原校长助理,发展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刘光荣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原党委书记,原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庄宝杰 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原南京地质学校校长刘松玉 东南大学发展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米永强 东南大学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姚志彪 东南大学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李爽 东南大学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胡焱 东南大学发展委员会原副主任黄安永 东南大学土木学院原党委书记张锡昌 东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原党委书记曹军 东南大学校友总会联络部主任张飒兵 东南大学校友总会综合部主任理事(校内职务理事-院系)陆卓谟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党委书记张立武 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朱小良 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党委书记李久贤 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张星 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施建宁 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党委书记李涛 东南大学数学系党委书记袁晓辉 东南大学自动化学院党委书记金远平 东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党委书记王勇刚 东南大学物理系党委书记洪宗训 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封卫东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王珏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院长陈良华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顾永红 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党委书记马强 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王强 东南大学体育系党委书记肖健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秦霞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党委书记王军 东南大学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王和平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党委书记孟红 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谭东伟 东南大学医学院党委书记蒋羽飞 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党委书记杨志勇 东南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原副院长理事(校内职务理事-相关部门)毛惠西 东南大学宣传部部长冯建明 东南大学发展规划部(发展规划处)部长(处长)任祖平 东南大学保卫处处长陆挺 东南大学团委书记李鑫 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史兰新 东南大学国际合作处处长孙莉玲 东南大学学生处处长任卫时 东南大学财务处处长冀民 东南大学审计处处长钱杰生 东南大学档案馆馆长陆海 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徐悦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党委书记张为公 东南大学苏州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小松 东南大学常州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乃丰 东南大学中大医院党委书记管平 东南大学中大医院原党委书记周勇 东南大学产业党工委书记何林 东南大学后勤党工委书记金志军 东南大学网络信息中心主任王健 东南大学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江建中 东南大学出版社社长理事(地方校友会人员,按地区排列)境外贾倍思 香港校友会会长江浩 香港校友会秘书长徐益平 美国硅谷校友会会长杨如春 美国硅谷校友会副会长张波 美国俄亥俄州校友会会长鲁武 美国俄亥俄州校友会曹国祥 美国中西部校友会/芝加哥地区原会长窦文 美国美国中西部校友会/芝加哥地区会长蔡明东 美南校友会/休斯顿地区会长陈怀光 美国纽约校友会会长唐元 美国大纽约地区校友会会长潘晔 美国波士顿校友会会长陈飞 加拿大温哥华校友会会长徐仪 澳洲校友会会长许言忠 英国校友会会长北京刘小明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运输司司长,北京校友会副会长刘勇 北京天恒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北京校友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赵民 北京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集团董事长,北京校友会副会长黄艳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北京校友会副会长朱立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规划科技部主任张成 东方园林产业集团总裁,北京校友商会副会长毛大庆优客工场创业投资公司创始人、董事长裴宏伟 北京市政路桥控股集团总裁,北京校友商会副会长滕云平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副总裁,北京校友商会副秘书长朱文卫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进取融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张培德 上海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所所长,上海校友会副会长李华彪 上海华彪(国际)规划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总裁,上海校友会秘书长张燕 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平 上海电力公司巡视员天津魏宏云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天津校友会副会长包俊义 天津市隆电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校友会副会长柯顺琦 天津富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校友会副会长辽宁江亲瑜 大连市政府副秘书长,大连校友会会长黑龙江常征 大唐发电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山东曲明鑫 华电集团山东分公司党组副书记、工委主任,山东校友会会长倪志纯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山东校友会副会长刘勇 山东省中鲁建筑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校友会副秘书长施雁石 山东省电力设计院原院长,山东电建一公司总经理河南董保华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原局长刘家俊 黄河水利委员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河南校友会(筹)负责人陕西霍明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西安校友会会长沈涛 陕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西安校友会副会长丁小军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校友会副会长安徽王节 安徽省合肥广电集团董事长,安徽校友会常务副会长吴优福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校友会常务副会长唐海清 合肥新威尔计算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校友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翱 安徽良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校友会副会长王晓焱 马鞍山市副市长,安徽校友会副会长陆友勤 安徽省政府外事办副主任,安徽校友会副会长张志阳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43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李宗 安徽芜湖供电公司总经理,安徽校友会淮南分会会长欧庆和 安徽省淮南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校友会淮南分会副会长张吾胜 马鞍山钢铁股份公司自动化工程公司副总经理,马鞍山校友会会长浙江陈继松 浙江省交通控股集团董事长,浙江校友会会长张苗根 江苏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浙江校友会副会长王金锋 电力工业部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浙江校友会秘书长王晓宇 浙江六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浙江校友会副秘书长胡治平 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浙江校友会副秘书长朱松华 杭州中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温州分院院长,温州校友会常务副会长陈薇薇 温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行政审批处)副处长湖北李刚 中央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大学武汉校友联合会副会长汪申生湖北荆州江汉石油学院高级工程师,中央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大学荆州校友联谊会副理事长、副秘书长熊昱 中国联通湖北省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湖南乐根成 湖南凯达集团董事长,湖南校友会(筹)会长杨建华 长沙一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校友会(筹)秘书长刘玖林 湖南凯达集团李定荣 长沙曙光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彭天祥 中航工业湖南南方宇航集团总经理福建黄庄松 福州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所长,福建校友会副会长葛松海 福建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校友会副会长胡金海 神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校友会副会长肖远骈 信泰人寿福建分公司区域经理,福建校友会副会长王崎 厦门同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校友会原会长游泳 厦门市开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校友会执行副会长黄颖峰 福建石狮电力公司总经理,泉州校友会副会长张志翔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长,龙岩校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宁 南平德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南平校友会会长高国焰 莆田荔源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经理,莆田校友会秘书长广东何可玉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七研究所原党委书记,广东校友会名誉会长王亚群 广东润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校友会会长周鹤龙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广东校友会副会长王富民 广东省交通厅总工程师,广东校友会理事长樊群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综合计划处处长,广东校友会副会长詹益华 马成(广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校友会副会长吴海军 新天下集团董事长,深圳校友会名誉会长闵瑜 深圳爱迪尔电子公司董事长,深圳校友会名誉会长满志 东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院长,深圳校友会会长陈映庭 广州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校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钱东郁 深圳市极水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校友会名誉会长陈佩云 新嘉源投资集团总裁,深圳校友会副会长广西覃业传 广西西江航运建设发展公司董事长周河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传起 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四川张琪 四川省交通厅副厅长,成都校友会会长沈骥 四川省卫生厅厅长,成都校友会副会长管峰 前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校友会副会长李海清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处长,四川高速公司副总经理,成都校友会副会长云南张辉 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云南校友会会长刘海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营养科主任,云南校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正洪 云南省建设厅原副厅长王建华 云南大学副校长贵州程鹏 贵州省建筑研究设计院研究所所长,贵州校友会秘书长海南施耀忠 民建海南省主委、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省公路勘察设计院院长,海南校友会会长陈永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海南校友会副会长徐登云 海南省公路学会会长、海南儒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校友会副会长郑尚魁 海南大学旅游学院,海南校友会秘书长江西马志武 江西省人大副主任任德清 中电投江西分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江西校友会会长肖利平 中国瑞林公司副总经理,全国人大代表,江西校友会副会长林一凡 南昌市供电公司党委书记,江西校友会副会长江苏南京地区(按姓氏笔划排名)刁立群 南京商贸旅游发展集团董事长孔善右 普天高新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总裁王金陵 江苏省安全厅厅长左惟 南京农业大学党委书记,东南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龙昌明 江苏光一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刘俊峰 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朱文俊 江苏中浩投资实业集团董事长汤晓东 江苏省建设集团原总经理吴海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李廉水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书记杨勇 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沙敏 南京三宝科技集团董事长肖渡 江苏省政协副秘书长,省农工民主党副主任委员邹建平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陈光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万年 三江学院理事长,东南大学原党委书记陈洪涛 江苏省邮政公司副总经理胡敏强 南京师范大学校长,东南大学原常务副校长祝力飞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上海路支行行长徐文宝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徐金法 江苏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洪彬 南京聚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贾小涛 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郭宏定 南京市住房建设委员会专职书记钱国超 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钱勤元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游庆仲 江苏省交通厅厅长董献忠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调研员谢建明 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熊仁民 南京审计学院原党委书记缪昌文 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蔡龙 南京市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总经理薛留忠 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顾韬 无锡市政协秘书长韩晓江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亚平 江苏建协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校友会会长於兵 通力电梯无锡公司高级顾问,无锡校友会副会长王忠东 宜兴市旅游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无锡校友会副会长,宜兴校友会会长于燮康 中外合资珠海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江阴校友会会长徐州顾玉华 徐州市工商联主席,徐州校友会会长钱宏 徐州市工程咨询中心主任,徐州校友会常务副会长常州张跃 常州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常州校友会会长宋平 常州市科协主席,常州校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谢俊辉 常州道康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州校友会副会长赵昔生 常州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常州校友会副会长葛维克 常州原音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州校友会副秘书长苏州陆留生 苏州市副市长周旭东 苏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苏州校友会副会长周原 苏州宿迁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局长,苏州校友会秘书长王卓君 苏州大学党委书记肖中伟 吴江区委办公室主任,吴江校友会会长南通马建明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南通校友会会长马啸平 南通市规划局局长费益民 南通市建设局副局长连云港石海波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连云港校友会会长祁石成 江苏齐天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连云港校友会秘书长淮安田敏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淮安校友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欧 淮安市人民警察学校校长,淮安校友会常务副秘书长盐城刘德仿 盐城工学院副院长,盐城校友会会长杨广才 盐城市电化厂原党委书记,盐城校友会常务副会长陈雨峰 江苏高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林正玉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党委书记,扬州校友会会长龚振志 扬州市邗江区区长,扬州校友会副会长张彤 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劲松 中国移动扬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扬州校友会秘书长周翔 扬州市扬子江置业公司总经理镇江汪天武 镇江市科技局原调研员,镇江校友会会长罗洪明 江苏粮油集团总经理张志明 镇江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秘书长姚志彪 东南大学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副秘书长米永强 东南大学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李爽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曹军 东南大学发展委员会联络部主任张飒兵 东南大学发展委员会综合部主任徐悦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党委书记张为公 东南大学苏州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祝力飞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上海路支行行长刘勇 北京成业保嘉科技发展公司,北京校友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李华彪 上海华彪(国际)规划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总裁,上海校友会秘书长陈映庭 广州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校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东南大学校友总会的理事成员

4. 东南大学校友总会的业务范围

一、加强同海内外各地校友会及广大校友的联络,适时走访各地校友会;二、完善并充分利用和管理好校友总会网页,做好校友信息上网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并开展网上交流;三、完善知名校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继续做好编撰《校友业绩丛书》的组稿工作;四、认真做好《校友通讯》的编辑与出版。及时将《校友通讯》内容登载上网;五、定期向海内外校友会、有关校友代表邮寄、发送校报和《校友通讯》;六、继续做好校友捐赠工作,整理好帐目,拟准备筹备设立“校友基金”;七、继续收集并录入校友通讯录,建立和完善海内外各地校友会通信网络;八、适时给校友寄发贺信、贺卡、唁电,加强感情交流,表达母校的问候。

5. 东南大学学生会的介绍

东南大学坐落于南京,是全国211工程大学和985工程大学。东南大学学生会是东南大学党委领导和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指导下的全体在校本、专科生的自治组织。一直以来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相应并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全校同学,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组织工作,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全校同学成长成才服务。

东南大学学生会的介绍

6. 南京大学校友总会的建设宗旨

南京大学校友总会的宗旨是:继承和弘扬南京大学及其前身中央大学、 金陵大学的优良传统,加强母校同海内外校友之间的联系,增进情谊,开展教育、科研、学术文化交流活动,鼓励海内外校友在各自的事业中开拓创新,共同为母校的繁荣与发展,为祖国的富强与进步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