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入需要交所得税吗

2024-05-18 10:37

1. 基金收入需要交所得税吗

在目前,基金分红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的免税;采用分红转投方式的免手续费。二者都无须缴其他任何费用的。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息股息、红利、利息时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方式派发给基金投资人,这部分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单位净值的一部分。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分红方式可以分为现金分红方式和红利再投资方式两种。现金分红方式就是基金公司将基金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派发给基金投资者的一种分红方式。红利再投资方式就是基金投资者将分红所得现金红利再投资该基金,以获得基金份额的一种方式。 【拓展资料】新手买基金要有好收益必须注意:(1)选择业绩好的基金公司,还要在这个好的基金公司里选择好的基金品种,像目前国内的华夏,博时,易方达,嘉实基金公司都是顶级的基金公司,买它们的产品一般都能跑赢大盘。现在的华夏蓝筹,博时主题,易方达行业领先,嘉实300都是不错的定投品种。当然最具安全边际的就是高折价的封闭式基金,184699,500015目前折价超过26%,是稳健投资和长线投资的首选品种。(2)要选择买入的时机,在股票市场低迷,投资人绝望悲观的时候,那时的基金净值低,有的甚至跌破面值。此时正是买入的好时机。还要选择好的卖出时机,在市场人气高涨,股指屡创新高市场上一片欢乐气氛时,果断地卖出。不要有贪心,只有这样才能赚钱。 虽然说是专家理财,长期投资,如果你选择不好基金公司和品种,以及买入、卖出的时机,照样赔钱。目前区域在3000点之下买基金风险不算很大,但到5000点区域就属于高风险区域,做长线就到此为止,任何时候赎回都是对的!(3)基金公司正在推的基金慎重买。基金公司如果正在推这只基金,那说明这只基金近阶段的涨幅已经较高,曾跟基金公司市场部的童靴打过交道,这个时候慎重购买。即使是好基金,也要考虑当前的价格是不是太贵了,这时候入手往往短期会出现回撤。

基金收入需要交所得税吗

2. 基金收入需要交所得税吗

不需要。基金的收益包含买卖的价差和分红所得的收益。投资者低买高卖后的价差和基金分红后到手的现金不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该只基金购买某只股票,该股票有分红派息,则现金分红部分会扣除所得税。以下几种情况属于暂不征税的范围:1、对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2、对个人买卖基金暂不征收印花税。3、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也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单位购买基金取得的收益是需要缴税的:1、有限合伙企业的缴税是先分后缴,和一般的企业缴税方式是一样的;2、有限合伙基金的报表是属于企业类的,因为有限企业并非金融公司。但其实,我们买基金,对应的基金经理会去买股票、债券等投资标的,而买卖股票的这个过程肯定会涉及到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基金收到成份股的分红时也要交分红税......这些费用是免不了的,但不用我们个人投资者直接承担,以分红为例,监管规定: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投资基金从不同渠道以不同方式获得投资收益,包括:1.利息收入:基金的利息收入包括优先股股息、债券存款利息,对国外的货币市场基金而言,其基金资产全部都为商业本票、可转让存单或其他短期票券,收入完全都是利息。2.股利收入:基金的股利收入是指开放式基金通过在一级市场或二级市场购入并持有各公司发行的股票,而从公司取得的一种收益。股利一般有两种形式,即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现金股利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的,股票股利是按一定比例送给股东股票作为红利。3.资本利得收入:指证券买卖的价差收入。任何证券的价格都会受证券供需关系的影响,如果基金能够在证券需求清淡、价格较低时购入,而在证券需求旺盛、价格上涨时卖出,所获价差称为基金的资本利得收入。资本利得分为已实现资本利得和未实现资本利得。相对于资本利得的是损失,它也分为已实现资本损失和未实现资本损失,构成投资基金收益的减少。基金收益中的股利、股息、利息都是指基金已经实现的收入。至于收益中的资本利得/损失部分,应当是已经实现的投资收益或亏损。基金净收益中的红利、股息、债券利息和存款利息收入,可全部分配;对已实现收益的资本利得部分,则根据具体单一基金的投资目标而定,不同的种类基金应有不同的分配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3. 什么是基金税费?


什么是基金税费?

4. 基金税收政策

私募基金还有相关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对私募基金没有专门的税收政策,不同的私募基金税收种类不同。一、私募基金的税收种类      (1)对于法人形式的基金,《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根据上述规定,法人公司形式的基金公司属于居民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对于合伙形式的基金,合伙人形式的基金属于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法》、《房产税暂行条例》等规定,法人公司制基金与合伙人制基金,符合规定的,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费的纳税人(缴费人)。符合规定的,均为扣缴义务人,应履行扣缴义务。二、私募基金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      (一)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4、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可按如下规定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的规定: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第一条关于营业税问题的规定,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条关于所得税问题的规定,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私募基金税的全部内容,各位私募基金的管理者请根据上述各要点及时纳税,切不可偷税、漏税。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不利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和谐发展,偷税漏税一经查实,情节严重者会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所以各位纳税人还是诚实纳税的好。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