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哪些?

2024-05-19 17:57

1.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哪些?

质押,股权,登记,原件,出具,公司 为加强对股权质押登记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股权是指已经在本公司登记托管的可以转让的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法人股。 二、涉及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的质押必须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须交付的文件:(一)预登记 1.股份公司同意该股东做质押的决议文件; 2.股东所在公司同意该股东做质押的决议文件; 3.出质人出具的截至质押登记申请日止未曾以该宗股权设立任何担保并且未受冻结查封的书面承诺函(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出具截至质押登记申请日止该公司未曾以该宗股权办理过质押登记的证明(见附件2)。 (二)质押登记 1.收回本公司出具的附件2; 2.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见附件3); 3.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确认)或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出质人的股权证(或托管卡)原件; 6.质押双方经公证的担保合同(主合同)和反担保合同(股权质押合同)。本公司出具《股权质押证明书》(见附件4)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见附件5)及股权质押登记送达通知(见附件6)。 四、在本公司登记托管的股权质押登记由本公司统一办理。由本公司出具给质权人的《股权质押证明书》(附件4)是股权质押登记正式生效的凭证。 五、股权质押期限界满,应由出质人主动提出解除质押的申请,质权人出具书面同意解除质押的通知书(法人代表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并返还《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原件。由本公司审核后办理解除质押登记。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哪些?

2. 关于股权质押登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一、民法典中的质权人是谁
一般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民法典股权质权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股权质权具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六条:权利质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三、担保物权有哪三种
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当做偿还债务的担保而不改变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期满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资产的价金优先选择受偿。他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拍卖抵押资产抵偿其债权;若有剩余应退回抵押人,若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偿。但对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资产不能设定抵押权。2、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转交给债权人当做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期满债务或发生当事人承诺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选择受偿的权利。在这当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3、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偿还前加以留置当做担保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是什么?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如下: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等相关材料;
3、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时间是多久?
1、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优先,这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原则。
2、法律同时作了明确的兜底规定,即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应当于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一是要提前通知,提前的时间为15日,目的是便于股东准备决定有关问题,也便于会议的顺利召开。二是通知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是公告的方式。通知时,应将会议即将讨论的议题同时通知每一个股东。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是什么?

4.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哪些?

质押,股权,登记,原件,出具,公司为加强对股权质押登记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股权是指已经在本公司登记托管的可以转让的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法人股。
二、涉及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的质押必须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须交付的文件:
(一)预登记1.股份公司同意该股东做质押的决议文件;2.股东所在公司同意该股东做质押的决议文件;3.出质人出具的截至质押登记申请日止未曾以该宗股权设立任何担保并且未受冻结查封的书面承诺函(见附件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公司出具截至质押登记申请日止该公司未曾以该宗股权办理过质押登记的证明(见附件2)。
(二)质押登记1.收回本公司出具的附件2;2.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见附件3);3.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确认)或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4.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出质人的股权证(或托管卡)原件;6.质押双方经公证的担保合同(主合同)和反担保合同(股权质押合同)。本公司出具《股权质押证明书》(见附件4)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见附件5)及股权质押登记送达通知(见附件6)。
四、在本公司登记托管的股权质押登记由本公司统一办理。由本公司出具给质权人的《股权质押证明书》(附件4)是股权质押登记正式生效的凭证。
五、股权质押期限界满,应由出质人主动提出解除质押的申请,质权人出具书面同意解除质押的通知书(法人代表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并返还《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原件。由本公司审核后办理解除质押登记。
六、质押费用,按质押股票面额千分之一收款,起点100元.
七、本办法由本公司负责解释,修改时亦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5. 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

一、正文回答股权质押指的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简而言之,出质人因为资金需求而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而获得资金的行为。如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则质押权人可以通过处分该质押的股权获得清偿。我国现行法律对于股权质押的规定主要包括现行法律对于质押标的物的规定、股权质押的限制性规定。二、分析股权质押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生效时间为股权出质登记当天。股权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股东将自己所持有的、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出质人和质权人将股权出质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的。三、股权质押登记所需时间是多久?股权质押登记所需时间一般要5-10工作日,经出质人同意可以采取转质方式处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可以采取转让股份的方式处理。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

6.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是什么样?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如下: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等相关材料;
3、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相关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一、股权出质登记应当提交资料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股权出质记载于出质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证明文件;
(六)出质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无禁止性规定的证明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7. 股权质押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登记表格,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一、股权质押提出和办理工商手续
工商局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流程:
1、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提供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将工商局要求的各项资料提交即可。
二、如何注册有限公司
注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流程有:
第一步核准名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步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资料,比如: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等。
第三步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如何办理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的流程如下: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股权质押一般同时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在条件成就时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质权。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办理去公司注册地工商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股权质押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8. 关于股权质押登记

以股权质押的,自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对质押人和质押权人均具有约束力。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一、股权可以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吗
股权可以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44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443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融资要满足哪些条件
股权质押融资要满足条件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质押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质押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外商投资公司股权出质的,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三、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贷款吗
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贷款。但一般需要征得大多数其他股东的同意才能质押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取存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记录在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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