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制项目需要批复吗?

2024-05-04 07:24

1. 备案制项目需要批复吗?

法律分析:
不需要。备案的项目不需要编写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申请报告,如果是工业及信息化的项目,就应该到当地的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备案,其他项目到发改委备案!

法律依据: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第三条 法规、规章公布后,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一)地方性法规、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二)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门报国务院备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由主办的部门报国务院备案;(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四)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由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五)经济特区法规由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

备案制项目需要批复吗?

2. 项目批文是项目备案证吗

您好,在的亲,很高兴为您解答。亲:项目批文不是项目备案证哦,两个不同概念哦。

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摘要】
项目批文是项目备案证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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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的亲,很高兴为您解答。亲:项目批文不是项目备案证哦,两个不同概念哦。

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回答】
备案制

企业投资项目除实行核准制的以外,均实行备案制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回答】
项目管理分为审批、核准、备案三种,其中:审批又分为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初步设计审批。立项就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已批准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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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审批与备案的区别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
一、公司法认缴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一)注册资本实缴制与注册资本认缴制
1、二者的相同之处:
实缴制与认缴制,是企业登记时对注册资本的两种模式。
2、二者的不同之处:
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
而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3、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的优点:
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二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三是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四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项目审批与备案的区别

4.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区别

法律分析:第一,范围不同:
项目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项目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内的项目实行核准制。
第二,内容不同:
项目备案:备案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的规定,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标准,是否属于 政府审批或核准而不应进行备案项目。
项目核准:项目核准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未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生态环境和自然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公众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前款第二项中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了备案的文件资料,不再重复提交。

5. 项目备案后就可以建设了吗?

法律分析:
签订了工程建设合同必须要备案,须到当地的住建主管部门去备案。建筑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要看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合同,需要的资料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分包工程发包人包括本条第二款、第三款中的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劳务作业发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包括本条第二款、第三款中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
第六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

项目备案后就可以建设了吗?

6. 项目备案后还需要立项吗

法律分析:没有区别,登记备案是立项的一种形式。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7. 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法律分析:1、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资的中小项目。
2、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
3、程序环节不同。过去的审批制一般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多个环节,而核准制、备案制只有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一个环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8. 项目备案后还需要立项吗?

法律分析:
没有区别,登记备案是立项的一种形式。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