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保险利益是什么?

2024-04-30 00:46

1. 投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保险利益是什么?

1、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视,两者之间无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是不能承保的。
2、投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保险利益就是债权。
3、债权人因为债权的存在,与债务人之间有保险利益关系,因为其债权能否如期获取,与债务人的身体和生命有关。
4、提醒:两者定立合同的保险金额以债权金额为上限,超过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给付。同时投保的时候要提供“借条”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

投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保险利益是什么?

2. 投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保险利益是什么?

1、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视,两者之间无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是不能承保的。2、投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保险利益就是债权。3、债权人因为债权的存在,与债务人之间有保险利益关系,因为其债权能否如期获取,与债务人的身体和生命有关。4、提醒:两者定立合同的保险金额以债权金额为上限,超过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给付。同时投保的时候要提供“借条”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

3. 投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保险利益是什么

1、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视,两者之间无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是不能承保的。
2、投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保险利益就是债权。
3、债权人因为债权的存在,与债务人之间有保险利益关系,因为其债权能否如期获取,与债务人的身体和生命有关。
4、提醒:两者定立合同的保险金额以债权金额为上限,超过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给付。同时投保的时候要提供“借条”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

投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保险利益是什么

4. 在财产保险中的保险利益是指什么?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某种合法的经济利益。凡因财产及其相关利益而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对其财产及相关利益都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具备三个成立要件,简称为三性,即合法性、经济性和可确定性。

  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凡因财产及其相关利益而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对其财产及相关利益都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有下列几种情况:

  1、现有利益

  现有的利益是指投保人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如投保人已购买的汽车、现有的机器设备和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等。

  (1)所有权人对所拥有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的所有权人,由于其所拥有的财产一旦遭受损失就会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因此其对该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可以为该项财产进行投保。例如,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为其房屋投保家庭财产险,货物所有人可以为其货物投保运输保险等。

  (2)抵押权人、质押权人对抵押、出质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抵押与出质都是债权的一种担保,当债权不能获得清偿时,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具有从抵押或出质的财产价值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因而对抵押、出质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存在。就银行抵押贷款的抵押物而言,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抵押物如果遭受损失会使银行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因而银行对抵押物具有保险利益;在借款人还清款项之后,银行对抵押物的抵押权消失,其保险利益也随之消失。

  (3)经营管理人对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的经营管理人,因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一旦遭受损失就会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而对该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可以为该项财产投保。即企业的经营者,可以为其经营的财产投保企业财产险。

  (4)财产的保管人对其保管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的保管人对其所保管的财产只要负有经济责任,就具有保险利益。例如,洗衣店对于客人已经洗完的衣物,在顾客还没有取走之前,对衣物负有保管的责任,衣物如果损坏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因而,其对那些被保管的衣物具有保险利益。

  2、合法的、预期的利益

  合法的、预期的利益也称期待利益,是指由现有利益产生的将来可以获得的利益。如出租房屋而预期可以获得的租金收人,维修设备而预期可以得到的修理费收入等。

  (1)承运人对到付的运费收入具有保险利益

  在海上保险中,一旦船舶在运输途中遭遇海难,承运人由于没有把货物运到目的地,因此就收不到运费,就会遭受运费收入的损失,即承运人对到付的运费收人具有保险利益。

  (2)投保人对保险财产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停产、减产或停业所造成的利润损失和营业中断期间所需支付的必要费用等间接经济损失具有保险利益。但是只有当投保人投保了财产保险的情况下,才能投保利润损失保险。

  3、责任利益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法律上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具有保险利益(责任保险)。投保人对其法律上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如第三者责任、公众责任、产品责任等。与此相对应的险种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还包括直接由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如雇主责任等,与此相对应的险种是雇主责任保险。

  4、信用或保证利益

  权利人对信用的安全具有保险利益(信用保险),义务人对请求保险人对信用给予保证具有保险利益(保证保险)。

5. 债权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一)诉讼前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若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债权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6. 什么是保险债权计划

险资就是保险资金。《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公布,将于2010年8月31日起施行。虽然这在保监会年初的工作计划中就是明确任务,年内出台是毫无悬念的事,但在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氛围中,保监会主席也宣布了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的“三不”政策,使得投资渠道究竟能放到什么程度一直是个不定数,此次政策的出台,给出了一个明确结论:总体上,政策是宽松的。高华证券认为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比例高于预期将会对市场带来正面影响。具体变化如下:新增两类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基建投资比例由寿险6%(产险4%)提升至10%。未上市企业股权:账面余额不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不动产: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基建投资: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由原来不高于上季末总资产寿险6%(产险4%)提升至10%。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什么是保险债权计划

保险债权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投资产品,通过发行投资计划受益凭证,向保险公司等委托人募集资金,投资主要包括交通、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或其他不动产项目,并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和预期收益的金融工具。
由于债权计划较好满足了保险资金投资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和资产负债匹配等要求,同时支援了国家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的建设,因此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与支持。
保监会已出台政策落实债权投资计划注册制度,并提升了保险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等投资品种的偿付能力认可标准,这将继续增添债权计划对保险机构的吸引力。
拓展资料:
保险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公元前2500年前后,古巴比伦王国国王命令僧侣、法官、村长等收取税款,作为救济火灾的资金。

什么是保险债权计划

8. 投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保险利益依据是什么?

1、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视,两者之间无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是不能承保的。
2、投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保险利益就是债权。
3、债权人因为债权的存在,与债务人之间有保险利益关系,因为其债权能否如期获取,与债务人的身体和生命有关。
4、提醒:两者定立合同的保险金额以债权金额为上限,超过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给付。同时投保的时候要提供“借条”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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