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份制形式的公司主要有哪两种

2024-05-05 22:05

1. 我国股份制形式的公司主要有哪两种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主要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新设设立,即2个以上200个以下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个公司;二是变更设立, 即有限责任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企业的特征主要是: ①发行股票,作为股东入股的凭证,一方面借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②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具有风险承担责任,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收益分散化,经营风险也随之由众多的股东共同分担;④具有较强的动力机制,众多的股东都从利益上去关心企业资产的运行状况,从而使企业的重大决策趋于优化,使企业发展能够建立在利益机制的基础上。 补充:股份制企业可以发行股票,但是能不能上市.取决于是不是符合下列条件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35 4.在公司拟法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总额的百分之25 6.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7.发行股票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百分之20 8.公司近三年连续盈利,预期利润率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我国股份制形式的公司主要有哪两种

2. 股份制公司的两种形式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流程:
(1)签订发起人协议。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3)组建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份公司有哪几种形式

股份公司不是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还有股份无限公司
指由若干个对公司的债务负有连带无限清偿责任的出资人所发起组成的企业法人。股份公司最早出现于18世纪的欧洲。二战后,股份公司在主要的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从股份公司的演变过程来看,股份无限公司是最初阶段。一般认为,股份无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无限清偿责任。即当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过多而破产时,若公司本身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必须以自己的动产或不动产来偿还公司债务。因此,股东所负的责任更为重大。(2)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连带清偿责任是指若干个股东对同一债务负有共同承担全部债务的责任。(3)股东担当全部经营管理职能,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在一起,股东即是资本家也是企业家。(4)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国内有住所。(5)股东可以用现金以外的财产充作股金。(6)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不得随意将本人的出资转让给他人或退出公司。(7)股份无限公司一般不公开帐目。从上述股份无限公司的特征可以看出,股份无限公司具有风险大,不利于鼓励创办企业,不能广泛筹集社会闲散资金,不利于职业企业家的形成以及企业经营的透明度低等局限性。因此,这种公司一般只适合于规模较小的企业。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已不为人们所广泛采用。
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出资没有严格按规定分为若干等份,只有各自的出资比例
股份公司各股东出资严格按规定分为若干等份
股份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是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的高级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范围比股份公司大

股份公司有哪几种形式

4. 股份公司有哪几种形式

股份公司不是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还有股份无限公司
指由若干个对公司的债务负有连带无限清偿责任的出资人所发起组成的企业法人。股份公司最早出现于18世纪的欧洲。二战后,股份公司在主要的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从股份公司的演变过程来看,股份无限公司是最初阶段。一般认为,股份无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无限清偿责任。即当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过多而破产时,若公司本身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必须以自己的动产或不动产来偿还公司债务。因此,股东所负的责任更为重大。(2)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连带清偿责任是指若干个股东对同一债务负有共同承担全部债务的责任。(3)股东担当全部经营管理职能,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在一起,股东即是资本家也是企业家。(4)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国内有住所。(5)股东可以用现金以外的财产充作股金。(6)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不得随意将本人的出资转让给他人或退出公司。(7)股份无限公司一般不公开帐目。从上述股份无限公司的特征可以看出,股份无限公司具有风险大,不利于鼓励创办企业,不能广泛筹集社会闲散资金,不利于职业企业家的形成以及企业经营的透明度低等局限性。因此,这种公司一般只适合于规模较小的企业。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已不为人们所广泛采用。
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出资没有严格按规定分为若干等份,只有各自的出资比例
股份公司各股东出资严格按规定分为若干等份股份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是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的高级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范围比股份公司大

5. 我国股份制企业的股权有几种形式

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我国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国家股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含现有资产析成的国家股)。

    法人股为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个人股为以个人合法财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经批准,由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称为外资股。

    根据资产的性质,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股份和集体所投资形成的股份可统称为公有资产股。其余的股份为非公有资产股。

我国股份制企业的股权有几种形式

6. 股份公司设立形式主要主要有哪些

股份公司设立形式主要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7. 股份公司设立形式主要主要有哪些

股份公司设立形式主要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一、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多少种方式
一是全部资本由发起人缴纳,二是由发起人缴纳一部分,其余部分由募集而来。相应的就产生了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以这种方式设立公司的特点是:不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设立公司简便,只要发起认足了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它要求各个发起人有比较雄厚的资金。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只需投入较少的资金,就能够从社会上聚集到较多的资金,从而使公司能够迅速聚集到较大的资本额。但是,由于摹仿设立涉及到发起人以外的人,所以,法律对摹仿设立规定了较为严格的程序,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些
一、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二、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设立公司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股份公司设立形式主要主要有哪些

8. 股份公司设立形式主要主要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设立形式主要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