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末结转如何做分录

2024-05-10 07:05

1. 事业单位年末结转如何做分录

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交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经营结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
(1)将经营结余和事业结余转入“结余分配”:借:事业结余经营结余贷:结余分配
(2)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贷:应交税金
(3)计算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贷:专用基金
(4)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借:结余分配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事业单位年末结转如何做分录

2. 事业单位年末结转会计分录

事业单位年底结转分录有:1.将经营结余和事业结余转入结余分配,借:经营结余,事业结余;贷:结余分配;(2)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贷:应交税金;(3)计算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贷:专用基金。(4)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借:结余分配,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交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经营结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
(1)将经营结余和事业结余转入“结余分配”:借:事业结余经营结余贷:结余分配
(2)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贷:应交税金
(3)计算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贷:专用基金
(4)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借:结余分配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交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
经营结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
(1)将经营结余和事业结余转入“结余分配”:
借:事业结余
经营结余
贷:结余分配
(2)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
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3)计算应提取的专用基金:
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
贷:专用基金
(4)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借:结余分配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3. 事业单位年末结转如何做分录

事业单位年末收支结转程序:
 
 1、年终,应将“事业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借:事业收入,
 
 贷:事业结余。
 
 2、年终,应将“经营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经营结余”科目:
 
 借:经营收入,
 
 贷:经营结余。
 
 3、年终,应将附属单位缴款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借:附属单位缴款,
 
 贷:事业结余。
 
 4、年终,应将其他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借:其他收入,
 
 贷:事业结余
 
 5、年终,将拨出经费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借:事业结余,
 
 贷:拨出经费。
 
 6、年终,将本期的“经营支出”、“销售税金”转入“经营结余”帐户:
 
 借:经营结余,
 
 贷:经营支出、销售税金
 
 7、年终,将上缴上级支出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帐户:
 
 借:事业结余,
 
 贷:上缴上级支出。
 
 8、年终将对附属单位补助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帐户:
 
 借:事业结余,
 
 贷:对附属单位补助。
 
 9、年终,将结转自筹基建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帐户:
 
 借:事业结余,
 
 贷:结转自筹基建。
 
 10、经营结余贷方余额为实现的经营盈利,借方余额为经营亏损;
 
 (1)若盈利: 
 
 借:经营结余,
 
 贷:结余分配。
 
 (2)若亏损: 
 
 借:结余分配,
 
 贷:经营结余。
 
 11、结转事业结余差额:
 
 (1)若为盈余: 
 
 借:事业结余,
 
 贷:结余分配。
 
 (2)若为超支: 
 
 借:结余分配,
 
 贷:事业结余。

事业单位年末结转如何做分录

4. 事业单位年末结转如何做分录

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交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经营结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
(1)将经营结余和事业结余转入“结余分配”:借:事业结余经营结余贷:结余分配
(2)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贷:应交税金
(3)计算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贷:专用基金
(4)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借:结余分配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5. 事业单位年底会计如何结转

借: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贷:事业结余
借:事业结余
   贷: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
借:经营收入
   贷:经营结余
借:经营结余
   贷:经营支出
(可以转入事业单位结余分配的有:事业收支的结余和超支金额,经营收支的结余金额)
借:事业结余
    经营结余
   贷:结余分配
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
            ——应交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专用基金
借:结余分配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事业单位年底会计如何结转

6. 事业单位结转结余的分录

(一)期末账务处理: 
1.基本支出的账务处理: 
(1)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 
借: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 
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2)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支出结转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的账务处理:
(1)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收入结转 
借: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 
贷: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2)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出结转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二)年末账务处理: 
1.“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余额是财政补助收入中的基本支出补助收支形成的,一般都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所以无需进行额外的账务处理。 
2.“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余额是财政补助收入中的项目支出补助收支形成的,应根据资金性质分析处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应转入财政补助结余,需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的,按规定上缴或注销额度。 
(1)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财政补助结余 
(2)按规定需要上缴或核销结余资金的 
借:财政补助结余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3)按规定上缴或核销结转资金或额度的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7.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年初财政补助结转怎么做分录

年初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建立新账不需要做分录。
现摘录附件《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有关内容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二)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2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3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2012年12月31日原账科目余额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新旧账衔接)
其中:“事业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基金”科目,但不再在该科目下设置“一般基金”、“投资基金”明细科目,其核算范围也较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所属“投资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并对所属“一般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扣除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数额后的余额)进行分析: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余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的概念:
1、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2、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旧制度的“事业基金”中包含了这两项,在建立新账时要根据上述概念加以分析,将属于这两项的余额分离出来记入新账的期初余额。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年初财政补助结转怎么做分录

8. 事业单位编制本次业务的会计分录和期末的结转分录 谢谢!

事业单位结余超支部分不能挂应收款,非财政补助结余超支在“事业基金”借方反映,财政补助结余超支在“财政补助结余”借方反映。年终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规定程序结转:先收入、支出转入结余,即分别转入事业结余、财政补助结转、经营结余;再对非财政结余进行分配;最后分配后转入事业基金、财政补助结转转入财政补助结余。简单过程即:
1、非财政补助收支——事业结余、经营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事业基金;(经营结余超支不结转)
2、财政补助收支——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
详细过程看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的事业结余、经营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财政补助结转、事业基金、财政补助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