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都离职了两个月了,还不给,单位名称叫青岛

2024-05-17 16:11

1. 青岛的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都离职了两个月了,还不给,单位名称叫青岛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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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你好,青岛市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可以打哪个部门举报?

1、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2、企业不依法向员工支付工资,是违法行为。对该违法行为,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管辖,所以你们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3. 青岛云鼎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工资待遇

对公司了解又愿意在这里说的很少。有机会去公司多了解些,能和员工单独聊聊那是最好了,或者到公司周边问问附近的人,比如门卫、保安、小店的老板唠唠,这些信息比较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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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青岛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青岛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2009-03-24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中路193号汇智广场1501-1502室。
青岛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211686750657C,企业法人薛金霞,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青岛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防水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469992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1000-5000万和100-1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756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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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青岛云鼎置业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青岛云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9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等。
法定代表人:薛常明
成立时间:2011-12-29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7028423004145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原北京路10号1栋0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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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青岛个人拖欠工资怎么解决?明天给明天给、推来推去一推再推三个多月了就是不见给,请问如何追讨?

你看一看单位是在青岛市哪一个辖区吗?然后就去所在辖区的劳动监督执法大队去反映情况,这是专门处理劳资纠纷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解决的。

7. 青岛即墨老板拖欠离职员工工资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青岛即墨老板拖欠离职员工工资怎么办

8. 为什么青岛的好多企业都拖欠工资,要么就是外包了

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和经济好不好没关系,完全是企业诚信的问题。于情于法都说不通的。就算企业倒闭了,工资也不能拖欠。
楼上那位说什么订单少,没办法之类的纯属扯皮。没办法就关门,卖了设备卖公司。也不能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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