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由谁来定价收费

2024-05-02 06:47

1. 人防车位由谁来定价收费

法律分析:该类车位虽由开发商投资开发建设,但开发商并不享有产权,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开发商使用管理,收益归开发商所有。人防车位是指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防空地下室,战时或灾难时用于人员躲避之用,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不能办理产权证的物业。人防车位由开发商投资建设,使用权及管理权归属开发商,该类车位不属于公共(或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人防车位由谁来定价收费

2. 人防车位收费标准有何规定?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定价依据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原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经批准占用公共道路建设的停车场(点),以及城市交通场站、旅游景点、公立医院等具有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如何制定?      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属地管理,由机动车停放设施所在地的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和法定定价程序,综合考虑停车设施运营成本、地理位置、供需状况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对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并考虑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实行级差收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实行较高收费和短时间的免费停放;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实行低收费和较长时间的免费停放。      三、天长市人防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地上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机动车临时停放90分钟内(含90分钟),免收停车费;      停放时间在90分钟以上—5小时(含5小时),小型车2元,中型车3元;      停放5小时以上—12小时(含12小时)小型车4元,中型车5元;      停放12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辆·次(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连续停放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限额为:小型车8元/辆·次,中型车10元/辆·次。      (二)地下人防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地下人防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130元/辆/月。      (三)地上机动车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标准重新计费;地上停车位对新能源汽车,按同车型收费标准优惠1元。      (四)地上停车位长期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收费人按照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原则,与消费者协商确定。      (五)停放车型以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车型为准。      (六)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电、供气、市政工程等抢修车辆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应急抢险车、军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七)本批复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      四、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收费应遵循哪些规定?      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应在停车场进出口的醒目位置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标明服务内容、收费依据、车辆类型、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免费停放时间及免费停放车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咨询电话:0550-7770208

3. 小区地下人防车位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没有统一标准。小区停车位可以收费,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收费。收费必须取得市物价部门的允许,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地下人防车位收费标准

4. 人防车位可以买卖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人防车位是不可以买卖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5. 人防车位可以买卖吗

人防车位是不可以买卖的。人防车位的产权既不是开发商,也不是个人,而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因而人防车位是不可以办理产权证,也就无法进行买卖了。人防车位在得到人防部门的同意之后,是可以租赁的,租赁的时间一般是在20年左右。人防车位20年后怎么办人防车位20年后如果想继续使用,也是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续约。一般情况下,人防车位是不可以买卖的,只具备使用权。在购买车位时,为了更好的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避免车位到期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一定要立字签订合同,避免自身权益处于被动的状态。开发商把人防车位一次性租20年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六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人防车位可以买卖吗

6. 人防车位可以买卖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不能进行买卖、交易、赠予等产权转移活动,以保证市政公用设施的性质不发生改变。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规定统一管理,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人防车位收益属于谁
投资人。人防车位属国家所有,但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属于投资人。
综上所述,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不能进行买卖、交易、赠予等产权转移活动,以保证市政公用设施的性质不发生改变。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二十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7. 人防车位可以买卖吗

人防车位不可以买卖。人防车位是指人防工程里的车位,其使用权由城市的人防办公室授权给建筑物的建设机构,而建筑机构可以转让人防车位的使用权给个人和机构,租赁期限最多20年,超过20年后可继续租借。
一、人防工程做投资可以赚钱吗
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情况下,人防工程是可以用于商业的。人防工程的使用方法人防工程具有良好的防护性能,然而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必须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要求,才能达到防护目的。待蔽人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在得到转入战时状态的预警号令后,要保持沉着镇静,服从城市人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迅速而有秩序地做好防护准备。准备好进入人防工程掩蔽应携带的物品:包括密闭存放不易腐烂的食品和饮用水,个人常用药品,手电筒,可用作个人防毒的器材,个人生活必需品以及证件等。切忌携带有味、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程的包裹体积不能过大,要便于进出工程。懂得各种防空警报信号及其相应的行动内容,熟悉自己待蔽工程的位置、通往工程最短的路线,以及人防工程入口白天、黑夜的识别标志。听到空报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进入附近的人防工程。进入人防工程时,要保持镇静,服从人防工作人员的组织指挥,切忌在工程口部造成人员混乱和拥挤,影响进入工程的速度。在人防工程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吸烟,少饮水,不随地大小便,饮食残余物、垃圾要集中密闭存放。待蔽时要安静坐、卧,少活动,不打闹,保持体力,减少工程内氧气消耗。不要乱动工程内的各种设备。
二、地上车位能不能出租?
小区地上车位可以出租(看情况而定)发商自建的小区地上停车位,并且取得车位、车库或用地产权,是可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这种停车位出租是合法的,拥有产权的车位产权期限为70年,也就是说在70年内可自行出租盈利;小区地上公摊车位,这是一种已纳入公摊面积建设的车位,譬如小区露天停车位,是归业主们共同所有,这种停车位不能出售产权,但业主们可共同协商对外出租车位获取盈利;对于人防工程规划内的人防车位,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不可出售。
三、车位转让协议怎么写有效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见证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六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人防车位可以买卖吗

8. 人防车位可以买卖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不能进行买卖、交易、赠予等产权转移活动,以保证市政公用设施的性质不发生改变。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规定统一管理,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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