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2024-05-18 23:47

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一、残保金代征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二、残保金代征的标准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三、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如何计算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应缴纳残保金。缴款时间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时间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四、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如何计算缴款金额

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保金金额。

例如:某单位2007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50(人)×1.7%]。如其在2007年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2008年应缴纳残保金18409元[21658(元)×50(人)×1.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2. 残疾人保障金

一、  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各用人单位应在每年的审核期内,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可从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地税局网站下载或到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和2005年单位职工总数的证明,到注册地的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二、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申报时还应持以下材料  1.《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领取方法同上);  2.残疾人职工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4.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持同级人事部门的证明);  5.残疾人职工上一年度年6月和12月的工资表原件;  6.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市社会保险基数申报表)原件。  三、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四、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由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当年征缴标准(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的标准,核定其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计算。  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当年征缴标准×(当年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残疾人职工数)五、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间和方式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应在审核期内,从以下三种方式中自行选择一种缴款方式:  1.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2.到地税服务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按照核定金额自行填写后到银行缴款;  3.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网络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六、  其他1.对逾期不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单位,由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其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核定其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2.对逾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除追缴应缴金额外,按每日5‰计收滞纳金。

3. 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问题

1,该年度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安置比率0.8%-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 60%*(1-减免比率) =(6*0.8%- 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 60%*(1-减免比率)。 2,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余”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超比例安置残病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如果公司没有录用残疾人的,必须缴纳工资总额的1.6%作为残疾人保障金。  必须相当于员工总数1.6%的残疾人就业。即录用一个残疾人的支出可以抵掉62.5个健康人的工资总额的残疾人保障金。(1÷1.6%=62.5) 残疾人最低工资标准为300元/月(05年是230元/月)如果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是1500元/人,则如果缴纳残疾人保证金:  1500元×62.5人×12月×1.6%=18000元  上述支出即作为不录用残疾人必须缴纳的残疾人保证金。  如果公司录用一个外地的残疾人(只要提供残疾人证及身份证即可),则:  (300元+187.5元综保)×12月=5850元  18000-5850=12150元,即如果录用一个外地残疾人,每年可以节省12150元。  相应可以计算出录用本地残疾人交镇保、城保的支出及节约的成本。  4,注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地的比例不同,按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部分按实际比例数缴交。  缴纳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保障金数额=(本单位2005年度12月份在职职工总数×征收比例-在岗残疾人数)×本市上年职工年人均工资(2009年度)。  在岗残疾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办理社会保险的本市户籍残疾人(安排一名盲人或一级肢体残疾人就业的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

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问题

4. 残疾人保障金征收标准

各个省区的经济条件不一样,公式标准有所区别。
应缴保障金计算公式为:
(年末单位职工总数×1.6%-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 × 0.6 

有些省没有  × 0.6   (打六折),如果是经营亏损的话,要出具亏损证明,可以申请免缴。

建议你还是到当地的残联就业中心或者地税务部门咨询下,也可以到当地残联的网站查询。

5. 残疾人保障金如何缴纳?缴纳有什么要求?

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
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用人单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的。在审核通过后,由残保金审核机构根据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现场打印《一般缴款书(收据)》。
2、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审核残保金的,可提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待审核通过后,使用残保金代征系统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残疾人保障金如何缴纳?缴纳有什么要求?

6. 残疾人保障金

一、残保金代征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二、残保金代征的标准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三、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如何计算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应缴纳残保金。缴款时间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时间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四、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如何计算缴款金额

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保金金额。

例如:某单位2007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50(人)×1.7%]。如其在2007年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2008年应缴纳残保金18409元[21658(元)×50(人)×1.7%]。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7. 交残疾人保障金的根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

应缴保障金计算公式为(各个省区的经济条件不一样,公式标准有所区别):

(年末单位职工总数×1.6%-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 × 0.6 

有些省没有  × 0.6   (打六折),如果是经营亏损的话,要出具亏损证明,可以申请免缴。有安置残疾人也可以免缴。

建议你还是到当地的残联就业中心或者地税务部门咨询下,也可以到当地残联的网站查询。

交残疾人保障金的根据是什么

8. 残疾人保障金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退休人员已不具备劳动力资格,因此企业返聘的退休人员和退休残疾人员不计入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和安置残疾人比例中。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应缴纳的保障金=(8×1.5%-0)×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0.12×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例,你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000元
则,应缴纳的保障金=0.12×20000=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