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构成

2024-05-20 07:27

1. 工会组织构成

中国工会的组织体制,是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一领导下,分别建立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两大组织系统。
地方各级工会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总工会的权力机构,由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召集,每5年举行一次。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和同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区的工会工作,定期向上级总工会报告工作。
我国各级地方工会组织的建立与国家行政区划相统一,分为三级:省、直辖市、自治区总工会;省辖市、自治州总工会或省、自治区地区工会办事处;县(市)、旗总工会。
产业工会是按照产业系统建立起来的工会组织。产业工会的设置主要分为全国产业工会和地方各级产业工会。全国产业工会的设置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需要确定。

扩展资料:中国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 。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执行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有关职工群众的重大问题。
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原则,各产业建立全国的和地方的产业工会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的地方总工会,分别成为当地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的领导机关。中国工会受同级共产党委员会和它的上级工会的双重领导,以同级共产党委员会领导为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全国总工会

工会组织构成

2. 工会组织构成是什么?

1、工会主席,副主席。
2、工会内设组织、宣传、劳动及班组管理等专职,这一项应该视单位的需要而设置。
3、小部门内可分设工会小组及工会小组长如果单位小,体制简单,就不用这么麻烦我这个是比较大的国企的工会组织构成。
1.工会组织是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在现代各种社会组织中,工会是由劳动者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组织。工会运动涉及劳动者的经济生活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在劳动关系的形成和变化之中有着重要的影响。
2.工会的存在,也是以劳动者的代表身份,就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劳动问题与雇主一方进行交涉,诸如劳动工资、劳动工时、劳动待遇等方面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而进行活动的。作为劳动者群体的代表,工会成为市场经济中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劳动力所有者的代表。

3. 企业工会组织机构图

企业工会组织图可以参考下图:
工会组织结构图
1、工会组织是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在现代各种社会组织中,工会是由劳动者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组织。工会运动涉及劳动者的经济生活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在劳动关系的形成和变化之中有着重要的影响。
2、工会的存在,也是以劳动者的代表身份,就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劳动问题与雇主一方进行交涉,诸如劳动工资、劳动工时、劳动待遇等方面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而进行活动的。
3、作为劳动者群体的代表,工会成为市场经济中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劳动力所有者的代表。

企业工会组织机构图

4. 工会组织机构设置

工会组织机构具体如下:基层工会组织的主要形式: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小组,选举工会主席或工会小组长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职工人数较少的用人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可由职工直接申请加入所在地的村社区工会。工会委员分工:组织委员、生产委员、财务委员、宣传委员、民主管理委员、劳动保护委员、女职工委员、生活委员等,1人可兼数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5. 工会组织机构设置

工会组织机构设置具体如下:1、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2、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3、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4、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5、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成员;6、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第八十八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工会组织机构设置

6. 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包括哪些?

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大致可以分为全国性机构、地方性机构和产业性机构和基层机构。
1、全国性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
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同级工会领导下的具有民主性、代表性的全国性的女职工组织。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总工会、中央国家机关、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各产业工会的女主席(女副主席)或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全国总工会机关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国家中央有关部门领导、社会女专家学者等组成,并设顾问若干人。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女职工工作的全总女副主席担任,副主任由全总女职工部部长及副部长担任。女职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全国总工会设立的女职工部同时承担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由部长和副部长主持日常工作,重大问题提交女职工委员会常委会讨论决定。
2、地方性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
地方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按照国家行政区划分建立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自治州、县(自治县)等地方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省、市级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是女职工部承担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县级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有条件的也可以设立女职工部,负责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产业性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
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按照同一国民经济部门或性质相近的几个国民经济部门,在产业工会组织的基础上建立全国性和地方性的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除铁路和民航、金融外,地方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行以地方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领导。
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接受同级工会领导的同时接受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指导。
4、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
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是指县以下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7. 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包括哪些

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大致可以分为全国性机构、地方性机构和产业性机构和基层机构。
1、全国性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
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同级工会领导下的具有民主性、代表性的全国性的女职工组织。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总工会、中央国家机关、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各产业工会的女主席(女副主席)或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全国总工会机关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国家中央有关部门领导、社会女专家学者等组成,并设顾问若干人。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女职工工作的全总女副主席担任,副主任由全总女职工部部长及副部长担任。女职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全国总工会设立的女职工部同时承担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由部长和副部长主持日常工作,重大问题提交女职工委员会常委会讨论决定。
2、地方性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
地方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按照国家行政区划分建立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自治州、县(自治县)等地方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省、市级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是女职工部承担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县级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有条件的也可以设立女职工部,负责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产业性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
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按照同一国民经济部门或性质相近的几个国民经济部门,在产业工会组织的基础上建立全国性和地方性的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除铁路和民航、金融外,地方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行以地方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领导。
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接受同级工会领导的同时接受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指导。
4、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
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是指县以下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一、女员工怀孕能否被辞退
《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权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六种情形。
1、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职工经常有迟到、早退或其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女职工怀孕也不在保护之列。
2、在试用期间
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怀孕,则可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被辞退。
3、有严重失职行为
如果怀孕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4、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兼职影响本职工作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六种情形都是劳动者本身存在重大过错,因此虽然《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二条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规定了特殊保护,但保护的范围并不及于该法的第三十九条,也就是说,一旦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这六种情形之一,作为用人单位的一方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包括哪些

8. 工会组织机构设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九条之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2.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3.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