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能取出来吗

2024-05-16 01:33

1. 维修基金能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卖方可取出属于自己的房屋维修基金,由买方重新开立账户,另外缴存。实际当中也可以直接把维修资金账户转移给买方(过户),如何处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二手房一般没有维修基金。只有一手房会有,不需要给卖方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维修基金能取出来吗

2. 维修基金可以取出来嘛

法律分析:可以,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5%-8%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5-8%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多层(含别墅)50元/㎡(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
房屋维修基金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x比例x面积。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3. 维修基金可以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可以,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5%-8%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5-8%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_、多层(含别墅)50元/_(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房屋维修基金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x比例x面积。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维修基金可以取出来吗

4. 维修基金利息,能取出吗

1、由于维修基金属于所有业主所有,个人不能提取
2、维修基金以及产生的利息由于是其自身性质决定,必须通过业主大会决议通过使用。通常情况下也是在对房屋及配套设施以及相关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进行大修、翻修等重大工程时候使用,关于提取这些维修基金也是专管专用的,委托的单位有当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5. 住房维修基金存折如何领取

 维修基金不能提取。
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用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属业主共用的公共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更新,费用开支。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在代收购房人的维修资金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售商品房的维修资金存入专户银行,并领取维修资金专用存折,发给购房人。

住房维修基金存折如何领取

6. 维修基金个人可以取出来嘛

法律分析:可以,房屋维修基金在有下列情形的时候可以提取: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出现损坏,需要维修或者改造的。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7. 维修基金个人可以取出来吗

一般来说是个人不可以提取房屋维修基金的,物业才可以提取房屋维修基金来修缮整个小区楼房。建立维修基金是完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的保障机制。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由房管部门监管,所有权归购房人,不得挪作他用。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区域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到期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用于私人和其他方面。一般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路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箱、垃圾通道、化粪池、排烟排气通道、水泵、水箱、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一般共用部位包括:小区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楼梯、门厅、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维修基金个人可以取出来吗

8. 维修基金个人可以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可以,房屋维修基金在有下列情形的时候可以提取: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出现损坏,需要维修或者改造的。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