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债券应提交什么文件

2024-05-09 07:43

1. 公开发行债券应提交什么文件

证券法第17条规定,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4)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5)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公开发行债券应提交什么文件

2.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法定形式,公司债是公司债券的实质内容。
1、发行公司债的一般条件:
(1)发行主体;
(2)发行公司的净资产额;
(3)发行公司的累计债券总额;
(4)发行公司的盈利能力;
(5)所筹资金的投向;
(6)债券的利率水平;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发行公司债的禁止性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金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一、发行债券的程序怎么走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申、请发行
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告募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在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3)债券的利率;
(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5)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6)公司净资产额;(7)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8)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5、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6、公司债券存根簿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务的编号;(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债券的发行日期。
7、发行中不当行为的纠正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审批公司债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程序怎么走

一、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法定形式,公司债是公司债券的实质内容。
1、发行公司债的一般条件:
(1)发行主体;
(2)发行公司的净资产额;
(3)发行公司的累计债券总额;
(4)发行公司的盈利能力;
(5)所筹资金的投向;
(6)债券的利率水平;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发行公司债的禁止性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金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二、发行债券的程序怎么走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申、请发行
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告募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在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3)债券的利率;(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5)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6)公司净资产额;(7)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8)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5、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6、公司债券存根簿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务的编号;(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债券的发行日期。
7、发行中不当行为的纠正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审批公司债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程序怎么走

4.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要注意什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1、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3、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5. 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内容

一、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
2、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3、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4、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6、债券担保情况;
7、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8、公司净资产额;
9、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10、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二、需要报送哪些文件?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4、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5、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申请发行公司债券要注意的:
1、发行人依法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
2、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内容

6.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如何核准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程序:
1、提出申请;
2、受理。公司债券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审查。审核工作遵循双处双审、书面反馈、集体讨论的原则;
4、行政许可决定。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条件登记程序是什么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登记程序:
1.申请:申请人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
2.受理:受理人员网上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受理申请后发送到审查环节。
3.审查:受理申请后,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
4.决定:审查通过后,受理人员作出许可决定,制作《营业执照》。
三、企业股东变更程序
企业股东变更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7.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要符合哪些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二)债券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三)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批准,不得用于弥补损失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我国哪些债权人可以申请发行公司债务?
可以申请发行公司债的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二、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三、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二、上市公司有哪些类型
(一)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债券型上市公司
(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3)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4)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要符合哪些条件

8.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的,发行人应当在后续发行中及时披露更新后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并在每期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上市公司可持有自己的股份吗?
可以。为股票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8》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尽职调查与辅导。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3)申请文件的申报。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4)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将申请文件进行预披露,并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意见,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初审结束后提交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5)路演、询价与定价。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企业在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证券公司与发行人进行路演,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当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与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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