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买房都有什么政策

2024-05-18 22:06

1. 株洲买房都有什么政策

在市内购买(自营)商社或购买商店商住两用住宅或办公住宅的人,可以通过房地产所有票、购买合同或房地产贷款相关资料、转入人员户籍身份证等申请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孩子、父母户籍转入当地城镇定居。家庭搬迁的,必须提供结婚证明书、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书等。其中购买商店商住两用房和办公室的,必须落入房地产所在地派出所的公共集体家庭。《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株洲买房都有什么政策

2. 株洲买房条件政策

法律分析: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m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