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除代持股协议

2024-05-19 02:48

1. 怎么解除代持股协议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除代持股协议:1、由实际出资人和代持股人协商一致解除;2、具有代持股协议履行不能、一方明示违约等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时,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怎么解除代持股协议

2. 解除股权代持协议案由有哪些

代持股隐名投资合法的前提。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以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那么这种委托持股是有效的。
【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的】
为防止代持股人在实际出资人不知情情况下擅自行使股东权利,代持股协议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这样其他股东也可以制止代持股人的违约行为。而且,如果代持股人私下将股权出让给了其他股东,实际出资人也可以其他股东知情而恶意受让为由宣告转让无效而取回股权。
【代持股人擅自出让或质押股权】
如名义股东未经实际投资者同意将被代持股权转让,实际投资者只能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赔偿损失,而不能主张名义股东和善意第三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为预防代持股权被转让,可以将名义股东名下的股权质押给实际投资者,实际投资者为质权人,名义股东为质押人。根据相关规定,未经质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转让被质押股权,工商登记机关不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份】
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的。真正的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代持股人死亡引发继承纠纷或离婚纠纷】
代持股人死亡或离婚时,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纠纷案件中,才能拿回自己的财产权。
排除代持股人的财产权。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代持股人行使其名下股权的财产所有权,如果出现意外死亡、离婚分割等情况时,其代持的股权不是他的个人财产,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就确保了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
【在处分股权时被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
在入股时通过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明确独立的股份转让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 代持股份怎么解除?

法律分析:
公司的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就可以拥有公司的股权,而有些出资人出资后,没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股权登记,而是以他人名义进行登记,个人如果退出代持股份的,可以将股份转让给实际出资人或者第三人,并且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代持股份怎么解除?

4. 代持股份怎么解除

法律分析:公司的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就可以拥有公司的股权,而有些出资人出资后,没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股权登记,而是以他人名义进行登记,个人如果退出代持股份的,可以将股份转让给实际出资人或者第三人,并且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 代持股协议可以取消转让么

代持股协议不可以撤销股权转让。在代持股期间,委托方可转让代持股份。委托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受托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代持股协议可以取消转让么

6. 代持股协议

法律分析:
委托人(甲方):XXX 公民身份号码:
  受托人(乙方):XXX 公民身份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XXX 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2.72 %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为 15万元整(大写拾伍万元整 )。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的投资款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XX 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股权。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实际股权(含代持股权部分)为限,根据XXX 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限内,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
  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收取代持股权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由代持股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XXX公司股东会决议指定的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另行协商承担。
  第五条代持股权的转让
  1.乙方对其被代持股权的转让(含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让股权。
  2.乙方经甲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应在 10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交给甲方。
  第六条保密
  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2.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3.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者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7. 股权代持如何单方面解除

法律分析:不能单方解除。当事人可以直接约定一份解除协议的范本,在合同中约定:解除股权代持现根据三方各自发展战略,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代持股权关系的协议,一旦同意之后,就可以直接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代持如何单方面解除

8. 工商变更股权能以解除代持股协议的方式吗

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的。1、只要在公司现有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同时仍然由自己代持的情况下,双方之间才会产生这种“股权转让+股权代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可以。2、有的公司在设立时就有人代持股权,这种就属于公司发起人的代持,代持双方之间并没有发生股权转让行为。3、有的代持是发生在公司增资的时候,新的股东增资入股但是不想显名,而是让某个原来的股东代持,这种代持也没有发生股权转让的行为。4、解除股权代持协议,并不代表一定能解除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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