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在对W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是否能依赖成本计算表做证据?急呀

2024-05-21 22:58

1. 注册会计师在对W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是否能依赖成本计算表做证据?急呀

【1】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注册会计师不能依赖成本计算表做证据。
【2】当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时,注册会计师不能依赖内部审计证据,而应当采用外部审计证据。成本计算表属于内部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在对W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是否能依赖成本计算表做证据?急呀

2. 注册会计师对某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

1、超标准报账,首先就应该查明具体情况事由,然后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再允许报账。
2、应付账款支付手续需要多人参与,会计人员,审核,相关领导的审批,出纳的支付等,并不能出纳一人办理整个流程。另外月末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规定是会计编制,并不是出纳。
3、出纳人员一旦负责了记账,对账就要其他会计人员来进行。这是内控当中职权分离,相互制约的最基本要求。

3. 一注会师在对某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严重缺陷

1、不能信赖:销售发票副本为公司提供的内部文件,有可能公司未提供全部的发票副本。
2、可以信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时,公司提供的书面财务、经营材料很有可能是不真实的,而实物能提供真实的数据
3、不能信赖:公司管理层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当内控制度存在严重缺陷时很有可能是管理层的责任,因而审计人员应该联想到管理层的道德水平和胜任能力,不能相信其声明

一注会师在对某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严重缺陷

4. 审计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审计是发现其内部控制有严重缺陷,同时获取了如下证据:

由于内部控制有严重缺陷:
注册会计师必须从独立第三方等获取证据,而不应从被审计单位获取证据。
因此可以依赖的证据包括:存货监盘的记录、律师提供的声明书、审计人员对照行业平均对成本变化趋势的分析

5. 如果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及其良好注册会计师就可以只实施控制测试不实施实质?

可以不实施控制测试,一定要实施实质性程序,实质性程序中细节测试是必须的。
控制测试实施前提,预期控制运行有效或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实质性程序包括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
首先实质性分析程序还是分析程序,大多数情况下,通过它获取的审计证据证明力较细节测试弱。但审计是高保证程度的业务,需要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一定需要应用细节测试,而且是大量的。
其次,为了直接识别财务报表认定是否存在错报,审计要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具体细节进行测试,是审计中必须做的程序。
最后应对特别风险的时候,需要实施实质性程序、这些程序应当包括细节测试。因为应对特别风险需要获取具有高度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审计证据,仅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不足以获取有关特别风险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所以整个审计业务中,实质性程序是必须的,细节测试更是必须的。应用实质性分析程序大多数时候是出于成本效率考虑,细节测试成本比较高。
控制测试也是出于这方面考虑,如果控制测试结果好,可以减少实质性程序的工作量。

如果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及其良好注册会计师就可以只实施控制测试不实施实质?

6. 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提供什么保证

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提供合理保证。
内部控制审计就是确认、评价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过程,包括确认和评价企业控制设计和控制运行缺陷和缺陷等级,分析缺陷形成原因,提出改进内部控制建议。

7. 甲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发现内部控制制度极其薄弱,在执业中运用实质性程序,但未发现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民法上的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和懈怠。注意义务的客观标准有三:1、普通人的注意。这种注意义务是按照一般人在通常情况下能够注意到做为标准。对于一般人能够在一般情况下注意到却没有注意,为有过失。2、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注意。判断这种注意义务,应以行为人平日处理自己事务所用的注意事项为标准,为一种主观标准,即行为人是否尽到了注意的义务。如果行为人证明自己在主观上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应认定其为无过失;反之,则认定其有过失。3、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这种注意义务,与罗马法上的“善良家父之注意”相当,认为具有相当知识和经验的人,对于一定事件的所用注意作为标准,客观地加以认定,为一种客观标准。行为人有无尽此注意的知识和经验,以及他向来对于事务所用的注意程度,均不过问,只有依其职业斟酌,所用的注意程度,应比普通人的注意和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注意,要求过高。上述三种注意义务,从程度上分为三个层次,以普通人的注意为最低,以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注意为中,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最高。与此适应,违反这三种注意义务,构成三种过失:第一,重大过失。违反普通人的注意义务,为重大过失。如果行为人仅用一般人的注意即可预见,而怠于注意,就存在重大过失。第二,具体轻过失。指违反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注意的义务。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在主观上已尽该种注意,即存在具体轻过失。第三,抽象轻过失。是指违反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此种过失是抽象的,不依行为人的主观意志为标准,而以客观上应不应当做到为标准,因而,这种注意的义务最高,其未尽注意义务的过失为抽象轻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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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发现内部控制制度极其薄弱,在执业中运用实质性程序,但未发现

8. 注册会计师是否需要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可以承接多种业务流程。
年报的审计,资产鉴证,内控的鉴证,内控也包括多种,有专门针对销售控制,投资控制,财务管理控制等。
如果是一般的年报审计,资产鉴证,注册会计师没有必要一定要对被审计单位内控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但是可以提出内部管理建议书。
但是如果注册会计师承接的就是对于被审计单位的内控进行检验,鉴证的业务,那就必须在报表中给出被审计单位内控有效性的审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