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庭之前申请延期审理的合法性说明是什么?针对这个ST中源何平案?????

2024-04-30 00:20

1. 在开庭之前申请延期审理的合法性说明是什么?针对这个ST中源何平案?????

许兰亭律师对ST中源何平案争议问题澄清说明指出: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13日受理何平、叶新、高鹏德、柴新宇职务侵占一案,并两次作出延期审理决定,延期审理期限为自2010年9月28日至2010年10月27日和自2010年12月13日至2011年1月12日,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法院于延期审理结束后重新计算审限。
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何平等人案件的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因开庭前以检察机关要求补充侦查延期两次、以案情复杂重大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期一次、因何平辩护人申请重新司法鉴定延期一次、因叶新辩护人要求补充侦查延期一次等原因重新计算和延长期限,综合各种因素,何平等人案件仍在第一审审判期限之内。

在开庭之前申请延期审理的合法性说明是什么?针对这个ST中源何平案?????

2. ST中源何平案检察机关在开庭之前申请延期审理的合法性说明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也就是说,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诉案件后,案件即进入第一审审判程序。第165条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可以延期审理。此处的“法庭审判过程中”显然是指在第一审审判程序中,因此,检察机关在开庭之前,以补充侦查为由申请法院延期审理,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此案中,南开区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之前,于2010年9月28日和2010年12月13日两次接受检察机关的申请,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3. st中源何平案检察机关在开庭之前申请延期审理的合法性说明是什么?

"南开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13日受理何平、叶新、高鹏德、柴新宇职务侵占一案,并在开庭审理之前,于2010年9月28日和2010年12月13日两次接受检察机关的申请,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也就是说,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诉案件后,案件即进入第一审审判程序。第165条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可以延期审理。此处的“法庭审判过程中”显然是指在第一审审判程序中,因此,检察机关在开庭之前,以补充侦查为由申请法院延期审理,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此案中,南开区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之前,于2010年9月28日和2010年12月13日两次接受检察机关的申请,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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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源何平案检察机关在开庭之前申请延期审理的合法性说明是什么?

4. st中源何平案检察机关在开庭之前申请延期审理的合法性说明是什么?

"南开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13日受理何平、叶新、高鹏德、柴新宇职务侵占一案,并在开庭审理之前,于2010年9月28日和2010年12月13日两次接受检察机关的申请,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也就是说,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诉案件后,案件即进入第一审审判程序。第165条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可以延期审理。此处的“法庭审判过程中”显然是指在第一审审判程序中,因此,检察机关在开庭之前,以补充侦查为由申请法院延期审理,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此案中,南开区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之前,于2010年9月28日和2010年12月13日两次接受检察机关的申请,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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