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哪些组成部分

2024-05-07 17:57

1. 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哪些组成部分

包括: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
中国法律体系简介:中国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新华社发换届后的十届全国人大提出,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目标是“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重点将是“提高立法质量”。
中国法律体系特征:1、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本质,由这个国家的法律确立的社会制度的本质所决定。
2、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中国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相互促进。
3、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如何构成,一般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法律传统、政治制度和立法体制等因素。

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哪些组成部分

2. 法律体系由什么组成

法律分析:包括: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 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哪些组成部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是保障我们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
  从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上考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有一个。人大专门委员会、政府部门和地方都没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这些机构既没有必要更没有可能在国家法律体系之下或以外建立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主要表现形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9.外交部发布《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17.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
  18.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的批复通知
  1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
  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民商法
  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商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
  1.民法
  2.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
  3.知识产权
  4.债权
  5.婚姻家庭继承
  6.市场经济主体
  7.证券、期货、债券
  8.海商
  9.保险
  10.票据
  11.租赁

  行政法
  1.外交外事
  2.民政
  3.司法
  4.公安
  5.人事、公务员制度
  6.纪检
  7.监察
  8.档案
  9.民族事务
  10.宗教
  11.侨务
  12.港澳事务
  13.台湾事务
  14.教育
  15.科技
  16.文化
  17.新闻出版
  18.广播电影电视
  19.体育
  20.医药卫生
  21.人口与计划生育
  22.城乡建设
  23.环境保护
  24.海关
  25.旅游
  26.气象
  27.地震与地质灾害
  28.测绘

  刑法
  1.刑法综合规定与解释
  2.犯罪和刑事责任
  3.刑罚
  4.量刑
  5.自首
  6.数罪并罚
  7.缓刑
  8.减刑
  9.假释
  10.危害国家安全罪
  11.危害公共安全罪
  1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4.侵犯财产罪
  1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6.妨害婚姻家庭罪
  17.危害国防利益罪
  18.贪污贿赂罪
  19.渎职罪
  20.军人违反职责罪
  21.反革命罪(废)

  经济法
  1.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
  2.计划、投资
  3.财政
  4.税收
  5.金融
  6.基本建设
  7.标准化、计量
  8.质量管理
  9.统计
  10.资源与资源利用
  11.能源与能源工业
  12.交通运输
  13.邮政电讯
  14.农牧业
  15.工业
  16.商贸物资仓储
  17.工商管理
  18.物价管理
  19.市场中介机构
  20.对外[1]  经济合作与三资企业
  21.对外贸易

  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诉讼及非诉讼程序
  1.民事诉讼
  2.刑事诉讼
  3.行政诉讼
  4.知识产权诉讼
  5.海事诉讼
  6.告诉申诉
  7.仲裁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哪些组成部分

4. 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哪几个法律部门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法律体系中宪法的主导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统帅地位,是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根本保障。
在中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扩展资料
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作用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维护宪法的权威。要充分认识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切实发挥宪法的统领作用。
涉及法律变动的改革与决策,必须符合宪法原则,在宪法上找到依据。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必须在体系上做文章。应遵循法治规律,围绕宪法构建法律体系。
在现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形成一个上下有序、前后衔接、内部和谐、外部规范的法律规范体系。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改革对立法的需求日益增强,立法任务日益繁重。
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高度重视宪法的统领作用,防止立法冲突和越权,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应着力完善立法备案审查和监督制度,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确保法制统一,切实保障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法律体系

5. 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是保障我们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
  从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上考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有一个。人大专门委员会、政府部门和地方都没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这些机构既没有必要更没有可能在国家法律体系之下或以外建立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

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6. 法律体系包括哪些方面

通过法律来治理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内在要求。
    1、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需要法律规范。
    市场主体是经营的企业,它有两个广大,两个方面需要法律规范:一方面企业的产权问题,企业能够行使全部法人财产权而不受侵犯地自主经营需要法律保证;另一方面企业在自主经营中,必然要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那么,一旦企业对利益关系采取非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自主经营的企业或国家的利益时,这也需要法律规范。没有上述法律规范,市场经济就难以正常运行。
    2、市场运行的规则需要靠法律来构筑维系。
    市场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市场运行就是市场经济的运转,而市场运行的各次规则要靠法律来构筑。市场运行有众多的规则,如生产资料市场规则、金融市场规则、劳动力市场规则、技术市场规则,等等。这些规则都要用法律手段加以规定。因为法律手段具有严密性、规范性、公开性,以及国家的法制性和相对稳定性等特点,可以从根本上规范经济和社会生活运行。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市场经济就不可能有效运转。
    3、市场竞争的公平竞争需要法律保障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公平竞争。公平竞争就是自由、等价交换。没有自由交换,商品就很难流通;生产再多的产品,不能实现等价交换,就不能实现其内在价值和获得利润,生产者就没有生产和再生产的积极性。商品生产者要求平等、自主、自由地等价交换,进行公平竞争,就要求法律保障。同样,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求法律保护。没有这种法律保障,市场经济同样不可能有效运转。
    4、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和特殊性需要法律来强制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性表现为在各个市场经济国家都发挥作用的一般规律。这些规律一旦为人们所认识,就将在理性的度上用法律来规范,使遵循经济规律成为具有法律得来的行为,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反映社会制度的本质特征,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制度的要求,它不仅表现在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之中,更重要的是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用法律确立起来。
    5、市场经济的自主性需要法律来确认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的经济,即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意志自主性。这就要求用法律确认市场主体资格,明确产权,充分尊重和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及其意志自由。同时,规定市场主体行使权利的方法、原则和保障权利的程序。如果没有法制,市场主体的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市场就是一句空话。
    6、市场经济的契约性需要法律来确认保护。
    市场经济的基地在于市场,而市场交换或市场经济的具体动作,主要是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经过自由、平等的协商新订立的契约来进行的。契约是市场的法律原型,市场经济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就是经济关系的契约化。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契约成为经济交往的主要形式。通过契约的形式来建立经济关系和实现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的最本质的区别,而契约这种法律形式,市场经济就寸步难行。而契约这种法律形式对契约原则、方式和法律的确认与保护为前提。
    7、市场经济的竞争性需要法律来保障。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命脉,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配置资源,这是市场经济的优越性之一。但竞争必须是公平合法的竞争,否则,市场经济就可能失灵或扭曲。因为在竞争过程中,有些竞争者为了贪图利益不惜冒最大的风险,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如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资取别人商业秘密等,这就必然妨碍市场竞争的正常运行。如同球赛一样,球员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比赛。没有规则,比赛就无法进行。因此,必要的法律是维护正当竞争的保障。
    8、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平等原则需要法律来确认和维护。
    与计划经济不同,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主体是通过契约发生关系的,这就是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因此,必须通过法律确认所有人的平等地位,至少在形式上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如果没有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就失去了前提和保障。
    9、市场经济开放性要求有完备的法律制度以适应加入国际经济法律体系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它一方面要求统一开放的国内市场体系;另一方面也要求市场国际化。统一的、开放的市场体系必须有统一的调整手段和相应的规则。要使我国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就必须按照现代法制的要求,加入国际经济法律体系。

7. 我国法律体系有哪些


我国法律体系有哪些

8.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由哪些法律部门构成?

当代中国法律部门包括:
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
2.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理等(一般行政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出发条理(特别行政法)。
3.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
4.商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
5.经济法:
(1)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
(2)财政、金融和税收方面的法律: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3)有关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计量法。
(4)有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的法律: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1)属于自然资源方面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2)属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8.刑法:刑法,单行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
9.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2)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仲裁法、监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