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2024-05-18 21:25

1.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研究创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的评选和奖励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设立下列奖项:

  (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二)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

  (三)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才俊奖;

  (四)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特别贡献奖。第四条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的评选和奖励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五条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和奖励每两年举行一次。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在偶数年进行,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才俊奖、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特别贡献奖评选在奇数年进行。第六条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列入自治区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第七条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列为自治区社会事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

  (一)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会同自治区社会事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审的组织管理。第八条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12项,二等奖不超过120项,三等奖不超过240项。第九条 公开出版和发表(公开播发)并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编著、古籍整理、地方志、工具书、科普读物、论文以及被厅局级以上单位采纳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等可以申报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申报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应当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包括自治区的各级各类驻外机构)。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一)成果已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二)成果存在著作权权属争议的。第十一条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每届名额不超过两个。第十二条 申报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原创性研究成果丰硕,开创某一新兴学科或新的研究方向,为培养本学科人才、传播本学科文化发挥重要作用,在区内外产生重要学术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

  (二)在国家及自治区决策咨询或者社会服务中作出重大贡献,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产生良好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第十三条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才俊奖每届名额不超过五个。第十四条 申报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才俊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45周岁以下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

  (二)在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和青年才俊奖评选:

  (一)工作单位不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

  (二)主要研究成果不属于哲学社会科学范畴的;

  (三)曾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第十六条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特别贡献奖每届名额不超过五个。第十七条 对自治区经济社会进行研究,并取得重要决策参考价值的区外个人和团队可以申报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特别贡献奖。第十八条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按照下列程序申报:

  (一)本科高等院校、自治区级科研院所和其他自治区级单位的申报者,通过所在单位或自治区级各社科类社团向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申报;

  (二)高职高专院校、各盟和设区的市及其以下单位的申报者,通过所在盟和设区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向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申报;

  (三)参评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特别贡献奖的区外申报者直接向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申报。第十九条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第二十条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的评选结果,由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五天。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受理异议和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者。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2.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的科研成果

建院以来共获准立项自治区社会科学规划以上课题近200项。特别是2005年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立项课题24项,国外合作课题2项,社会课题30多项,2005、2006年国家课题申报成功率100%。建院30年来,共出版各类著作500部,发表论文、调研报告及学术文章6700多篇,开发蒙古语信息技术应用软件20多项;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和国家社科规划课题等国家级、省部级各类奖280余项。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主要有:蒙古学方面的《〈蒙古族秘史〉校勘本》、《蒙古族通史》(3卷本)、《蒙古族文学史》(4卷本)、《汉蒙词典》,已成为蒙古族历史、文学、语言、文献等学科的奠基之作,还创办了《中国蒙古学》和《蒙古学研究年鉴》,使蒙古学传统优势学科在国内外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扩大。蒙古学应用研究如蒙古学新兴交叉分支学科蒙古语言信息处理技术研究成果《蒙古语整词输入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专利,《蒙古文WPS多功能办公组合V1.0》、《满文文字系统》、《锡伯文文字系统》填补了我国少数民族通用软件的许多空白,多项指标达到了国际国内领先水平,《蒙古文整词智能化输入系统V1.0》获国家“发明银奖”并在香港中华专利技术博览会上获“金奖”。在草原文化学研究方面,出版了《草原文化研究丛书》(11卷、12本,437万字)、《论草原文化》(1—4辑)、《文化内蒙古》(3卷本)、《草原文化研究资料选编》(1—4辑)等。在应用对策研究方面,自1999年开始出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还出版了《内蒙古旅游文化丛书》、《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与我国民族理论发展》、《东北区域经济研究》等,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成果《草原生态经济系统良性循环研究》被中宣部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登载,并呈报中央领导阅示,《构建保持农牧民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入选 “全国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党的先进性建设”优秀论文,《中国民族区域自治50年》、《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对策研究》、《草原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生态经济思考》等成果分别荣获全国、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社会科学规划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奖励。特别是内部刊物《领导参阅》已成为自治区党政决策层及有关盟市领导悉心关注的刊物,多篇刊登在《领导参阅》的对策建议得到了自治区主要领导的批示;2006年全新改版的蓝皮书《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报告》遵循理论与实践相联系、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的原则,科学、真实、全面地分析研究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及时总结经验、客观预测走势,提出对策与建议,发挥了较好的决策参考作用。2005年内蒙社科院提出设立“内蒙古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的建议被自治区政府采纳并组织实施,这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转化为政府决策的一个重要的标志性成果。

3.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7)

第一条 为了推动自治区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调动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创新型内蒙古,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以“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为指导,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分为:
  (一)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
  (二)自然科学奖;
  (三)科学技术进步奖;
  (四)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
  (五)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第四条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予等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第五条 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管理工作。第六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依照本办法,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委员会人员由不少于21人的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代表组成,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2/3。第七条 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经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登记后,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组织评审。第八条 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授予在知识创新中,获得了系列或者重大发现,得到国内外科学界公认;或者在技术创新中,取得了系列或者重大的成果,创造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第九条 自然科学奖奖励在知识创新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并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的成果。第十条 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在技术创新中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下列成果:
  (一)研究与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二)开发出具有较强技术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集成创新的;
  (三)在引进技术、技术改造等方面经消化吸收取得再创新的;
  (四)在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或者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重大创新的。第十一条 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授予在知识创新中,进行了科学探索,发表了重要的论文、论著,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或者在技术创新中,获得了多项发明等自主创新成果,并取得了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中青年科学技术工作者。第十二条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在自治区进行合作研究、开发等方面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对自治区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第十三条 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2年奖励1次,不分等级。
  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3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次奖励数量不超过5个。第十四条 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奖励1次,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项目数分别不超过20项和120项。
  自然科学奖获奖项目每项奖励人数不超过3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奖项目每项奖励人数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三等奖不超过5人。
  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中技术开发项目应占其获奖项目总数的70%以上。第十五条 下列组织可以推荐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候选人:
  (一)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三)高等学校。第十六条 下列组织可以推荐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项目、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候选人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候选人或组织: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二)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科技行政部门;
  (三)高等学校;
  (四)经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单位。第十七条 申报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一)对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二)对科技成果的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有争议的。第十八条 未直接参与科学实验、技术开发的人员不能作为候选项目的完成人申报自治区科学技术奖。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7)

4.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的科研项目

草原文化研究工程200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200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国家“十一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自治区建设民族文化大区重点项目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项目——“草原文化研究工程”(一期工程),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以其产生的重大学术与社会影响通过了全国社科规划办的免于鉴定而顺利结项。这是我区民族文化大区建设最新、最大的成果。2007年7月,项目标志性成果《草原文化研究丛书》,由内蒙古教育出版社出版,向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上了一份厚礼。其间举办了1次“中国草原文化高层论坛”、召开5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研讨会”,在已召开的两届“中国蒙古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开设草原文化分会,在有关媒体、网站发表草原文化研究论文1000余篇。2008年4月,《“草原文化研究工程”二、三期(2008年4月—2014年7月)工程规划》获得批准,二期工程项目开始实施。在调整“草原文化研究工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启动了“草原文化核心理念”、《草原文化史》研究和“草原文化科考行动”等项目,并同北京大学、深圳市委党校、海南大学等单位以及在上海国际文化产业论坛等高层论坛上进行了较广泛的学术交流。特别是《内蒙古日报》2008年9月27日至10月1日,连续发表的社科院草原文化研究课题组撰写的关于草原文化核心理念的4篇论文,以及2008年12月1—5日同内蒙古电视台联合制作的5集草原文化核心理念访谈节目《草原文化访谈》的播出在学术界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2008年12月,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批准,社科院成为自治区首批授牌的“内蒙古草原文化研究基地”。2009年1月,“草原文化核心理念研究”成果被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采纳。经过努力,草原文化学学科已同蒙古学学科一道被自治区列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学科。2009年4月完成“草原文化研究工程”二期工程19个项目的招标工作。目前,草原文化已成为我区最具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草原文化学学科体系基本确立,草原文化研究进入自治区高校硕士研究生教学内容,标志着内蒙社科院开展重大科研项目集体攻关的能力和水平进入较高层次,标志着社科院综合科研实力有了显著的提升。内蒙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数据库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文化大区建设项目“内蒙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工程自2004年启动以来,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搜集并录入民间文化遗产文字资料1亿多字、图片资料4000多幅、音像资料150余部,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数据库构架,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献礼展示。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初步建成,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进民族文化大区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蒙古语语料库工程采用高新技术,集存储、分析、研究、利用于一身,对民族文化大区建设具有战略性意义的文化基础建设特大型工程——“蒙古语语料库” 建设工程,自2006年4月正式启动以来进展顺利,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境内集中采集录入工作,超额完成了计划采录任务,工程进度得到自治区领导的肯定。蒙古文《大藏经》影印影印出版的蒙古文《大藏经》顺利进行,目前已全部完成62函25000余面的扫描录入工作,正式出版30函。其他重大项目《青少年内蒙古历史文化读本》已完成编撰工作交付出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蒙古语术语规范化问题研究”;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内蒙古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与建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注释》等课题均获得良好等级。以上四大工程,将在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与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弘扬方面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而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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