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和A股是同股同权的吗

2024-05-19 06:00

1. B股和A股是同股同权的吗

一般认为是同股同权。
  所谓同股同权,是指同一类型的股份应当享有一样的权利。
  在国际市场上股票是全流通的,通过市场定价发行,所有持股者接受同一价格。这就是说,无论是公司的大股东还是投资者经过讨价还价,在同一时间内形成同一价格。股票发行后,在市场波动中,在同一时间内所有持股者的股票价格也是相同的。

B股和A股是同股同权的吗

2. a股与h股的区别

a股和h股有什么区别

3. a股与h股有什么不同之处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区分。这一区分主要依据股票的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而定。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1990年,我国 A股股票一共仅有10只,至1997年年底,A股股票增加到720只, A股总股本为1646亿股,总市值17529亿元人民币,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为22.7%。1997年 A股年成交量为4471亿股,年成交金额为30295亿元人民币。我国 A股股票市场经过几年快速发展,已经初具规模。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人。现阶段 B股的投资人,主要是上述几类中的机构投资者。 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只不过投资者在境外或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 
自1991年底第一只 B股——上海电真空 B股发行上市以来,经过6年的发展,中国的 B股市场已由地方性市场发展到由中国证监会统一管理的全国性市场。到1997年底,我国 B股股票有101只,总股本为125亿股,总市值为375亿元人民币,B股市场规模与 A股市场相比要小得多。近几年来,我国还在 B股衍生产品及其他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例如,1995年深圳南玻公司成功地发行了 B股可转换债券,蛇口招商港务在新加坡进行了第二上市试点,沪、深两地的4家公司还进行了将 B股转为一级 ADR在美国柜台市场交易的试点等。 


       H股,即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 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资股就叫做 H股。依此类推,纽约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 N,新加坡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 S,纽约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就分别叫做 N股和 S股。 


       自1993年在港发行青岛啤酒 H股以来,我国先后挑选了4批共77家境外上市预选企业,这些企业都处于各行业领先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增长潜力。到1997年底,已经有42家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经过改制在境外上市,包括上海石化、镇海化工、庆铃汽车、北京大唐电力、南方航空等。其中有31家在香港上市,6家在香港和纽约同时上市,2家在香港和伦敦同时上市,2家单独在纽约上市(N股), l家单独在新加坡上市(S股)。42家境外上市企业累计筹集外资95.6亿美元

a股与h股有什么不同之处

4. a股与h股的差别

  你好!富国环球投资为你解答: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区分。这一区分主要依据股票的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而定。一个公司可以同时发行A、B、H股,当然要看具体的部门的审批了。

  具体分析如下: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同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我国A股股票市场经过几年快速发展,已经初具规模。A股不是实物股票,以无纸化电子记帐,实行“T+1”交割制度,有涨跌幅(10%)限制,参与投资者为中国大陆机构或个人。  

  2.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人。现阶段B股的投资人,主要是上述几类中的机构投资者。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只不过投资者在境外或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 B股不是实物股票,以无纸化电子记帐,实行“T+3”交割制度,有涨跌幅(10%)限制,参与投资者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外国人,持有合法外汇存款的大陆居民也可投资。

  3.H股,即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资股就叫做H股。依此类推,纽约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N,新加坡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S,纽约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就分别叫做N股和S股

  二者的区别是:A股、B股及H股的计价和发行对象不同,国内投资者显然不具备炒作B股、H股的条件。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沪市挂牌B股以美元计价,而深市B 股以港元计价,故两市股价差异较大,如果将美元、港元以人民币进行换算,便知两地股价大体一致。以字母代称进行股票分类,不甚规范,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股票简称必须统一、规范。可以相信,随着我国股市的进一步发展,A股、B股、H股等称谓将成为历史。

5. A股、B股、H股是同股同股同权吗?

  一般认为是同股同权。
  所谓同股同权,是指同一类型的股份应当享有一样的权利。
  在国际市场上股票是全流通的,通过市场定价发行,所有持股者接受同一价格。这就是说,无论是公司的大股东还是投资者经过讨价还价,在同一时间内形成同一价格。股票发行后,在市场波动中,在同一时间内所有持股者的股票价格也是相同的。

A股、B股、H股是同股同股同权吗?

6. 为什么A股和H股要同股同价

是应该同股同价的,因为这是代表相同的权益,但目前很难实现,因为:1、不同的股市,每个股票的市盈率是不同的,A股与H股差别更为明显。

2、从结构上分析,香港的投资者有极大的选择空间购买投资商品,如美股、欧股、日股、各种基金和债券、避险基金等,对投资而言,供给数量极大,股价几乎接近“最真实”价格。

7. A股和H股同股分红一样吗?

A股和H股都是同股,他们的分红比例,除权除息,扣税也不一样,价格还会有偏差。下面是关于两种股票的分析:1. 从发行价格的比较来看,H股具有较低的估值水平和发行价格,因此未来的增长空间较大;A股发行价格较高,市盈率高于未来增长空间。但从A股市场今年的业绩来看,这一趋势正在回归过程中。2. a股和h股两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内地推动香港经济发展的主要举措,包括CEPA、个人旅游、人民币业务甚至QDII。特别是CEPA对香港经济的复苏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这可能是香港股票价格自2001以来稳步上升的重要原因。3. 从股利的角度来看,A股过去十年的平均情况,股价走势与股利因素基本不存在密切相关。A10H两家公司同时上市,在相同的股息率下,两股股价走势也不一样,因此股息率无法解释问题。中国股票市场的有效性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现在已经高于建立的初期阶段。基本上,可以认为弱形式效率已经达到,但还没有达到半强形式的效率。拓展资料1. 在A股投资其实尽量要避免买入H股同时在交易的股票,因为比价效应会拉低此类股票在A股的价格。如新华文轩,海螺水泥等。银行股的估值提升虽然受自身资产质量的影响权重很大,但H股股价显然也会拉低A股同类股票的估值。2. 决定公司股票价格的不仅是财务报表隐含的同股同权、还有流动性问题、投资者构成差异带来的投资者偏好不同(当然,这也会体现在流动性上);会计政策、监管政策不同也会导致在信息传递方面不流畅进而影响股票价格,投资者应予以识别。3. 香港股票市场运行的背景是它完全符合欧美地区高度发达和有效的资本市场。转型期香港股市的市场环境与中国资本市场有很大的不同。与股利政策密切相关的税收制度、法律制度和投资者偏好也存在较大差异。

A股和H股同股分红一样吗?

8. 公司为什么可以同是在A股和H股上市

好!上市条件: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 
  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3)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4)自愿性原则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项目: 
  1)资本额。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额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获得能力。 一般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基本结构。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资本结构,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4)偿债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5)股权分散情况。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股票上市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上市申请与审批。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公司法》同时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目前,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要经过经过证监会复审通过,由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2.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公司登记文件; 
  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 
  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 
  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3.订立上市契约。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4.发表上市公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 
  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的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
  补充:
  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股票上市的暂停与恢复。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其财务会计报告有虚假记载。
  3)公司发生信用危机,如因信用问题被停止与银行的业务往来关系。
  4)盈利能力下降或连续亏损,等等。
  公司在规定的暂停上市期限内,如能消除有关原因,可以恢复上市。
  (2)股票上市的终止。上市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未能消除被暂停上市的原因,甚至产生严重后果者,将被终止上市,取消上市资格。具体情况一般是指:
  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又虚假记载,后果严重的。
  2)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后果严重者。
  3)公司股票连续若干月成交量较少,或没有成交的。
  4)公司连续若干年没有分配股利。
  5)盈利能力严重下降,甚至连续几年亏损没有扭转的。
  6)公司决议解散、被依法责令关闭或者宣告破产的,等等。
  三、股票的种类。
  股票按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分类。按其不同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通常情况下,公司只发行普通股。
  普通股在权利和义务上的特点是:1)享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2)股利分配在优先股之后,并依据公司盈利情况而定。3)公司解散清算时,普通股东对剩余财产的请求权位于优先股之后。4)公司增发新股时,普通股股东具有优先认购权,可以优先认购公司所发行的股票。
  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优先股可以在公司设立时发行,也可以在公司增发新股时发行。但有些国家的法律则规定,优先股只能在特殊情况下,如公司增发新股或清理债务时才可以发行。
  股票按是否计入股东名册分类。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为记名股票,记名股票一律用股东本名,其转让股东以背书的方式进行。
  无记名股票,是公司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交付非受让人后即生效。
  股票按照发行时间的先后,分为始发股和新股。始发股是设立时发行的股票。新股是公司增资时发行的股票。始发股和新股发行的条件和价格不尽相同,但同类股东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
  股票按照发行对象的不同和上市地区的不同,分为A股,B股和H股。A股是供我国个人或法人买卖的、以人民币表明票面价值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B股和H股是专供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买卖的,以人民币表明面值但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2001年起,也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取得的外币买卖)。B股在深圳、上海上市,H股在香港上市。
我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千人千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