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2024-05-06 20:37

1.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保险的基本职能:保险职能是指保险的内在固有的功能,它是由保险的本质和内容决定的。一般认为,保险的职能有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之分。保险的基本职能就是保险的原始职能与固有职能,它不因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形态的不同而改变。保险的基本职能包括以下两个。(1)补偿损失职能保险是在特定风险损害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付。这种赔付原则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下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保险的补偿职能,只是对社会已有的财富进行再分配,而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因为从社会角度而言,个别遭受风险损害的被保险人所得,正是没有遭受损害的多数被保险人所失,它是由全体投保人给予的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财产损失的补偿,又包括了责仟损害的赔偿。(2)经济给付职能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保险。由于人的价值是很难用货币来计价的,所以,人身保险是经过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进行给付的保险。因此,人身保险的职能不是损失补偿,而是经济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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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2. 保险基本职能是什么


3.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问: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校答案解析: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组织经济补偿。保险补偿包括危险转移、损失分摊和实施补偿等内容。
    (1)危险转移。被保险人参加保险的惟一目的就是转移危险。
    (2)损失分散。保险的经济关系,有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和以保险人为纽带的被保险人与被保险人间接的经济关系。保险人就是利用这种经济关系分散少数被保险人的灾害事故损失。
   
    (3)实施补偿。保险实施补偿是保险职能的具体体现,不补偿经济损失保险就无须存在了。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4.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补偿损失职能和经济给付职能,其中,补偿损失职能的意思就是说,当发生特定风险时,可按照实际损失数额运行赔付,但只是对于社会已有财富的再分配,而不能增加社会财富;经济给付职能则是因为人的价值很难用货币来计算,所以人身保险是经过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约定运行给付的保险。
 
 除了保险的基本职能,保险还有诸多派生职能,包括防灾防损职能,融资职能等。

5. 保险基本职能是什么


保险基本职能是什么

6. 保险的基本职能有哪些

保险的基本功能是:
1.经济补偿。保险的来源,防止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生命损失。这是因为,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生意外,会造成财产损失或生命损失,如果不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可能会毁掉一个家庭。在这种情况下,保险这种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生命损失进行经济补偿的计划应运而生。社会互惠是指任何风险都具有普遍性和偶然性,也就是说每个人都不能指望经历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保险是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在同一空间的某个点上遭受,也就是事故发生后的损失补偿。
2.它根据条件而变化。保险本质上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保险发展的本质和前提是损失补偿,是国民经济中一种以灾害损失补偿为活动内容的特殊的调整和再分配关系。虽然它所反映的经济关系的内容和性质因条件而异,但保险也是经济补偿的一种手段,所以保险的基本功能是经济补偿。
3.导数函数。保险可以积累大量的保险资金。除补偿外,还可用于直接和间接投资,赚取利息收入。这些金融活动可以增加保险收入,促进保险业的经营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也是保险的一个重要衍生功能。保险公司是指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来说,保险组织是国有的、私有的、合资的和合作的。

7. 保险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保险的职能分为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

保险的基本职能有经济补偿职能和保险金给付职能;

保险的派生职能是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投资职能

保险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8.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保险:
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通常被用来集中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基本职能:
(1)补偿损失职能。
保险是在特定风险损害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付。这种赔付原则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下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保险的补偿职能,只是对社会已有的财富进行再分配,而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因为从社会角度而言,个别遭受风险损害的被保险人所得,正是没有遭受损害的多数被保险人所失,它是由全体投保人给予的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财产损失的补偿,又包括了责仟损害的赔偿。
(2)经济给付职能。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保险。由于人的价值是很难用货币来计价的,所以,人身保险是经过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进行给付的保险。因此,人身保险的职能不是损失补偿,而是经济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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