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下属一间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效力?

2024-05-19 14:29

1. 某公司下属一间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效力?

D 合同有效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下设机构,它有权在权利范围内行使权利。

出现违约后,无能力偿还,总公司有义务负责承担。

所以总公司承担着连带责任

某公司下属一间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效力?

2. 分公司和子公司,哪个具有法人资格?

1、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1、分公司的特点: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
(1)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
(2)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
(3)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4)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
(5)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百度百科—子公司、百度百科—分公司

3. 帮忙分析一下现在的华夏基金

1、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现由中信证券控100%股权,相关报道可参见华夏基金网站首页,以及中信证券公告;从股权上,华夏基金与华夏证券毫无关系。该公司已经公告;
2、即使某基金公司股东或同系其他公司破产,对基金公司的影响顶多也就是人心涣散、管理真空、人事变动之类的软影响。由于基金资产是独立的,与基金公司是完全分开管理,基金公司股东甚至基金公司本身的破产,都不会从法律上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带来直接影响;
3、即便是最严重的:基金公司本身破产了,那基金持有人的资产依然在法律保护之下。基金公司的债权人无法对基金受托资产提出追偿。这个类似信托。其实国内的基金本身性质上就是一种广义的信托。信托资产是受保护的。
4、基金会不会被清算解散呢?比如因为下跌太多?
根据我国基金有关法规规定,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基金管理人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有权宣布该基金终止。
so,基金并没有强制清盘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也只是要求报证监会,提出的解决方案不一定就是清盘。
如果说有基金可能接近清盘条件,主要是发行量本身较小的迷你小盘。其中大多是今年以来发行的新基金,由于基民对基金信心大减,导致新基金发行先天不足,有的只募集到几亿元资金,腰斩一刀也就离5000万元不远了。而在股市高昂时期诞生的那些基金,有的一出来即遭疯抢,有的中途开放申购立马发胖,动辄上百亿元的超大规模,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仔细想来不甚公平,却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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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传统文化对企业的影响

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加上互联网的赋能,中国企业可以创造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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