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教育局电话

2024-05-02 01:48

1. 请问一下教育局电话

教育部设立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电话:010-66092315/3315。
投诉须知:
1、当利益受损时,请先尽快向所在地教育部门举报。
2、举报前请备齐以下材料:举报事项、当地的处理意见、姓名和身份证号。
3、举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后续查办落实。


扩展资料: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级教育部门、各单位在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时,要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
《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能够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应当向信访人详细说明,并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工作,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按程序处理,不作为信访事项受理。一些疑难复杂的投诉请求,例如同一事项涉及多个途径、多个部门的,要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共同做好甄别、引导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投诉举报须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教育领域处理信访投诉 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

请问一下教育局电话

2. 请问一下,教育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电话号码是010-66092315、66093315,这边建议您下午5-6点拨打电话咨询呢,因为那个时候咨询人数较少,更方便您拨通电话,并且对方才能更好的解答您的问题呢亲,这边很高兴为您解答您的问题【摘要】
教育局电话号码是多少【提问】
电话号码是010-66092315、66093315,这边建议您下午5-6点拨打电话咨询呢,因为那个时候咨询人数较少,更方便您拨通电话,并且对方才能更好的解答您的问题呢亲,这边很高兴为您解答您的问题【回答】
请问现在学校【提问】
几点放学【提问】
早上11.50,下午5.50【回答】
这边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呢亲【回答】
为啥我们这里下午四点就放学了还要交四五百块钱【提问】
你们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汇报,一般来说晚托服务是第三方机构主持,,另外收费的,学校不能拿这个时间来侵占本来的教学时间。【回答】
是不是不交钱是不是一两点就放学了【提问】
不知道当地教育局的电话号码【提问】
没有的,其实交钱跟不交钱都要最早5.才放学呀,这个属于乱收费了【回答】
电话号码是010-66092315、66093315,这边建议您下午5-6点拨打电话咨询呢【回答】

3. 教育局电话号码多少?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对现有20余个不同业务领域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进行了整合归并。自2012年9月3日起,教育部启用24小时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为:010-66092315、66093315;同时启用统一监督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


扩展资料: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5、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6、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7、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
8、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9、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开通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教育局电话号码多少?

4. 请问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教育局可以打12345可以咨询。


5. 教育局的电话是多少?

武汉教育局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党政办公室、信访处)电话是是027-8587745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教育局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的负责人是胡忠巍,该处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具体工作:
1、综合协调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统筹机关日常工作运转。
2、负责绩效管理、信访维稳、安全、公文处理、电子政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
3、负责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4、组织办理人大和政协议提案。
5、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6、履行教育类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

扩展资料
武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1、武汉市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
2、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及调整工作时间除外)。
3、联系电话:027-65608435,传真号码:027-65608496。
4、电子邮箱地址: whjyj@wh.gov.cn 。
5、通信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武汉市教育局),邮政编码:430024。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教育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党政办公室、信访处)

教育局的电话是多少?

6. 教育局电话

部分地区的教育局电话如下:
北京市教育局电话:010-51994708。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广州市教育局电话:020-12345。地址:西湖路83号。
山东省教育厅电话:81916615。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
天津市教育局电话:23306118。地址:和平区睦南道28号。
吉林市教育局电话:0432-62024708。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城建大厦10-11层。

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教育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制定相关的行政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工程;组织实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学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中小学校的招生计划。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7. 教育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教育局电话号码列举如下:
1、举报电话1:010-66093315。
2、举报电话2:010-66092315。
3、联系电话:010-66096114。

教育局的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5、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6、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7、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
8、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9、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教育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8. 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教育局24小时热线电话是075582661331。教育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

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