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政策是什么

2024-05-20 16:32

1. 济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政策是什么

济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政策是: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可以减免一个月,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依据地方政策及出租人个人意愿确定,不作强制性规定要求。
一、商铺收到疫情单据可以申请退租吗?
具体看双方租赁合同中关于提前退租、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一方直接提前退租因合同未到期,可能涉嫌违约。当事人应当根据双方约定、疫情对个人使用房屋的影响程度,与房东协商租金延期缴纳或减免部分租金,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二、个人工作室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减免政策:
对于年销售额不超过12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个人工作室,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即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
二、社保延迟缴纳政策
由于2020年初疫情的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个体工商户等自主、灵活就业的人员社保提供了延迟缴纳政策。
三、租赁合同未约定维修义务由谁承担维修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承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
不及时修复,导致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复,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
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一)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下同)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
(二)中央所属国有房屋(包括有关部门、中央企业、中央高校和研究院所等所属国有房屋)出租的,执行房屋所在地对出现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支持政策。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三)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济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政策是什么

2. 济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政策是什么?

济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政策规定具体如下: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第四条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医疗卫生、工业以及仓储用地,按合同约定应在疫情消除日(含)期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依受让人申请,延期至疫情消除日(不含)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其他用地项目,按合同约定应在至疫情消除日(含)期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依受让人申请,在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期限的基础上延期1个月缴纳,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出让金利息。
第八条对租赁房屋属于国有资产的中小企业,免收1—3个月的租金。鼓励其他产权人为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租户及个人减免或缓收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疫情期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因疫情无法搬家,责任在承租人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疫情特殊时期,导致您无法按期搬家退房给房东。因此房东并不能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但是现在房屋毕竟还是由承租人占用,因此在占用期间承租人仍然应该继续支付房屋占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