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

2024-05-17 05:45

1.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

近年来,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收购、控股、参股等多种手段,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主业经营规模迅速扩大,资产总量和经济效益不断攀升。与上市之初的2000年相比,2006年公司主导产品原煤产量达362.26 万吨,增长177.53%;焦炭产量达168.87万吨,增长134.64%;煤气产量达3.203亿立方米,增长103.49%;化工产品产量达9.03万吨,增长121.87%;总资产达到36亿元,增长113.14%;实现利润2.3亿元,增长460.98%;每股收益0.34元,增长277.78%;每股净资产4.00元,增长44.93%。公司自上市以来累计分红27940万元,平均每股分红0.707元(含税)。2005年,在全国1000多家上市公司评选中,我公司综合绩效评价获得了第246名的好成绩。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

2.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经过“十五”时期的蓄势积累、稳健扩张,“十一五”时期公司必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按照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十一五”末,通过发展煤炭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煤炭综合利用程度和产品附加值,公司煤—焦—气—化—电多联产一体化产业结构将日臻完善,必将成为中国煤炭精深加工多联产最具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3.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介绍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是1998年12月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北京华煤工贸公司、中煤多种经营公司、四达矿业公司等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0年6月22日在深交所成功上市的一个集采煤、洗煤、炼焦、造气、煤化工、整体式锂电LED矿灯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煤炭综合加工利用企业。公司注册资本39519万元,现有员工8221人。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介绍

4.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文化

公司上市以来,着力培育“知时求进,事在人为”的企业核心理念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求实创效,服务创优”的企业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修订完善了各项议事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以成本管理为中心全面加强企业基础管理,以分配制度改革为切入点稳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规范运作方面做了不懈努力,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5. 太原煤气化公司的简介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原煤炭部和山西省合营建设的国内首家煤炭综合利用大型联合企业。公司始终坚持国务院赋予的“建成煤炭综合利用示范型企业和实现太原城市煤气化”两条办企宗旨,经过改革和发展,产业产品结构日趋完善,煤—焦—气—化—电煤炭综合利用产业格局初具规模,形成了集煤炭开采、洗选、炼焦、制气、煤化工产品生产、煤矸石发电供热和城市煤气输配、服务、管理为一体的煤炭综合利用体系,截至2011年末,公司共有 6座生产矿井、4座基建技改矿井、3个焦化厂、1个煤矸石热电厂和太原、晋中2个城市燃气输配公司、1个天然气公司等17家生产建设单位和5家辅助服务单位,形成年生产及在建煤炭生产和洗选能力1230万吨、冶金焦炭245万吨、人工煤气5.0亿立方、煤化工产品15万吨、发电1.8亿度、供热40万吨、城市人工煤气输配6亿立方、天然气输配6亿立方的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城市居民燃气用户78.33万户,工业、营业和福利用户2858户。公司总资产为121.2亿元,在岗员工14885人。

太原煤气化公司的简介

6. 太原煤气公司不发工资

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7. 太原煤气化公司的介绍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太原煤气化公司)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原煤炭部和山西省合营建设的集煤炭开采、洗选、炼焦、制气、煤化工产品生产、煤矸石发电供热和城市煤气输配、服务、管理为一体的国内首家煤炭综合利用大型联合企业,位居山西焦化行业十佳、五十强,被国家经贸委命名为全国资源综合利用先进企业,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等称号,2011年山西省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煤气化公司的介绍

8.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话是多少?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351-6019396,公司邮箱849716337@qq.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7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2条。
公司介绍: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1983-07-05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东_三巷3号。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跃明,注册资本127,989.9392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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