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广西好多人给我介绍西部大开发 感觉他们说的跟传销差不多 是不是传销啊?

2024-05-16 20:50

1. 来到广西好多人给我介绍西部大开发 感觉他们说的跟传销差不多 是不是传销啊?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来到广西好多人给我介绍西部大开发感觉他们说的跟传销差不多是不是传销啊?:西部大开发是传销,许多传销组织以西部大开发为借口进行传销。只需投资69800元,两年后就能收入1000多万,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sfz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这其实是新型传销。西部大开发这种以纯资本运作模式出现的新型传销,在广西、湖南等南方省份已为患多年。其共同特征是将传销行为包装在国家发展zhan略大局下,如开发北部湾、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等。在广西北海,甚至衍生出以传销为目的的“一ri游”:一些国家政策文件被传销者移花接木,游客被带到能够展现北部湾开发成果的繁华街区进行“感官式洗脑”。西部大开发无论花样多么百出,传销人员吹到天花乱坠,也终究掩盖不了传销的本质。其实很简单,只要看“需要发展人头赚钱”这一点就能判断它就是传销。这是传销非法xing的根本特征。传销必然需要不断发展下线,下线再发展下线,通过一个一个的下线的加入,下线供养上线,zui终财富向zui顶层的传销人员流动,zui终富了zui顶层的一小部分人,然后毁了其余的绝大部分人。具有三个特征:1.入门费,需要认购一定数量的商品或者交纳一定的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2.拉人头,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雪球”模式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3.计酬方式,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扩展资料:2018年2月,南宁起诉“西部大开发”特大传销案19人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检方指控,被告人张某(女,53岁,浙江省乐清市人)自2013年来到南宁,加入以吕某等人(在逃)为首的“消费投资”传销组织,形成了以张某、马某、林某、李某等人为首的传销体系。该传销组织谎称得到国家暗中支持,在南宁市打着“开发北部湾”“西部大开发”“消费投资”“资本运作”等旗号,通过鼓吹高额返利等方式欺骗民众。感谢您的信任,以上是我的回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来到广西好多人给我介绍西部大开发 感觉他们说的跟传销差不多 是不是传销啊?【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来到广西好多人给我介绍西部大开发感觉他们说的跟传销差不多是不是传销啊?:西部大开发是传销,许多传销组织以西部大开发为借口进行传销。只需投资69800元,两年后就能收入1000多万,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sfz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这其实是新型传销。西部大开发这种以纯资本运作模式出现的新型传销,在广西、湖南等南方省份已为患多年。其共同特征是将传销行为包装在国家发展zhan略大局下,如开发北部湾、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等。在广西北海,甚至衍生出以传销为目的的“一ri游”:一些国家政策文件被传销者移花接木,游客被带到能够展现北部湾开发成果的繁华街区进行“感官式洗脑”。西部大开发无论花样多么百出,传销人员吹到天花乱坠,也终究掩盖不了传销的本质。其实很简单,只要看“需要发展人头赚钱”这一点就能判断它就是传销。这是传销非法xing的根本特征。传销必然需要不断发展下线,下线再发展下线,通过一个一个的下线的加入,下线供养上线,zui终财富向zui顶层的传销人员流动,zui终富了zui顶层的一小部分人,然后毁了其余的绝大部分人。具有三个特征:1.入门费,需要认购一定数量的商品或者交纳一定的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2.拉人头,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雪球”模式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3.计酬方式,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扩展资料:2018年2月,南宁起诉“西部大开发”特大传销案19人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检方指控,被告人张某(女,53岁,浙江省乐清市人)自2013年来到南宁,加入以吕某等人(在逃)为首的“消费投资”传销组织,形成了以张某、马某、林某、李某等人为首的传销体系。该传销组织谎称得到国家暗中支持,在南宁市打着“开发北部湾”“西部大开发”“消费投资”“资本运作”等旗号,通过鼓吹高额返利等方式欺骗民众。感谢您的信任,以上是我的回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来到广西好多人给我介绍西部大开发 感觉他们说的跟传销差不多 是不是传销啊?

2. 西部大开发传销是真是假?

西部大开发传销是真的,现在确实有假借西部大开发进行传销的事情。
相关传销方法:
一、传销团伙打着“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政策的旗号,号称交少量资金,一年能赚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招摇撞骗,给新入伙人员洗脑,蒙骗无辜人员加入传销组织。
二、以前传销都有产品,并且限制人身自由。现在传销考察更自由,生活条件比以前更好,住安置小区,租赁高档小区,出入高级宾馆,给新人营造赚大钱的印象,来去自由,不控制手机,传销组织人员也借此宣传这不是传销,是一个就业的好渠道。
三、现在的传销团伙组织更严密,不准本地人加入,还专门增设了对付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容。传销团伙一改过去上大课的传销模式。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形式,让新加入传销的人员彻底被洗脑。

扩展资料:
西部大开发相关案例:
2012年,屈军前往河南洛阳开装修公司,这时邓氏家族一员、屈军的一位中学同学称,自己在西安有装修工程,需要屈军来考查一下。屈军于2013年来到西安。刚来西安,同学把他带到凤城三路一小区内,当时房子里还有邓某的妹妹及妹夫。
刚到西安的几天,同学带他去城墙、钟楼、鼓楼玩,特别热情。就这样过了两天,屈军心里着急了,就想早点谈工程的事。这时同学把他带到小区的另一栋楼上,一名浙江籍女子和其他四个不认识的人,开始跟屈军拉家常聊天。
他们聊的多是当前国家的一些政策,特别描述了西安的地理优势和未来发展趋势。在屈军听来,他们讲得挺到位的,但屈军觉得自己是搞装修的,没有什么大的志向,只要有活干,把肚子吃饱,养活全家就行。
讲到最后,这位女士问屈军,这里有份工作,不用干活,每月收入一万元左右,还免费送一本驾照,问他是否愿意干。不用干活光拿钱,哪有这种美事?在外闯荡多年的屈军没有相信,但他也没有拒绝,只想再等等看下面的情况。
有了第一次串门上传销课的经历。后来,他们又到了另一个小区,进门后发现,单元房里坐着四个人,他们相互配合,给屈军做笼子(湖北方言,指设局),这次直接给屈军讲了如何投资金,如何发展下线,如何分钱,还不停地给他画图进行讲解。但屈军仍没有听信。
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屈军说,当时他就想到了这肯定是传销,这种事不能干。当时他准备离开,同学称“你可以离开,但你也帮我看一下,事情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想到同学也需要帮助,屈军就留下来,想陪着同学再考察一下,等过段时间再回洛阳干装修房子的老本行。
第三次培训课,他们又到了另一个小区,这次讲课的主要内容是给屈军解答相关疑问。就这样上午、下午各一节课,晚上再买菜来做饭,屈军先后听了8节课。
屈军慢慢有点相信了他们说的了,但他还没下定决心。这时有人对他讲,他们之间都是通过银行转钱,如果是非法的,有谁敢通过银行来转钱?大家的手机号都是实名制,他们专门办理了大户的短号,如果是非法的,有谁敢办理大户团购手机卡?
经过8节课洗脑,邓氏家族还安排“讲师”带着屈军等人去浐灞世博园参观。“讲师”小声告诉他们,园里的很多雕塑都有深意。“讲师”来到一个山羊雕塑前,小声给他们宣讲,山羊的头代表你就是家庭的领头羊,后面三块白色的石头代表你要发展三个下线,石头下面又有27个洞,代表着你的下线又发展了下线。
来到自然馆,“讲师”指着一座大桥,说大桥代表着你是领头人,后面三个小桥代表着你要发展三个下线,小桥下面一共27个洞,代表着你的下线又发展了下线。花卉雕塑面前,“讲师”称,这里一共有600个磨盘,代表着600份任务。
如果完成了,磨盘前面的高跟鞋代表着成功,只有成功的人才会穿高跟鞋。
这些现在感觉荒诞不经的话,在当时的屈军和其他几人听起来,却越来越感觉是真的。他们甚至相信,他们投的钱都跟国家建设有关系,与西部发展也有关系。只是,他当时没有注意到,这种宣讲都是窃窃私语,遇到有人时,“讲师”就不讲了。
这么好的事业,这么好的前途,屈军最终心动了。他回到洛阳后把装修公司转让了,分两次汇入69800元,购买了主任级别,又把哥哥和两个好朋友介绍来参加这个项目。汇钱的第二个月,屈军收到公司1.9万元的分红。
当时他想,如果每个月都能返还这些钱,成为百万富翁不会需要多长时间。于是,屈军拼命发展下线,但后面却拿不到钱了。他说,就他一条线,就给邓氏家庭发展了15人,大约一共汇入100万元,他却只陆续领到3万元左右的分红,还不够自己汇入的69800元本金。
屈军不想干了,想要回本金,邓氏家族的人不同意。没办法,屈军2014年底回到老家,又开始了自己的装修老本行。2016年春节时,曾被邓氏家族大力鼓吹的一名上总(传销组织内的一种职务名,相当于高管)找到了屈军。
这个人此前曾当着很多人的面穿几千元的名牌衣服,戴几万元的手表,一副很有钱的样子,是大家的励志对象。而这次,这名上总跟屈军说,其实自己穿的和戴的大多数是租的,即使把这些衣服和手表都卖了也不够还账的,他发展了很多下线,但钱最终都到了邓氏家族人那里,自己也没有钱。
他现在借的钱太多没法还,只有去打工。这个时候,屈军联系邓氏家族的人想要回自己的钱,但没人理会他。现在,屈军仍欠了4万元的外债。
参考资料:人民网- 新型传销:借西部大开发名义 不限制人身自由
参考资料:人民网-郑州一传销团伙以西部大开发为名,诱骗不明群众

3. 西部大开发是不是传销

  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西部大开发是不是传销

4. 西部大开发是不是传销

  1.单纯凭上述描述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5. 西部大开发是不是传销

  西部大开发是否属于传销,要根据具体的操作、运营模式地、才可以进行初步的判决,所述情况太简单,请自行对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进行分析: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西部大开发是不是传销

6. 西部大开发是不是传销

不靠谱哦,传销的特点有这些: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7. 西部大开发是不是传销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西部大开发是不是传销

8. 西部大开发是不是传销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