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所在地“十个一”工程建设是指?

2024-05-05 21:53

1. 各乡镇所在地“十个一”工程建设是指?

“十一个”工程:一是在财政信息系统中开设“一个廉政网页”。二是结合机关开展的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在局机关内部制作“一批廉政版宣传栏”。三是向全局干部职工家属寄发一封“助廉信”。 四是全局干部职工根据读书思廉活动每人撰写一篇廉政心得体会。五是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一次廉政征文比赛。六是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一次廉政书画摄影比赛。七是在全市财政系统中广泛征集一批廉政格言警句。八是在全局组织一次廉政知识竞赛。九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一次正面典型电教片。十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电教片。

各乡镇所在地“十个一”工程建设是指?

2. 城镇居民户口,能在乡镇自建房屋和买卖房屋吗?

  按照目前的国家法律或者政策,城市户口不可以在农村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者购买农民的宅基地建房。除非,原来是某村村民户口,经过批准将户口迁回原籍(村民户口),作为村民,可以合法拥有自己的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购买或者申请自建)。
  自己建了可能办不到房产证,因为土地属于集体用地,要本村的村民建的房子才能办房产证。不过也可以找熟人问问农村的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实在不行,再想别的办法,比如用别人的名字(有农业户口的)办房产证。

3. 请问我在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所,一直从事建筑方面的工作,能否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可以的,只要学历是大专以上,专业是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工作年限购就可以了。大专工作满6年,本科毕业工作满4年即可。

请问我在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所,一直从事建筑方面的工作,能否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4. 乡镇建设沿街房国家有补贴么?

您好,如果拆迁的话会有补偿,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望采纳谢谢

5. 建设银行在乡镇一级有分部吗

没有,最小也是在县级的城市

建设银行在乡镇一级有分部吗

6. 为什么要建设乡镇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将土地转包给别人。

7. 请问一下镇和乡是不是同级的啊?

1.乡和镇在行政级别上一样,(市以下村以上)对于非农人口比重较大的第一级别的地区则用乡,而对于政治或经济较集中的则用镇 
2.没多大区别 
自从1980年代费孝通先生提出“小城镇大战略”以来,小城镇建设一直是学术界和政策部门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也是实践多有着笔的地方。费孝通考察的是江浙1980年代的小城镇,1980年代正是乡镇企业神话流行的年代,江浙因为具有早期工商传统的地利和占据“卖方市场”的天时,依托小城镇发展出相当规模的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又做大了小城镇本身。依托小城镇来实现工业化,可以离土不离乡,可以以工补农,从而可以走出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和现代化之路。在1980年代,由小城镇大战略到市管县镇管村体制,逐步形成了当前中国农村基层的管理模式。具体到现在,就是以前的县乡体制大量改为市镇体制,县多改为市,乡多改为镇,以至有些县市已经不再有乡,而全部改称为镇了。 

之所以说是乡改称为镇,是因为在当前绝大多数地区,由乡改为镇,大多只有名称上的不同,并无实质区别,乡镇有同样的体制,做同样的事情。乡和镇也有不同,镇带有城镇性质,理论上有小城镇建设的任务。小城镇建设可以为工业提供规模效益和聚集效应,可以为工业化提供载体,可以为城镇人口提供安居环境。不仅在东部沿海的发达地区,而且在中西部农业型的地区,小城镇建设的景观到处都是,一栋栋楼房树立起来,一些公共设施建立起来,下水道通了,路灯装了,影剧院建了,菜市场修了,街道拓宽了,有线电视和无线电话也都有了。不过,没有改称为镇的乡也建设乡政府所在地的集市,也修街道也装路灯,也建影剧院,乡已不乡了。 

小城镇建设当然是有好处的事情。小城镇不仅看起来比一般农村更有城市的味道,而且生活在其中比较方便,公共设施的利用率比较高,自来水和有线电视等容易安装到户。在那些乡镇企业较多的地方,正是小城镇为乡镇企业提供了较方便的场所,成为工业化的载体。集市贸易也容易与大市场联系起来,乡镇政府建在有规模的小城镇,行政起来也方便很多。 

问题是,在当前乡镇一级,特别是中西部农村的乡镇一级,乡镇企业大多破产,通过小城镇建设来实现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的希望越来越小,农村剩余劳动力目前要么在农村游手好闲,要么跑到遥远的东部发达地区或大中城市打工。这些到遥远地方打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没有离乡,因为他们在城市和沿海打工的收入不足以支撑他们在城市安居下来的费用,中国的工业化远快于城市化,在城市就业的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仍然得回到农村,打工收入成为农业收入的补充,农村仍然是他们离不开的地方。这样的离土不离乡,显然与小城镇建设一类的离土不离乡有本质的不同。 

中西部小城镇不仅没有乡镇工业,而且没有象样的商业。传统农业和大宗农产品也不可能产生象样的商业。这样一来,中西部的小城镇便大多成为纯粹消费性的场所,无论从外貌上看这些场所多么象城市,有多少楼房、街道、公共设施,这些场所实质上也不过是一个乡镇政府加上一个农贸市场,而且这个农贸市场主要是满足乡镇政府为主体的乡镇自身消费者需要的规模很小、交易很少的内部市场。因此,这类中西部的小城镇只是消费性的小城镇,并不能生产什么财富出来,这样的小城镇越多,对中国现代化的压力就越大,对国家财政的要求就越强,对农民的索取就越狠。这样的小城镇建设,因为没有生产性的工商业,也只能向农民收取税费,农民不多的剩余转化为小城镇消费性的钢筋水泥建筑,本来应该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钱修了街道,本来可以通过村庄建设为生产的农民提供安居环境的资源被抽取变成镇上一排排住宅楼。村庄破败起来,农田水利长年失修。 

在1980年代确定发展小城镇战略时,以为有了小城镇就不愁没有乡镇企业。今天看来这种观点想当然的成份是多了些。当前乡镇企业在中西部的大规模破产不仅是现时态的,而且是将来时的,资本向产生利润的地方集聚,在1980年代全国市场的支撑下,沿海一些地区的乡镇企业成功地发展起来。进入1990年代,全国市场被瓜分一空。海外市场很大,不过乡镇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能力肯定很糟,在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中,即使没有海外资本的进入,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对已成规模的东部发达地区具有雄厚实力的企业集团,已没有市场竞争力,只是在那些运输不便的或资源性的商品生产中,中西部乡镇企业还有一点生存的空间。换句话说,当前中西部农村不仅“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工业化没有了空间,而且绝大多数小城镇发展工商业的空间也没有了。硬要进行小城镇建设,就是投资于消费性的小城镇建设,这种建设因为没有经济收益而不能为继,表面上的繁华不能阻止将来的必然衰退。 

在中西部农村调查,到处是招商引资的热情,乡镇一级也不能免,因为上级安排了乡镇招商引资的任务。招商引资是必然的,因为上级要求各个乡镇将小城镇建设得象样,并用有无“政绩”来予评价。小城镇建设得有个样子,就是载了梧桐树,也就要去引凤凰过来。也只有来了凤凰,种下梧桐树才能有收益才可以维持下去。但宏观层面为中西部小城镇提供的空间太小,迟早大部分种下的梧桐树不会有收益,梧桐树会干枯而死。 

梧桐树因为引不来凤凰而干枯死去也合乎中西部将来的实际。一个县有10多个乡镇,每个乡镇都进行小城镇建设,所有农民都转移出来成为镇里的居民,每个镇也只有数万人。若一个60万人的县,重点建设3个小城镇,每个小城镇按20万人的规模进行设计,就可以将所有农村人口转移进入本县的城市。而事实上,中西部农村人口的相当部分还会转入东部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这样,花了很多功夫在每一个乡镇建设的小城镇就没有意义,没有人来往,那些冷灰色的水泥建筑仅仅是将本来可以耕种的农田变得不能再作农业用途,而废弃在那里。 

当前全国小城镇建设的热情因为严重的乡村债务而稍为降低。但全国小城镇建设的冲动仍然强烈。五通一平,招商引资在有些地方是有意义的,若在全国推展就显得可笑。不仅可笑,而且可悲。 

必须快速改变当前改乡为镇,小城镇建设遍地开花的状况,将大部农村有限资源投入到农田基本建设和村庄建设这些生产性的建设中,而不是投入到小城镇这个消费性的建设中。
网上找的 希望 对你又用

请问一下镇和乡是不是同级的啊?

8. 我现在住的地方属于山体滑坡,国家现在批准集体搬迁。可以在本县其他乡镇建房子吗?

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