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2024-05-16 01:52

1. 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都需要哪些条件?

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2.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你知道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吗?赶紧来看看

3. 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借款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借款人具有购房合同,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七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二、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三、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4.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法定条件有: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一、提取公积金,贷款要不要签合同?
公积金贷款必须看合同,没有合同无法认定贷款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先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公积金和社保不是一个单位交可不可以
公积金和社保可以不是一个单位交。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公积金的申请条件如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三、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的种类及条件
申请成为住房按揭贷款共同还款人需要的条件是:1、有稳定的收入,提供稳定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2、个人信用记录良好;3、共同贷款人须是借款人的配偶或父母;4、共同贷款人与借款人的月收入之和为月还款额的两倍以上;5、能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资料;6、必须具备与借款人相同的贷款条件,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无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等;7、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5.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一、提取公积金货款需要什么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6. 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以上,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所购住房合法、产权清晰等。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70万元;
2、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精装修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60%;
3、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账户余额的综合确定额。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提交书面申请书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要根据事实情况填写申请表及材料;
2、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资质的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会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评估。申请人收到通知单后,拿通知单到指定机构进行评估,对将购买的房产评估价格,这里需要注意,经济适用房不需要此类评估;
4、审核。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5、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6、签订借款合同。审核通过后,即可签订借款合同,这时候所有流程也就完成了。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贷款用途,求向购买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用于支持借款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借款人须具备的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个人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百分之七十,第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百分之五十,精装修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百分之六十。
二、南京公积金贷款要求是怎样的
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公积金贷款主要是以下几点要求:1、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2、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当地建设部门的相关手续。4、时间要求: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5、借款人要有稳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记录良好。6、购买第一套或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7、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三、公积金开户账号是指什么
公积金开户账号是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下为本单位职工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编号。办理条件如下:
1、职工必须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然人;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一定的期限;
3、申请人需要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以及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4、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7. 公积金贷款条件都有哪些?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法定条件是:
1、贷款人需要是城镇居民,并且所在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定年限;
2、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目的是购买、建造、改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
3、申请人需要向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一、公积金提取流程具体是什么
公积金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提取证明;
2、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取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日之内会作出决定是否准予提取。
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住房贷款本息;
3、租住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4、租住市场其他住房的。
二、福建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有哪些
1、职工个人填写《福建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缴存单位核定并盖章;
3、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4、职工到受托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不超过申请之日前12个月缴存额的80%;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提取,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4、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
5、职工或配偶、子女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
三、天津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天津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
1、通用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核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封存的管理部或分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和管理部或分核心审批同意后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5)员工不符合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核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2、集中封存户内提取流程:
(1)集中封存户内的员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证明文件直接到集中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集中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核同意的,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经管理部或分中心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员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和管理部或分中心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员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5)员工不符合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一元余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贷款条件都有哪些?

8. 公积金贷款条件都有什么

一、年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由于各城市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业务规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确认!
1、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3、提供符合《民法典》规定并经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
4、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均符合规定期限。一般借款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9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5、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以后,除了去开放商处办理房屋的后续手续以外,也要做好还款的相关事宜,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有:
1、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
2、按照银行规定须向银行交纳银行卡、折年费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以免由于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3、对于提前还贷的申请,分以下几种情况:
(1)若是采用等额月均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借款人且贷款发放银行为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的,借款人本人应避开还款日及前后各三个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此时,必须注意贷款处于逾期状态无法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2)采用等额月均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且贷款发放银行为建设银行的,可直接到贷款发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3)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或申请提前还清贷款的,可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由还款操作手册》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