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什么在国外办厂的

2024-05-06 04:35

1. 我国什么在国外办厂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管用人单位在哪里办厂,劳动者仅仅是工作地点不同,用人单位在国外办分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和用人单位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同样属于《劳动合同法》范畴,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我国什么在国外办厂的

2. 企业为什么去海外建厂

企业去海外建厂的原因如下:第一,印度越南等国家的工资水平低。这些企业十分聪明的抓住了印度越南等地的工薪低,这样可以获得廉价劳动力,因为相比起我国来说,印度和越南发展较落后一些,所以平均工资都是比较低的。这些企业选择去印度越南或许正是因为那些地方的工资低,这样就可以使用最少的钱赚取更多的钱。第二,印度越南等国家的物价要低一些。因为在亚洲地区,印度和越南等国家的发展较落后一些,相比起中国来说,他们的治安等还是比较落后。在印度和越南建厂的话,可以得到很便宜的租金等,甚至说印度越南的税收都是比较少的,这样可以大程度的减少成本,建厂的话更加划算一些。

3. 为什么许多外资企业纷纷来中国投资建厂

外资企业来中国投资建厂的原因:
1、因为中国的劳动力价值相对较低;
2、可以减少许多进口环节的税收;
3、有些限制进口的商品在中国建厂就没有问题了。
4、可以减少运输等环节的费用。
5、看好中国市场。

为什么许多外资企业纷纷来中国投资建厂

4. 为什么许多外国企业在美国建厂

一、土地成本:中国是美国的9倍。
二、银行借款成本:中国是美国的2.4倍。
三、税收成本:美国税收优惠力度大。
四、人工成本:中国成本优势趋弱。【摘要】
为什么许多外国企业在美国建厂【提问】
一、土地成本:中国是美国的9倍。
二、银行借款成本:中国是美国的2.4倍。
三、税收成本:美国税收优惠力度大。
四、人工成本:中国成本优势趋弱。【回答】

5. 什么时候外国车企可以在中国独资建厂

2018年。
2018年4月17日,国家发改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候表示,将分阶段取消汽车行业股比限制。发改委表示,汽车行业将分类型实行过渡期开放,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
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同时取消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而通过5年过渡期,汽车行业将全部取消限制。
另外,在制造业中,发改委还表示,诸如船舶行业2018年将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再如,飞机制造行业2018年将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
在此前的一次中国汽车行业组织的高端论坛上,有相关负责人曾透露特斯拉会在2018年正式在华独资建厂,这也佐证了上述外企独资建厂的政策将会在年内正式落地。

新能源最先取消持股比例限制
取消股比限制,就是合资品牌有国家保护的,所以股比限制是50:50,而未来取消这一股比限制就意味着,国外车企可以自由的在中国建厂造车,甚至是以独资方式进入中国!而这就预示着很多很多的大事要发生了...
要知道特斯拉希望在华建厂已经很久了,但无奈于在与上海政府进行了一年多的沟通之后,双方仍没能达成协议,很可能是因为股比没有谈妥,所以泡汤了。
但是有了这个“取消股比限制”的政策,特斯拉在华建厂的难度就小了很多。当然,这也就意味着外资企业不必再像去年年底的江淮大众、福特众泰一样,为了新能源而合资。
新能源车是最先取消股比限制的,而在2020年新能源补贴也会取消,两枚炸弹相继而来,对于自主新能源品牌来说,将会面对不小的挑战。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外资持股比例将大幅放开,中国车企,你们准备好了吗?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汽车股比放开方案公布:分阶段取消,五年内全部取消限制

什么时候外国车企可以在中国独资建厂

6. 什么时候外国车企可以在中国独资建厂

2018年。
2018年4月17日,国家发改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候表示,将分阶段取消汽车行业股比限制。发改委表示,汽车行业将分类型实行过渡期开放,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
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同时取消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而通过5年过渡期,汽车行业将全部取消限制。
另外,在制造业中,发改委还表示,诸如船舶行业2018年将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再如,飞机制造行业2018年将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
在此前的一次中国汽车行业组织的高端论坛上,有相关负责人曾透露特斯拉会在2018年正式在华独资建厂,这也佐证了上述外企独资建厂的政策将会在年内正式落地。

新能源最先取消持股比例限制
取消股比限制,就是合资品牌有国家保护的,所以股比限制是50:50,而未来取消这一股比限制就意味着,国外车企可以自由的在中国建厂造车,甚至是以独资方式进入中国!而这就预示着很多很多的大事要发生了...
要知道特斯拉希望在华建厂已经很久了,但无奈于在与上海政府进行了一年多的沟通之后,双方仍没能达成协议,很可能是因为股比没有谈妥,所以泡汤了。
但是有了这个“取消股比限制”的政策,特斯拉在华建厂的难度就小了很多。当然,这也就意味着外资企业不必再像去年年底的江淮大众、福特众泰一样,为了新能源而合资。
新能源车是最先取消股比限制的,而在2020年新能源补贴也会取消,两枚炸弹相继而来,对于自主新能源品牌来说,将会面对不小的挑战。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外资持股比例将大幅放开,中国车企,你们准备好了吗?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汽车股比放开方案公布:分阶段取消,五年内全部取消限制

7. 近几年有很多外国工厂搬离我国,还会有别的外企驻入吗?

最近几年有不少外资企业开始搬离中国,这些外资企业搬离是很正常不过了,就像几十年前有大量的企业从欧美迁出一样,只不过是一个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企业的正常流动而已。不只是外资企业,我们国内有一些企业也开始将生产线搬到东南亚等地方。 

过去几十年我国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规模增加,人们收入水平也不断提高,同时很多生产要素成本也不断上涨。跟几十年前相比,我国不论是人工工资,土地成本,租金成本,其他成本都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成本的提升对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来说是很不利。出于成本考虑,很多外国工厂搬离我国是在正常不过了。
在国内疫情最严重的两个月里,很多与中国有紧密贸易联系的外企受到了创伤 。过去30年中,中国制造的成本优势,让很多外企选择来中国,但现在中国成本的上升、周边国家竞争力上升、与美国的贸易摩擦和疫情的影响,确实一步步让外企重新思考思考对于中国制造的依赖性。 可以确认,跨国企业确实在离开,但它们并不是全部离开,也不会真的一瞬间就全部都离开。外企生产链的全球多元化配置是很正常的,它们无非是在寻找更好的经营环境和更完善的产业链条,更多企业并不会因为政府提供补助就乖乖“撤离”。所以未来也会有其他企业入驻中国,毕竟中国有很大的市场。
中国制造的四个主要问题是:创新能力弱,基础配套能力不足质量可靠性有待提升,产业结构不合理。中国制造不像我们想象那样强大,西方工业也没有衰退到依赖中国制造。我们的制造业还没有升级,但制造业者却已开始撤离中国。下一个30年,中国需要要让创新者不必承担最大的风险,让资金真正流入创新环节;中国还需要回归常识,创新不是拔苗助长,只有厚积方能薄发。

近几年有很多外国工厂搬离我国,还会有别的外企驻入吗?

8. 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合资建厂需要什么流程

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合资建厂流程,要注意以下事项:
1.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主体限制性规定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的规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可以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个人均可以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但是中国的自然人个人不能同外国合营者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申请部门
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批准后,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给批准证书。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1)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2)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方面的全国平衡的。依照前述规定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当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统称审批机构。
3.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向申批机构报送的文件
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文件:(1) 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2) 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 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4) 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5) 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中第(2)、(3)、(4)项文件可以同时用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书写。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审批机构发现报送的文件有不当之处的,应当要求限期修改。
审批机构自接到上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4. 设立申请经批准后,合资各方还需办理的手续
申请者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
5. 合资协议、合同和章程之间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合营企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所称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所称合营企业章程,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经合营各方同意,也可以不订立合营企业协议而只订立合营企业合同、章程。
6.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主要包括的内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2) 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3)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股权转让的规定;(4) 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5) 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名额的分配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6) 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其来源;(7) 原材料购买和产品销售方式;(8) 财务、会计、审计的处理原则;(9) 有关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事项的规定;(10) 合营企业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序;(11) 违反合同的责任;(12) 解决合营各方之间争议的方式和程序;(13) 合同文本采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条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可以列有附件,附件与与合营企业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 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其争议适用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当适用中国的法律。
9.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主要包括的内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合营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2) 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合营期限;(3) 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4)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的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5)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的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职责;(6) 管理机构的设置,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方法;(7) 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8) 解散和清算;(9) 章程修改的程序。
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生效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经审批机构批准后才能生效。
如果根据合营各方的意见需要对协议、合同和章程进行修改,则修改后的协议、合同和章程亦需报审批机构审查批准,经其批准后才能生效。
1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分支机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果需要在国外和港澳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含销售机构)时,应当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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