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有限公司,想收购或控制另一家有限公司,具体如何操作,是不是收购股权,应该注意的事项

2024-05-17 17:16

1. 我们是一家有限公司,想收购或控制另一家有限公司,具体如何操作,是不是收购股权,应该注意的事项

详细流程,最好请一个律师-----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1)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依据约定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

  (2)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我们是一家有限公司,想收购或控制另一家有限公司,具体如何操作,是不是收购股权,应该注意的事项

2. 有外单位收购我公司股东股份,要卖就全卖,自己6万多股,一股3.4元。难道自己真的全卖了,还是不卖留着?

这种情况你要考虑:
1、收购者是产业投资者还是资本投资者。
如果是产业投资者,且你没有其他公司经营,那么可以继续干下去。将来稳定拿分红或者在转手卖掉。
2、收购者如果是资本投资者,且你没有其他的的工作,那么不要卖掉,因为资本投资后他会离开,到时候公司会有一个坎要熬。

3. 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合法吗

原则上不可以收购,但在下述情况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是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消除股份时可以收购。公司发展到一定时期,由于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比如公司预定资本过多,公司资本与现有财产不平衡,亏损过大等,为了使资本与财产相平衡就需要减少注册资本,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性原则。公司就可以把一部分股份回购。需要说明的是公司进行减少注册资本必须按照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进行,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在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二是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可以收购。公司收购是资本重组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公司的扩大生产及经营活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所以法律允许收购。采取这种形式的收购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且在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三是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可以收购。法律允许这种情况主要是便于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的创造力,对公司发展有利,对社会稳定有益,并不违反公司资本充实原则。采取这种形式的收购也要经股东大会决议。为确保证券市场稳定,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时,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为确保公司资本充实原则,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收利润中支出,且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四是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可以收购。这是从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作出的一项规定,但为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并确保公司资本的充实原则的法律要求。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公司法中规定了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合法吗

4. 可以收购公司股份给别人吗

公司一般情形下不能收购本公司股票,但出现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时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会议决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5. 请问公司被收购是怎么一回事?是说一个公司有能力收购另一个公司就可以随便收购吗?

公司被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但不是说一个公司有能力收购另一个公司就可以随便收购的,也要考虑被收购人是否同意被收购或收购条件,也要看收购人是否符合条件。。
比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收购人为法人: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2、收购人为自然人:依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五种情形。

扩展资料:
收购的客体条件:
上市公司收购针对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即公司发行在外且被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票, 不包括公司库存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前者如公司在发行股票过程中预留或未出售的股票,后者如公司购买本公司股票后尚未注销的部分。
收购的市场条件:
上市公司收购须借助证券交易场所完成。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经批准进行证券买卖或交易的场所,分为集中交易场所(即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场所。前者如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后者如以前运营的STAQ和NET两个交易系统及现在合法运营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柜台。
参考资料:上市公司收购-百度百科

请问公司被收购是怎么一回事?是说一个公司有能力收购另一个公司就可以随便收购吗?

6. 公司可以收购别人的公司嘛

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就可以启动强制要约收购:1。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持有30份证券交易%;2、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是基于收购人选择继续收购)《证券法》第81条规定了上市公司的强制要约收购制度: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30股%继续收购的,应当依法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要约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7. 别人要收购你的公司可以拒绝吗

能,目标公司可以拒绝收购行为。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一、收购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法律依据:《公司收购法》第三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别人要收购你的公司可以拒绝吗

8. 针对如何收购别人的公司

公司收购时应当按照收购流程来进行,避免后续发生牵扯不清的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收购一般具有以下流程: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行使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收购实质上是目标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行为,《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公司持表决权股东过半数同意,其它股东对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那么要顺利完成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东必须就上述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明确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签订收购协议。
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就收购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拟订与签署是收购工作中最为核心的环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