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职责

2024-05-19 21:34

1.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职责

 1.负责参保资源数据的整合、管理和完善,依据资源数据进行扩面;2.负责办理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负责工伤浮动费率的调整工作;4.负责参保单位基本信息的管理与维护;5.负责社会保险登记有关业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1.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等相关政策、法规、细则的组织实施工作;2.拟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理用人单位欠缴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的业务统计、分析和预测,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4.负责社会保险征缴有关业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1.负责参加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工作。2.负责区域内城乡居民老年人补助的汇总发放工作;3.负责区域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工作;4.负责参加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养老金待遇的调整发放工作;5.负责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他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6.负责参加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领取资格的核查工作;7.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8.负责执行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总额计划,统计分析工作;9.负责养老保险待遇有关业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1.负责办理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异地安置、生育妊娠、生育住院、计划生育妊娠等登记工作;2.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额垫付医疗费及相关待遇的审核;3.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门(急)诊、门诊特殊病联网医疗费的审核;4.负责对辖区内参保人员就医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对数据异常的就医人员进行调查、问询,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5.依据《医疗保险点定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6.负责医疗、生育保险费支付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工作;7.负责医疗、生育保险支付管理和有关业务档案的管理及移交工作。 1.负责辖区参保单位工伤事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2.负责核定和支付工伤保险各项待遇;3.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工伤职工工伤就医情况调查核实工作;4.进行工伤保险的统计、分析;5.负责工伤保险业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职责

2. 天津社保稽查科电话

基金监督处
负责拟订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办法;负责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基金审计工作;负责受理和办理有关基金收支、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邮编:300040        

电话:022-23030960【摘要】
天津社保稽查科电话【提问】
基金监督处
负责拟订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办法;负责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基金审计工作;负责受理和办理有关基金收支、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邮编:300040        

电话:022-23030960【回答】
基金监督处
负责拟订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办法;负责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基金审计工作;负责受理和办理有关基金收支、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邮编:300040        

电话:022-23030960【回答】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话:电话:022-83218208

负责局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政务督查、政务公开、代表委员提案办理、会务、接待、公文、保密机要和档案、地方志编撰、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        【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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