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怎么算分

2024-05-16 02:31

1.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怎么算分

想对于注会考试科目来说,经济法并不是最难的,经济法需要我们熟记相关的法条内容,又要在理解的基础上熟练应用,对于我们看案例和实际应用能力要求还是满高的。所以我们来算分数的时候,首先集中在分值最高的一些章节。
1、来算一下分数。比如最重要的分值分布在这些章节,物权法大概是10分,合同法大概是15分,公司法和证券法有30分,破产法也有10分,票据法也有10分,这些分数都足够超过60分了,你是否能够搞定呢?相信你可以的。
2、算完了分数就来想想怎么样才能拿到这些主要的分值。答题的时候应该先下结论,然后阐述法条,还要结合案例里的内容来回答,这样运用专业术语清晰表达观点才能得到完整的分数。
3、下结论的时候,不是直接说正确或者不正确就可以的,先记得引用题目中的内容和关键词句然后和结论一起说,害尝愤妒莅德缝泉俯沪一定要表达清楚再判断喔。回答案例题的时候,一定要写清楚根据《XX法》的相关规定,然后说明和题目有关的内容,这样比较专业。引用案例时的方式是本题中“……”违反了什么规定,然后用专业术语去精准回答。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怎么算分

2. 会计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再各负责偿还约1.33万元.亏了6万
调解:甲退出,负责偿还10000元.
4-1=3
3万元
两个人还.
每个人再还1.5万元
又借了2万元
又亏了5000元
是两人
甲已经退出
丁不存在,责任问题.
但是,这钱,
还给丁,本金.
不形成,是借债,关系.
合同是借钱.
如果没签合同,口头协议借钱.
甲退伙有效.(5个月巨亏)(经营不善)
3+2=5
乙,丙,二人各承担2.5万元债务.

3. 怎样解答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1、首先看本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如果经济行为不合法就不能分析;
2、时效性、一般来讲经济案件都有“时效约束”看是否在时效内,如:一般诉讼时效2年,伤、病情时效1年,等
3、地域性经济案件发生有的在事发地{交通肇事案件},有的在户籍地(一般的侵权案件)
4、主体关系,经济案件的诉讼主体必须是“法人”,{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如:建筑工程项目部它不具备法人资格、未成年的小孩都不能参与诉讼,在是我的浅漠,供参考。

怎样解答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4.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1、丁某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
      【依据】《担保法》第18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19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丁某应偿还2万元。
     【依据】《担保法解释》第30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3、丁某可以向王某追偿。
     【依据】《担保法》第31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求解答

1、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债权人可与第三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债务人自收到原债权人的通知之日转让合同对债务人产生效力。
2、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导致的法律后果: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
3、乙公司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代位权行使乙公司对丁公司的80万元到期债权,另外20万元不能受偿可以向法院提出乙公司破产申请,20万元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求解答

6. 经济法作业,案例分析

问题1:  1。公司较小可不设立董事会,设立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兼任公司经理,题中设立了董事会还设执行董事,矛盾;2。公司董事不能担任公司监事,吴某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问题2:股东转让股权需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反对的应收购其股份,不收购其股份视为同意转让,所以他们的反对无效。
问题3: 题中所述为吸收合并,a公司依存,该公司解散,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纯手打,本人大三法学专业学生,可能分析的不全,仅供参考,望采纳

7.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的问题以下?

你好!之了课堂为您解答。
1)企业的设立不合法,赵小明经济独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胜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符合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名字中不得出现有限、有限责任等字样,因其是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
2)赵小明允许黄平参与投资、共同经营的行为是合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允许合伙人加入变为合伙企业。
3)赵小明的理由不成立,无论是否为私人企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则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4)债权人的要求成立,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的财产及自身的财产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要清偿债务。
5)除非合伙人黄平同意解散或达到双方规定的解散条件,否则赵小明无法解散公司。
望采纳。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的问题以下?

8. 经济法的案例题,谁帮我分析一下?

1、原告要求被告和于某支付借款及逾期还款的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是不会支持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于某并不是原告钱某的债务人。所以原告无权直接起诉要求其支付借款及逾期利息。2、回答你的问题我们首先了解《合同法》第73、74、75条对合同的保全所做出的相关规定,所谓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就本案来说涉及到合同保全制度中的代位权问题,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已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回到你上面提到的问题,我们必须注意一点,代位权的行使是债权人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请求第三人向自已履行债务,所以原告的诉讼请求肯定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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