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财产调查?

2024-05-09 14:09

1. 如何进行财产调查?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包括离婚官司和债务官司,都需要提供对方的财产状况,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由于个人财产调查难度较大,很多客户在举证的时候,不能完全的调查对方的财产,这对整个案件的审理都是不利的。那么当事人呢?如何查别人的房产呢?因为查房产是很多案子不可缺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在此,律师为你讲解如何自己调查房产?
在目前的网络条件下以及法律实践环境下,仅凭自己的身份证去查另一方在一个城市的购房情况在绝大多数城市还不现实,因此,如果一点儿都不知道对方购房的坐落,即没有任何信息,只知道购了房,而想查到购房位置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
如果一点儿都不知道对方购房情况,可以先“兜圈子”,从对方资金流向上找。比如,对方的账户上在可能购房的某个时间点上有大额的资金外付,就有可能是直接付到房地产公司的。再比如,对方的某个账户每个月有固定数额的资金支出,就有可能是缴纳的房屋贷款或水电物业管理费用。如果一个人在外购房,只要仔细留心其生活起居习惯,一般总能发现一些线索。如果已经分居,或者对方非常慎重敏感,不露声色,没有破绽,也可以对其行踪进行调查,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析摸排,通过对其出入的可疑房产处所的调查,下得结论。
实践中,此类情况大部分是一方知道另一方大概购买楼盘的方位,比如,某一个小区,但不知道具体房屋的坐落。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想诉至法院通过法院的渠道调查取证,可以每家每户的敲门排查或在门口守候以逸待劳。但是,如果小区规模巨大,几百上千套房产,或者是未竣工的小区,这个办法就不好使了。怎么办呢?小区规模再大,也是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管理的,因此,通过物业的口子,也可以查出对方的房屋坐落。
现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函不太好使,《律师法》没有赋予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保障,如果被调查单位拒绝配合,律师常常也是束手无策。因此,通常律师只是手持自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或调查函,往往会吃闭门羹,碰得一鼻子灰。这不是律师的无能,而是法律保障和社会现实的问题。因此,如果在物业有朋友通融,通常比律师持调查函调查管用,物业的朋友通融帮着查一下,也不违法,毕竟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只是谁都不愿意卷进官司,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罢了。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朋友,房产公司也没有路子,相关信息把握人员又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消极态度,可以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调查。一般对于法院加盖大红院印的调查令,一般的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还是会配合的,毕竟有意怠慢或不予配合可能会涉嫌“妨害诉讼程序的进行”,法院可以罚款,也可以对单位法定代表人予以司法拘留。在这样的压力下,相关单位会“识实务”,通过计算机查到对方在小区的具体门牌号。
查到具体门牌号以后,再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产的具体信息。比如,在广州凭身份证和几十元的查询费,就可以调查到房产登记的注册信息。

如何进行财产调查?

2. 财产调查是怎么操作的?

现在中国调查全部财产很难,
最好找专业的调查公司来做,可以调查以下几方面:
1、房产调查:在房管局找到以该人名或者其公司名下的全部登记房产情况;
2、工商调查:在工商局查找该公司的注册情况及股份情况;
3、税务调查:在税务局查该公司缴税情况;
4、银行存款和证券调查:这部分是最难的,如果仅靠平时收集到的资料,可以查到一部分,但最好是有专业律师和侦探帮忙。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公司名称、银行帐号、不动产情况(包括房产、土地、汽车等)现金存款、股票等。
至于需要多长时间确无定数。
一般来讲,专业调查公司对调查内容及事项相对专业,但收费较高;律师对有大宗财产分割的案子,只要满足代理费要求,很愿意接的。

3. 如何进行财产调查?

这个,你需要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卡号。
诉讼中,当事人是有权利申请法院调取一些证据的。
但是,具体操作上有区分的。
如果是欠债还钱的,债权人要求法院调查被告的财产情况,合法有效,但是也得提供银行账号、卡号,不然法院无从查起,银行多么?特别特别多,不仅有境内的,还有境外的吧?境内的就很多,还有些某省、某市的什么银行,多得不得了,法院无法每一家银行都发通知配合调查吧?
如果是离婚案件,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再次起诉的,首先你的起诉理由,就是对方还有当时离婚时没有处分的财产,需要再次分割,你的立案理由里面,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还有当时没有处置的财产,这个没法叫法院帮你调查,如果可以申请的话,随随便便任何离婚的人都可以这样申请,法院岂不是要瘫痪了?
所以,你需要确实的证据,证明对方还有哪些财产在原来的离婚诉讼过程中没有处理的,才可以再次起诉。

如何进行财产调查?

4. 财产调查具体是怎样操作的?

现在中国调查全部财产很难,
最好找专业的调查公司来做,可以调查以下几方面:
1、房产调查:在房管局找到以该人名或者其公司名下的全部登记房产情况;
2、工商调查:在工商局查找该公司的注册情况及股份情况;
3、税务调查:在税务局查该公司缴税情况;
4、银行存款和证券调查:这部分是最难的,如果仅靠平时收集到的资料,可以查到一部分,但最好是有专业律师和侦探帮忙。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公司名称、银行帐号、不动产情况(包括房产、土地、汽车等)现金存款、股票等。
至于需要多长时间确无定数。
一般来讲,专业调查公司对调查内容及事项相对专业,但收费较高;律师对有大宗财产分割的案子,只要满足代理费要求,很愿意接的。

5. 如何调查个人财产情况?

一、个人资产

1、在我国,指公民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手段取得的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及其他合法财产。其所有权归公民个人。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个人财产。

2、个人资产调查报告财产下列财产情况:

(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二、个人资产调查方式

1、法院依职权调查

法院依职权调查是指法院通过自己的调查来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在执行实务中,由于债权人常常不能向法院提供债务人财产状况,或者至多提供一些财产线索,法院就需要通过自己的调查来发现债务人的财产。法院具有强制性的调查权,在法院进行调查时,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协助调查的义务,必须合作和配合,如实向法院提 供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对违反协助义务的人,法院可以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所以,法院依职权调查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极具实效性的方法。

2、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由申请人提供线索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有效途径之一。一些申请人在纠纷发生前就与债务人认识,甚至与债务人有过长期的民事交往与合作,他们或多或少了解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因此完全有能力向法院提供这方面的情况;另一些申请人虽然在发生纠纷前与债务人素不相识(如交通肇事等突发性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但纠纷发生后,权利人也会留意债务人财产方面的情况,因此也有可能了解到一部分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3、委托律师进行资产查询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

4、在银行进行查询

目前大部分银行都支持通过柜面、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查询个人金融资产,线上查询渠道各家要求不一样,您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借记卡到开户地任意网点,由银行客户经理为为您查询其名下持有的个人金融产品。该业务仅限本人办理,不能代办。其中可查询的个人金融资产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国债、贵金属产品、第三方存管、账户原油等。

以上这些办法都是都十分的麻烦,都没有办法进行独立查询,如果遇到企业合作的时候再去进行调查那么时间肯定是不够的的,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处理这样的事情,因此拥有一款方便快捷的能够及时对合作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的网站就十分的方便了。它既不需要去通过法院来进行调查,不需要我们去提供财产的线索,也不需要我们去委托律师,更不需要我们去银行进行查询,只需要输入被查询人的姓名就可以做到了。他就是由成都苗成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亼智”系统。由国家授权研发,及时查询个人信息,房产、贷款等等,为各个企业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如何调查个人财产情况?

6. 债权人调查财产的方式有什么

债权人调查财产的方式:
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债务人申报财产;
法院依职权调查。法院依职权调查是指法院通过自己的调查来发现债务人的财产。
一、债务人什么财产也没有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把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一旦债务人有高消费,就可以监控追踪。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欠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而对于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
其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执行庭的人手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法院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工夫相对较少。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如果感觉法院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法院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会。
其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只要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
二、防范债权保全风险的方法有哪些?
防范债权保全风险的方法如下:
1、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走势,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2、债权人应当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3、通过人民法院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调查核实,防止债务人欺诈、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确保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能够达到保全效果,顺利实现法院未来裁决的实体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保全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或为其他行为致使其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及债权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债务人的行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行使一定的权利,以排除对债权的危害,保障债权的实现。
三、父母财产如果被老赖追走还能追回吗?
可以。如果你发现债务人将其财产转移到其父亲名下,建议你尽快收集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证据,如果你对债务人的债权已经进入诉讼或者执行阶段,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为调查取证,也可以申请法院依职权或者法院调查令调取债务人转移的相关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7. 债权人调查财产的方式都有什么

债权人调查财产的方式有:1、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如作为上市公司发布的季报、中报、年报等;2、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3、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债权人调查财产的方式都有什么

8. 债权人调查财产有什么方式

法律分析:债权人调查财产的方式:一、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二、债务人申报财产;三、法院依职权调查。法院依职权调查是指法院通过自己的调查来发现债务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