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以下借款利息为什么要调增应纳税所得?

2024-05-17 10:59

1. 企业所得税:以下借款利息为什么要调增应纳税所得?

第一个资本化利息,只有费用化准予扣除资本化不许税前扣除所以调增
第二个是企业之间借款要不超过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息部分准予扣除超过不准扣除进行调增

企业所得税:以下借款利息为什么要调增应纳税所得?

2. 为什么利息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公司在经营盈利后,将利息当做是对投资者的一项财务支付,而非公司所产生的费用。企业纳税的缘由是公司获得经营盈利(纳税额=利润✘25%),盈利是由收入扣除成本费用而来的,由于利息在此没有当做公司所产生费用,所以在这个层面上来讲话,利息支付要在纳税前扣除。

3. 利息收入调整包括征税收入产生的利息和不征税收入产生的利息,怎么计算所得税?

1、国债利息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第二款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因此,
根据您的表述,200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里的一个多选题(第39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其中一个选项就是“国债利息收入”,正确答案没有“国债利息收入”,是对的。应为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因此,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不属于不征税收入。虽然形式上都不征税,但在税法解析上是有区别的。所以,200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里的一个多选题(第39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属于不征税收入应当不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因为,它属于免税收入,而不属于不征税收入。

利息收入调整包括征税收入产生的利息和不征税收入产生的利息,怎么计算所得税?

4. 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利息是否在应纳所得额扣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前款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