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区别?

2024-05-11 18:03

1. 财政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区别?

专项资金与专项经费没有区别,专项经费是专项资金的不同名称,其含义基本一致的。

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在当前各种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有着不同的名称,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等,并且在包括的具体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别。但从总体看,其含义又是基本一致的。

财政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区别?

2. 专项基金是什么科目

问题一:建设项目,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计入什么科目  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记入”专项应付款”或“补贴收入”科目。 
  “专项应付款”核算企业接受的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 “补贴收入”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 两个科目应分别按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具体账务处理 : 
  1、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购置固定资产的: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③形成资产后将专项资金支出结转至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资本公积 
  2、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与固定资产建造专门借 款相关的贴息于固定资产完工前冲减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冲减财务费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若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支付贷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在建工程 
  ③若固定资产竣工完成后支付贷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财务费用 
  3、用于门店装修、招牌制作、公益服务、培训等不能形成资产的费用化支出,账 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财政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③同时结转专项资金,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 
  
   问题二:财会帐里专项基金是什么意思  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专项基金是合作社通过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转入和他人捐赠形成的专用基金。 
  1.合作社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的数额,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问题三:会计科目是专项基金还是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科目。独立核算。 
  
   问题四: *** 专项资金应该计入哪个科目  需要附加条件,如达不到条件需要归还吗?若是,一般计入专项应付款(负债类)科目,否则,也可以计入其他应付款。 
  如果纯属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看你打算用多长时间去花掉了以及是否是对已花费的支出进行的补偿。如果是对已经花费的支出进行的补偿,直接确认营业外收入,如果需要分期摊销,先计入递延收益,再逐年结转。 
  
   问题五: *** 扶持资金进什么会计科目  先计入“递延收益” 
  按照土地租赁期限,平均到每月结转入“营业外收入” 
  
   问题六:事业基金是什么科目  事业基金属于净资产类会计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二、事业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事业基金,借记或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二)年末,将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非财政补助专项(项目已完成)剩余资金转入事业基金,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以货币资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四)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收回长期投资的成本,贷记“长期投资”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照收回长期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历年积存的非限定用途净资产的金额。 
  
   问题七:事业单位财政拨的专项资金走什么科目  如果你是事业单位,收到财政拨的专项资金,而且是你预算中列示的项目的经费的话,那么借:银行存款或者零余额用款额度,贷:财政补助收入-专项经费或者专项支出之类, 付出去就借:经费支出-财政资金-专项资金,贷:银行存款或者零余额用款额度 
  
   问题八: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入什么财务科目  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记入”专项应付款”或“补贴收入”科目。 
  “专项应付款”核算企业接受的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 “补贴收入”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 两个科目应分别按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具体账务处理 : 
  1、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购置固定资产的: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③形成资产后将专项资金支出结转至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资本公积 
  2、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与固定资产建造专门借 款相关的贴息于固定资产完工前冲减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冲减财务费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若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支付贷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在建工程 
  ③若固定资产竣工完成后支付贷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财务费用 
  3、用于门店装修、招牌制作、公益服务、培训等不能形成资产的费用化支出,账 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财政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③同时结转专项资金,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 
  
   问题九:公司交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应该在哪个会计科目核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和有关规定, 
  1、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建筑工程项目报监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按照相关批准文件或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预缴专项基金。 
  借:其他应收款――预缴的专项基金 
  贷:银行存款 
  2、预缴的专项基金,根据建筑工程中对新型墙体材料的实际使用量,实行多退少补。 
  预缴的专项基金返退,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市、区县墙材管理部门审核后,通过本市非税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由同级财政部门开具《上海市非税收入退还书》,将返退款项划入缴款单位账户。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预缴的专项基金 
  建设单位清算返退后实际缴纳的专项基金,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成本 
  借:开发成本 
  贷:其他应收款 
  
   问题十:收到 *** 拔入的专项资金记入什么科目  D:银行存款 
  C:营业外收入

3. 什么是专项资金?

问题1:什么是专项资金?
 
 
 
 问题2:专项资金是什么意思?
 
 
 
 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在当前各种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有着不同的名称,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等,并且在包括的具体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别。但从总体看,其含义又是基本一致的。一般来说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完成专项工作或工程,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也就是说,专项资金有三个特点: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核算。
 
 
 
 单位工作经费不足,单独行文申请的业务经费,是用于弥补经费不足的业务经费,不属于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的构成与分类
 
 
 
 目前对专项资金的构成尚没有统一的界定,从财政资金管理的情况看,在日常操作中,一般采用的是“扣除界定法”,即扣除经常性经费以外的,由财政安排或追加以及上级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全部作为专项资金。从支出性质分类,专项资金包括个人部分(如:专项补贴、专项奖励等)和公用部分(如:专项购置、专项修缮等);从支出用途分类,可以将专项资金分为基本建设支出、专项业务费、专项支出购置、专项修缮和其他专项等。
 
 
 
 在财政部印发的《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规定,项目支出预算是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或专项资金支出计划)。项目按照其性质可以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对于地方而言,专项资金分类与中央项目支出分类基本一致,只是在资金来源和使用方面存在一些差别。地方专项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或上级拨款的资金、政府性基金及转移支付资金等;地方专项资金的使用主要是地方政府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及其他专项事业支出等。
 
 
 
 专项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
 
 
 
 在公共支出中专项支出所占比例较大,专项支出使用管理、支出方式和手段选择可以直接影响一定量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当前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根据当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支出根据资金管理要求分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的具体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这些专项支出,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即应当与正常的拨款区分开来,分别核算,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已完成项目的专项结余,报经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此外,近年来财政部针对特定资金管理还制定了相关规定,如: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对基本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定了相关规定;另外在印发的《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对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等;同时各地方财政部门结合本地特点,也出台了一些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如:北京市先后制定了《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科普活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等。
 
 
 
 这些制度、规定、办法的出台,无疑使专项资金从预算、执行、核算各个环节做到了有制可依,对规范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难以用现行制度予以解决和规范,亟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包括:
 
 
 
 1、缺乏对专项资金的科学界定。
 
 
 
 专项资金是财政分配用于专项事业的资金,是公共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理论界对公共支出分类主要有理论分类和统计分类两种,但无论那一种分类方式,均对专项支出没有明确的界定。
 
 
 
 2、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不够规范。
 
 
 
 近年来各地财政预算中普遍推行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方法,基本上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但对于专项资金如何按实际,缺少明确的定论。
 
 
 
 3、预算编制与执行相互脱节严重。
 
 
 
 编制财政预算的作用是为了合理安排和有效控制使用财政资金。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均存在着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严重脱节的问题。
 
 
 
 4、专项资金分配结构问题。
 
 
 
 专项资金分配结构是指专项支出总额中各类专项的组合以及各类专项在整个专项总额中的比重。专项资金的结构反映着一个时期的政策趋向和变化,其优化与否关系着地方政府能否在一定财力约束下有效的履行其职能。
 
 
 
 5、专项资金使用中违规现象严重。
 
 
 
 尽管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针对专项资金管理相继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但在专项资金使用与核算上仍存在着大量的违规现象。主要包括:
 
 
 
 专项资金不实行单独核算,项目经费与经常性经费混合使用,形成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专项结余无法正确体现,同时也难以对专项资金绩效实施评价;

什么是专项资金?

4. 建设项目,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计入什么科目

  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记入”专项应付款”或“补贴收入”科目。
   “专项应付款”核算企业接受的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 “补贴收入”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 两个科目应分别按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具体账务处理 :
   1、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购置固定资产的: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③形成资产后将专项资金支出结转至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资本公积                                
  2、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与固定资产建造专门借 款相关的贴息于固定资产完工前冲减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冲减财务费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若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支付贷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在建工程      
  ③若固定资产竣工完成后支付贷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财务费用 
  3、用于门店装修、招牌制作、公益服务、培训等不能形成资产的费用化支出,账 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财政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③同时结转专项资金,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

5. 建设项目中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计入什么科目?

如果没有文件规定,政府财政部门拨补的“专项资金补贴款”列入补贴收入科目,增加了企业利润额,是要交纳所得税的。
企业收到财政拨款,是作为资本公积的增加还是作为收益的增加,这要视该项拨款是否有明确的拨款项目分别处理。原则上讲,有明确的拨款项目的,要形成资本公积;没有明确的拨款项目的,记为补贴收入。如果有明确拨款项目,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料部分,从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冲减专项应付款。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产品研究开发专项资金或拨款,应先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 
如果上述专项经费拨款,是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是不征企业所得税的;如果是没有指定用途的,要并入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参考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
财税[2007]80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税[2009]87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建设项目中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计入什么科目?

6. 什么是专项资金?如何核算

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做账方法,按2001年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要求,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及会计科目规范:
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有关科目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
借:专项应付款
贷:有关科目
4、拨款结余上交: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专项应付款是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专项应付款指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新产品试制费拨款、中间试验费拨款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拨款等科技三项拨款等。

7. 建设项目,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计入什么科目

如果没有文件规定,政府财政部门拨补的“专项资金补贴款”列入补贴收入科目,增加了企业利润额,是要交纳所得税的。
企业收到财政拨款,是作为资本公积的增加还是作为收益的增加,这要视该项拨款是否有明确的拨款项目分别处理。原则上讲,有明确的拨款项目的,要形成资本公积;没有明确的拨款项目的,记为补贴收入。如果有明确拨款项目,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料部分,从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冲减专项应付款。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产品研究开发专项资金或拨款,应先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
如果上述专项经费拨款,是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是不征企业所得税的;如果是没有指定用途的,要并入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参考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
财税[2007]80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税[2009]87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建设项目,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计入什么科目

8. 建设项目中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计入什么科目?

如果没有文件规定,政府财政部门拨补的“专项资金补贴款”列入补贴收入科目,增加了企业利润额,是要交纳所得税的。\x0d\x0a企业收到财政拨款,是作为资本公积的增加还是作为收益的增加,这要视该项拨款是否有明确的拨款项目分别处理。原则上讲,有明确的拨款项目的,要形成资本公积;没有明确的拨款项目的,记为补贴收入。如果有明确拨款项目,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料部分,从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冲减专项应付款。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产品研究开发专项资金或拨款,应先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 \x0d\x0a如果上述专项经费拨款,是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是不征企业所得税的;如果是没有指定用途的,要并入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x0d\x0a参考文件:\x0d\x0a《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x0d\x0a财税[2007]80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x0d\x0a《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x0d\x0a财税[2009]87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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