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债从2001年到2011年的的发行量

2024-05-11 15:07

1. 我国国债从2001年到2011年的的发行量

以下为2000至今历年国债发行量明细(单位: 亿元人民币):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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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账附息 2,720   3,354   4,461   3,775.5  4,366    5,042   6,533.3   6,347     6,665   8,831.7 
 记账贴现  --       --     --       --       --       --       --       --       --     3,886.4 
 凭证式   1,937   1,530   1,473   2,504.6  2,510    2,000   1,950.0   1,600     1,300   2,000 
 储蓄国债  --       --     --       --       --       --      400.0      34       650   1,511.1 
 特别国债  --       --     --       --       --       --       --    15,502.28    --      -- 
 总量     4,657   4,884   5,934   6,280.1  6,876    7,042   8,883.3  23,483.28  8,615  16,229.2

 2011年中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但因凭证式国债和贴现国债等品种发行规模减少,全部国债发行量为1.54万亿元人民币,较2010年减少逾一成.

我国国债从2001年到2011年的的发行量

2. 2012年发行几期储蓄国债

  2012年首期电子式国债终于即将“上架”了。记者从财政部官网获悉,2012年首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将在3月10日通过各大银行柜台网点发售,截止日为3月23日。

  由于降准和降息风声渐起,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已经有所下跌,而国债的收益率尚和去年年底保持一致,有中长期无风险理财需要的市民可以考虑。


  根据财政部公告,这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500亿元。第一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58%;第二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15%,跟去年年底前发行的几期储蓄国债利率一致,比同期限定期存款的利率分别高出0.58和0.65个百分点,这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12年3月10日至3月23日,2012年3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3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15年3月10日和2017年3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公告显示,这两期国债的发行对象都是个人投资者,单一账户每期最高购买限额为500万元,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根据发行条款,若在购买本期国债后急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从2012年3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3. 2012年国债什么时候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6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2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第一期)和2012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是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一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5.58%,最大发行额为35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6.15%,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2年3月10日至3月23日。公告公布日至发行开始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二、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从2012年3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3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于2015年3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二期于2017年3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财政部通过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于付息日或到期日将国债利息或本金拨付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销团成员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单期国债最高限额为500万元。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四、投资者购买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销团成员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承销团成员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已经通过承销团成员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使用原来的账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必重复开户。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相关收费按照各行标准执行。

  五、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在发行期内不能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开始办理。从2012年3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提前兑取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需按照兑取本金的1‰缴纳手续费。付息日(到期日)前7个法定工作日起停止办理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等一切与债权转移相关业务,付息日恢复办理。

  六、38家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在全国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地区和营业网点销售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2012年国债什么时候发行

4. 2012年3月国债发行几号开始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6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2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第一期)和2012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是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一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5.58%,最大发行额为35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6.15%,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2年3月10日至3月23日。公告公布日至发行开始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二、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从2012年3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3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于2015年3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二期于2017年3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财政部通过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于付息日或到期日将国债利息或本金拨付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销团成员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单期国债最高限额为500万元。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四、投资者购买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销团成员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承销团成员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已经通过承销团成员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使用原来的账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必重复开户。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相关收费按照各行标准执行。

  五、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在发行期内不能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开始办理。从2012年3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提前兑取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需按照兑取本金的1‰缴纳手续费。付息日(到期日)前7个法定工作日起停止办理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等一切与债权转移相关业务,付息日恢复办理。

  六、38家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在全国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地区和营业网点销售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5. 2012年发行几期储蓄国债

2012年首期电子式国债终于即将“上架”了。记者从财政部官网获悉,2012年首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将在3月10日通过各大银行柜台网点发售,截止日为3月23日。
  由于降准和降息风声渐起,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已经有所下跌,而国债的收益率尚和去年年底保持一致,有中长期无风险理财需要的市民可以考虑。
  根据财政部公告,这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500亿元。第一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58%;第二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15%,跟去年年底前发行的几期储蓄国债利率一致,比同期限定期存款的利率分别高出0.58和0.65个百分点,这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12年3月10日至3月23日,2012年3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3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15年3月10日和2017年3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公告显示,这两期国债的发行对象都是个人投资者,单一账户每期最高购买限额为500万元,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根据发行条款,若在购买本期国债后急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从2012年3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2012年发行几期储蓄国债

6. 2015年11月国债发售

一、2015年第九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代码:151709)和2015年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代码:151710)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期限分别为3年和5年,票面年利率分别为4%和4.42%。
  二、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节假日正常发行),2015年11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1月10日支付利息。第九期和第十期分别于2018年11月10日和2020年11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两期国债均按实际天数计息,不计复利。
  三、两期国债发行对象为个人投资者,单一账户每期最高购买限额为500万元;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其他各项业务;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7. 2014年10月16日发行国债

2014年10月16日发行的是:2014年记账式贴现(六期)国债,这期国债期限91天。

这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5年1月10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折合年收益率为3.7%。

这个国债在银行和证券交易所都可以购买。

2014年10月16日发行国债

8. 2012年储蓄国债的发行时间

现在,储蓄国债正在发行中。2012年凭证式(二期)国债于8月10日起发售截止日期是8月19日,计划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其中3年期210亿元,票面年利率4.76%;5年期90亿元,票面年利率5.32%。发行期如遇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国债发售照常进行,只不过利率也会相应调整。
    此次发行的300亿国债为凭证式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而7月发行的电子式国债因为每年付息,投资者可以用拿到的利息进行再投资,就会产生复利的效果,而凭证式国债是到期付息,就没有复利效果。
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35%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70%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69%计息;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4.77%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5.13%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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