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定价的简介

2024-05-18 10:28

1. IPO定价的简介

IPO定价是国际金融界公认的最具迷惑性的难题之一,因为最成功的IPO定价就是发行人能够以投资者可容忍的最高价格顺利发行,而发行失败或以过低价格发行则意味着定价的失败。在这一过程中,包括投资者的价格接受底线在内的很多因素甚至超出了发行人本身及承销商的控制范围,因此,一个超脱、客观的IPO价格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较为常见的情况是,出于风险规避的考虑,承销商往往不会把其获得的所有信息融入IPO定价程序中。 Michelle Lowry和 G. William Schwert(2001)的研究表明,美国证券市场IPO业务中平均约15%的首日回报率揭示了相对于二级市场价格而言,IPO定价中存在着倾向于低估的系统性偏差。IPO定价是指在新股进入市场之前的定价,是对即将进入市场的股票价值的事前判断,是一种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行为,这就决定了要十分精确地确定新股发行价格是相当困难的,也是不太现实的。然而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是新股发行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环节和内容,新股发行价格的高低决定着新股发行的成功与否,也关系到各参与主体的根本利益,并影响到股票上市后的具体表现。对发行人而言,发行价格的高低直接决定其筹集资金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发行的成本,而且也影响公司的未来发展;对承销商而言,发行价格的高低决定了它的成本效益水平;对投资者而言,发行价格既是投资欲望转化为现实的决定因素,同时又是投资人未来收益水平的决定性因素。发行价较低时,新股发行较容易、顺利,然而若发行价过低,则可能损害原有股东的利益,而且募集资金量少,发行公司的筹资需求难以满足,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若发行价过高,则增大承销商的发行风险和发行难度,并且也会增大投资者的成本,抑制投资者的认购热情,从而最终影响到发行公司的筹资需求。

IPO定价的简介

2. IPO定价的介绍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价格又称新股发行价格,是指获准发行股票上市的公司与其承销商共同确定的将股票公开发售给特定或非特定投资者的价格。在这一价格的确定程序中,相关的影响因素包括公司帐面价值、经营业绩、发展前景、股票发行数量、行业特点及市场波动状况等,而这些因素的量化过程会随着定价者选用方法的不同而出现很大差别。

3. IPO价格是怎么制定的

常用的IPO定价方法有三种:
  1、收益折现法,就是通过合理的方式估计出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并选择恰当的贴现率与贴现模型,计算出上市公司价值。如最常用的股利折现模型(ddm)、现金流贴现(dcf)模型等。贴现模型并不复杂,关键在于如何确定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和折现率,而这正是体现承销商的专业价值所在。
  2、类比法,就是通过选择同类上市公司的一些比率,如最常用的市盈率、市净率(p/b即股价/每股净资产),再结合新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如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来确定上市公司价值,一般都采用预测的指标。市盈率法的适用具有许多局限性,例如要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要稳定,不能出现亏损等,而市净率法则没有这些问题,但同样也有缺陷,主要是过分依赖公司账面价值而不是最新的市场价值。因此对于那些流动资产比例高的公司如银行、保险公司比较适用此方法。在此次建行ipo过程中,按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定价区间1.9~2.4港元计算,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约为1.09~1.15港元,则市净率(p/b)为1.74~2.09倍。除上述指标,还可以通过市值/销售收入(p/s)、市值/现金流(p/c)等指标来进行估值。
  3、通过估值模型,我们可以合理地估计公司的理论价值,但是要最终确定发行价格,我们还需要选择合理的发行方式,以充分发现市场需求。常用的发行方式包括:累计投标方式、固定价格方式、竞价方式。一般竞价方式更常见于债券发行,这里不做赘述。累计投标是目前国际上最常用的新股发行方式之一,是指发行人通过询价机制确定发行价格,并自主分配股份。所谓“询价机制”,是指主承销商先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区间,召开路演推介会,根据需求量和需求价格信息对发行价格反复修正,并最终确定发行价格的过程。一般时间为1~2周。在询价机制下,新股发行价格并不事先确定,而在固定价格方式下,主承销商根据估值结果及对投资者需求的预计,直接确定一个发行价格。固定价格方式相对较为简单,但效率较低。

IPO价格是怎么制定的

4. IPO定价的定价种类

1、较为常用的估值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收益折现法与类比法。所谓收益折现法,就是通过合理的方式估计出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并选择恰当的贴现率与贴现模型,计算出上市公司价值。如最常用的股利折现模型(ddm)、现金流贴现(dcf)模型等。贴现模型并不复杂,关键在于如何确定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和折现率,而这正是体现承销商的专业价值所在。所谓类比法,就是通过选择同类上市公司的一些比率,如最常用的市盈率、市净率(p/b即股价/每股净资产),再结合新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如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来确定上市公司价值,一般都采用预测的指标。市盈率法的适用具有许多局限性,例如要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要稳定,不能出现亏损等,而市净率法则没有这些问题,但同样也有缺陷,主要是过分依赖公司账面价值而不是最新的市场价值。因此对于那些流动资产比例高的公司如银行、保险公司比较适用此方法。在此次建行ipo过程中,按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定价区间1.9~2.4港元计算,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约为1.09~1.15港元,则市净率(p/b)为1.74~2.09倍。除上述指标,还可以通过市值/销售收入(p/s)、市值/现金流(p/c)等指标来进行估值。2、通过估值模型,我们可以合理地估计公司的理论价值,但是要最终确定发行价格,我们还需要选择合理的发行方式,以充分发现市场需求。常用的发行方式包括:累计投标方式、固定价格方式、竞价方式。一般竞价方式更常见于债券发行,这里不做赘述。累计投标是目前国际上最常用的新股发行方式之一,是指发行人通过询价机制确定发行价格,并自主分配股份。所谓“询价机制”,是指主承销商先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区间,召开路演推介会,根据需求量和需求价格信息对发行价格反复修正,并最终确定发行价格的过程。一般时间为1~2周。在询价机制下,新股发行价格并不事先确定,而在固定价格方式下,主承销商根据估值结果及对投资者需求的预计,直接确定一个发行价格。固定价格方式相对较为简单,但效率较低。

5. ipo定价中的主要影响因素有哪些

影响IPO定价的因素:
1、经营业绩
发行人的经营业绩特别是税后利润水平,直接反映了一个公司的经营能力和上市时的价值,将直接影响到IPO的价格。
2、发展潜力
公司经营的增值率(特别是盈利的增长率)和盈利预测是关系IPO价格的又一个重要因素。一般来说,公司的发展潜力越大,未来盈利趋势越确定,市场所能接受的价格也就越高。
3、发行数量
不考虑资金需求量,单从发行数量上考虑,若本次股票发行的数量较大,为了能保证销售期内顺利将股票全部出售,价格应适当定得低一些;若发行量,考虑到供求关系,价格可定得高一些。
4、行业特点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会影响到公众对公司发展前景的预期,处于朝阳行业的公司发行股票,价格可以定得高一些。
5、股市状态
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水平直接关系到一级市场的价格,在制定IPO价格时,要考虑到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水平在发行期内的变动情况。事实上,在股市处于“熊市”的时候,发行股票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扩展资料:
IPO定价的评判标准
评价新股发行定价的好坏,首先要看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是否遵循了上述新股定价的原则,因为这些原则是新股合理定价的前提和基础,通常只有遵循了上述原则,所确定的新股发行价格才较为科学、合理。
新股发行定价的好坏,最终还是需要用未来的实践加以检验,即用发行成功与否来检验。发行成功了,就可以认为定价是合理的;发行不成功,无论是多么完美的定价理论得出的定价也不能被认为是合理的。
但怎样才是“发行成功”,国外的标准较为简单,主要是考察上市首13的股价上涨幅度,若上涨幅度介于5%~20%之问,则认为发行成功;若上涨幅度小于5%,则认为IPO定价偏高,发行不成功;若上涨幅度大于20%,则认为IPO定价存在明显低估的现象。
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的状况,如果新股定价满足以下条件,则定价较合理:
(1)发行公司能够据此价格按计划顺利筹集到理想的资金数量,这就说明投资者对新股定价是基本认可的。
(2)承销商不存在被动余额包销行为。所谓被动余额包销,是指承销商没有将股票完全发售出去而不得不包销余额的行为。
余额包销一方面意味着新股发行价格过高,不被市场认可,另一方面余额包销不仅要占用承销商大量资金,而且也可能导致承销商成为发行公司最大的股东,造成股权结构不合理,发行公司甚至会受到承销商的干预等。
(3)在所确定的新股发行价格下,新股上市首13涨幅在40%~60%之间,若低于40%,则认为IPO定价过高;若高于60%,则认为IPO定价存在明显低估的现象。
这一标准考虑了我国的新股上市首日涨幅平均达100%以上的现实和国外的成功经验。当代著名投资家、美国金融学教授阿科波尔(Arkebauer,2002)认为,新股定价在比真实市场价值低15%~30%(即折扣率)的水平上,会刺激投资者的投资欲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IPO定价

ipo定价中的主要影响因素有哪些

6. ipo定价中的主要影响因素有哪些

影响IPO定价的因素:
1、经营业绩
发行人的经营业绩特别是税后利润水平,直接反映了一个公司的经营能力和上市时的价值,将直接影响到IPO的价格。
2、发展潜力
公司经营的增值率(特别是盈利的增长率)和盈利预测是关系IPO价格的又一个重要因素。一般来说,公司的发展潜力越大,未来盈利趋势越确定,市场所能接受的价格也就越高。
3、发行数量
不考虑资金需求量,单从发行数量上考虑,若本次股票发行的数量较大,为了能保证销售期内顺利将股票全部出售,价格应适当定得低一些;若发行量,考虑到供求关系,价格可定得高一些。
4、行业特点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会影响到公众对公司发展前景的预期,处于朝阳行业的公司发行股票,价格可以定得高一些。
5、股市状态
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水平直接关系到一级市场的价格,在制定IPO价格时,要考虑到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水平在发行期内的变动情况。事实上,在股市处于“熊市”的时候,发行股票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扩展资料:
IPO定价的评判标准
评价新股发行定价的好坏,首先要看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是否遵循了上述新股定价的原则,因为这些原则是新股合理定价的前提和基础,通常只有遵循了上述原则,所确定的新股发行价格才较为科学、合理。
新股发行定价的好坏,最终还是需要用未来的实践加以检验,即用发行成功与否来检验。发行成功了,就可以认为定价是合理的;发行不成功,无论是多么完美的定价理论得出的定价也不能被认为是合理的。
但怎样才是“发行成功”,国外的标准较为简单,主要是考察上市首13的股价上涨幅度,若上涨幅度介于5%~20%之问,则认为发行成功;若上涨幅度小于5%,则认为IPO定价偏高,发行不成功;若上涨幅度大于20%,则认为IPO定价存在明显低估的现象。
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的状况,如果新股定价满足以下条件,则定价较合理:
(1)发行公司能够据此价格按计划顺利筹集到理想的资金数量,这就说明投资者对新股定价是基本认可的。
(2)承销商不存在被动余额包销行为。所谓被动余额包销,是指承销商没有将股票完全发售出去而不得不包销余额的行为。
余额包销一方面意味着新股发行价格过高,不被市场认可,另一方面余额包销不仅要占用承销商大量资金,而且也可能导致承销商成为发行公司最大的股东,造成股权结构不合理,发行公司甚至会受到承销商的干预等。
(3)在所确定的新股发行价格下,新股上市首13涨幅在40%~60%之间,若低于40%,则认为IPO定价过高;若高于60%,则认为IPO定价存在明显低估的现象。
这一标准考虑了我国的新股上市首日涨幅平均达100%以上的现实和国外的成功经验。当代著名投资家、美国金融学教授阿科波尔(Arkebauer,2002)认为,新股定价在比真实市场价值低15%~30%(即折扣率)的水平上,会刺激投资者的投资欲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IPO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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