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2024-05-19 06:00

1. 公司法规定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公司法规定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公司法原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但在2014年公司法做了修订,配合资本认缴制度的实施,上述规定已经取消了,即注册公司不再要求货币出资的比例,也不再限制出资的最低金额(特殊行业,还需执行相应的规定),由全体股东认缴并按照约定期限交纳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中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与货币出资额不低于30%不理解  第二条规定的是总体中货币出资比例,在分期出资的情况下,每次出资后也必须达到此比例。  举个例子说吧,公司注册资本100万,计划分期出资,第一期出资可以是20万元,剩余出资在两年内缴足。  第一期出资时,可以选择货币和实物同时出资,货币10万元,实物10万元,货币出资符合不低于30%的比例。(是和实收资本比较,不是和总的注册资本比较)  后期出资时,可以选择货币和实物同时出资,货币20万元,实物60万元,货币出资总体仍然复核不低于30%的比例。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如何理解??  我来给你举个例子吧 甲以提供厂房和设备出资25万元 乙以现金出资10万 丙以技术出资15万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所以他们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是50万元。但是根据"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他们的公司不能成立 因为他们实际的现金出资为10万元,50W×30%=15W 所以只有甲乙丙3人的现金出资在15W元以上 这个公司才能成立。  厂房、技术、设备不算现金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出资金额不得低于20%,也不得低于最低注册资本500万?  《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所以,你的首次出次超过100万元即可。
  公司法规定,若公司用盈余公积金抵补亏损后支付股利,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不对。  1、法定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亏损,并且不受注册资本比例的限制。  2、公司在不亏损的情况下可以分配红利,不受注册资本比例的限制,但是法定公积金的提取优先于分配股利。  3、注册资本25%的比例限制于增资。  4、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经营、增资。  5、公司的盈利的分配顺序是:弥补亏损、提取盈利10%的法定公积金、发放股利、提取自由公积金。在盈利不足以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先用盈利弥补亏损,再应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  因此,弥补亏损、支付股利与25%的法定公积金没有必然联系。  这句话应当改成:(以下三项任选)  1、公司用法定公积金递补亏损后,由于当年盈利用尽,不得发放股利。  2、公司不得用法定公积金发放股利。  3、公司可以用自由公积金发放股利,不受法定公积金比例的限制。
   
  新的公司法规定货币资金出资的比例  新的公司法取消对公司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  本次修改删去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的一种或者几种出资,出资方式不再作任何限制,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不用货币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实务中,对实物出资比例有限制吗?《公司法》里规定不得低于30%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登记时,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因此,只要增资的货币出资比例不低于增资的30%的情况下,均可以实物增加注册资本。
  请问公司法中有没有规定,公司投资于股票的资本金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规定?  原法: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新法: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修改理由:公司对外投资属于公司的经营自主权,应由公司章程规定,而没有必要由法律对投资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进行限制。另外,除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应当允许公司向其他非公司制的企业投资。
  证券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多少万元?  中国的《证券法》规定: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设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经纪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由于你问的是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那些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所以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亿元。
  全体股东货币出资最低为注册资本的30% 是对是错  我来给你举个例子吧 甲以提供厂房和设备出资25万元 乙以现金出资10万 丙以技术出资15万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所以他们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是50万元。但是根据"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他们的公司不能成立 因为他们实际的现金出资为10万元,50W×30%=15W 所以只有甲乙丙3人的现金出资在15W元以上 这个公司才能成立。  厂房、技术、设备不算现金,我这样说你懂了吗?
   

公司法规定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2. 我国证券法规定 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哪三个标准

我国证券法规定 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三个标准:分别是:5000万元、1亿元、5亿元。
具体分类如下:
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2)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3. 公司注册资本中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与货币出资额不低于30%不理解

第二条规定的是总体中货币出资比例,在分期出资的情况下,每次出资后也必须达到此比例。
举个例子说吧,公司注册资本100万,计划分期出资,第一期出资可以是20万元,剩余出资在两年内缴足。
第一期出资时,可以选择货币和实物同时出资,货币10万元,实物10万元,货币出资符合不低于30%的比例。(是和实收资本比较,不是和总的注册资本比较)
后期出资时,可以选择货币和实物同时出资,货币20万元,实物60万元,货币出资总体仍然复核不低于30%的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中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与货币出资额不低于30%不理解

4.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是货币吗

两个规定表示两件事情。
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这个重点讲的是首次,资本可以分批到位,投资可以是现金货币,也可以是其它形式,如厂房、设备、生产资料等。
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30%,重点在于货币,就是分批到位的最终结果,资本投入中货币的比例不得低于30%。
 
如 A ,B 二个股东注册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各50%;
首次投入,A 提供了原料价值100万,B提供了租用厂房,租金100万。则首次注资已经符合要求。
当然实际上运作需要货币, 

5.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哪三个标准?

我国证券法规定 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三个标准:分别是:5000万元、1亿元、5亿元。
具体分类如下:
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2)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哪三个标准?

6. 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多少

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这意味着其他投资方式只要不高于70%均可。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价格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进行估价,可以依法转让;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一、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上股东有影响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知识产权出资不能限于发起人吗
知识产权出资不限于发起人。股东都可以用知识产权进行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哪三个标准?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三个标准:分别是:5000万元、1亿元、5亿元。具体分类如下: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自营;(6)证券资产管理;(7)其他证券业务。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2)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第(4)~(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4)~(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哪三个标准?

8. 新公司法规定,出资额度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多少?

新公司法没有出自额度的规定了。自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认缴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