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有43个股东,现在其42个要转让股份,股份转让给本公司以外的人,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2024-05-18 01:43

1. 有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有43个股东,现在其42个要转让股份,股份转让给本公司以外的人,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对于赠与人来说,因为赠与是无偿法律行为,而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股权转让价款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和股权交易成本的余额,既然股权转让无收益,也就无所谓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对于受赠人来说,《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列明的应税所得有以下十种: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而继承或赠与所得不在明示之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还存在一个兜底条款,即第十一项“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也就是说,法律授权国务院财政部门可以在上述十种应税所得之外另行规定应税项目。但从目前税法部门规章来看,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在非法定条件下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应当按20%计征个税以外,均没有受赠或继承其他财产所得应当交所得税的规定。因此,可以说对受赠股权所得收益征收个税目前仍然是个人所得税征管“真空”,根据行政机关“法无明文规定即无权”的法律原则,自然人受赠或继承股权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需要指明的是,如果自然人是因企业奖励员工而受赠股权,那么员工受赠股权的收益应视为“工资、薪金所得”,按九级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股权赠与无论对于赠与人来说,还是对于受赠人来说均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所以,无偿赠与股权目前是免税的。

有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有43个股东,现在其42个要转让股份,股份转让给本公司以外的人,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2. 2人有限公司 其中一人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你好,你需要办理股权转移(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变更股东提交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备注:如果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职务的变动,则另需在股东会决定里附上说明及有关任职证明!

3. 公司有三个股东,其中一个股东想转让手中的股份卖给别人,怎么才能阻止他

如果章程中规定不可以转让的话,就可以阻止,否则只能从实现优先购买权上入手了~~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有三个股东,其中一个股东想转让手中的股份卖给别人,怎么才能阻止他

4. 有限公司的一个大股东法人代表想把股份转让给公司外的一个人,需要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吗?

你好,根据《公司法》第72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鉴于你父亲占72%的股权,依法是可以转给你的,但考虑到现实中工商局变更登记可能会要求另外一股东签字,建议应征求该股东意见或者直接由你父亲将该股权赠与你,同样达到股权转让给你的目的,如果解决了你的疑问,请好评,恭喜发财!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案件处理依据,具体情况网上说不清楚,不要追问,请在线下委托当地律师处理,自己擅自处理案件后果自负。
只接听本地电话,外地当事人见谅,谢谢。

5. 公司有一半股东把股权转让第三人,其它一半不知道怎么办?

可以参考《公司法》相关条款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五条 股东资格的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有一半股东把股权转让第三人,其它一半不知道怎么办?

6. 公司有三个股东,其中一个股东想转让手中的股份卖给别人,怎么才能阻止他

1.内部转让阻止不了。
2.对外转让,违反公司章程的无效。
  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至少有一个股东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否则视为同意。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我与两个朋友创建了一个有限公司,每人各站三分之一股份,现我将股份转让给了其中一个股东,(事前有股东

问:我与两个朋友创建了一个有限公司,每人各站三分之一股份,现我将股份转让给了其中一个股东,(事前有股东会议决议:该股东购买我们两个股东的股份)现他只购买了我一人的股份,另一个股东不服,他能推翻我们的股份转让协议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公司股权转让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办理股权转让的完整程序一般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如果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人,尚须他们同意或放弃优先购买权),此后就是去工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前一段过程由当事人自己掌握,后一段一般在二十个工作日完成。股权转让协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委托书、及转让双方身份证原件。

我与两个朋友创建了一个有限公司,每人各站三分之一股份,现我将股份转让给了其中一个股东,(事前有股东

8. 公司为有限公司,一小股东转让股份给第三方,股东大会已经通过。原来公司注册每股1500,后来变更为每

问:公司为有限公司,一小股东转让股份给第三方,股东大会已经通过。原来公司注册每股1500,后来变更为每股2000,请问能否以每股1800的价格转让呢???公司为有限公司,一小股东转让股份给第三方,股东大会已经通过。原来公司注册每股1500,后来变更为每股2000,请问能否以每股1800的价格转让呢???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包括: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了这个基础,你就可以按照下面的程序办理登记了。首先,你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登记机关自收到文件后,一般在10天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会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二)如果获得核准,接下来,你要准备好有关申办材料,到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部门去办理登记,这些材料一般包括:1、申请报告;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5、公司董事长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6、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盖章、签名);7、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8、监事会决议(全体监事签名);9、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盖章),集团有限公司还需提交集团章程(集团成员企业盖章);10、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其中包括:(1)任命书(国有独资);(2)委派书(委派单位盖章);(3)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4)法定代表人的暂住证复印件(指外省市身份证);1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12、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13、集团有限公司需提交成员企业加入集团决议书;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16、相关的其他材料。当然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有些材料是不需要你提供的,如任命书、委派书等等,这是国企需要的。但是还有些材料还得要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另行提供,比如你的公司属于饮食行业,需要卫生局的批准,那么你可能要到卫生局去办理一些手续。下面是可能你要跑到的政府管理部门以及需要办理的手续:文化局:文化经营项目许可证审批。卫生局: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商委:烟、酒类专卖零售许可证、粮油资格、食品交易和农贸市尝展销会的审批。科委:科技经营证书的核准审批。技监局:企业、事业、机关和民办非企业代码登记。财政局:财政政策登记、受理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登记。提交了这些材料以后,需要等待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一般不会超过15天。等到你拿到了工商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么你的公司就算正式成立了。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根据法律的规定,你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其他一些相关的手续,如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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