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都有哪些

2024-05-09 01:48

1. 青岛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都有哪些

青岛住房公积金查询-查询须知1.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公积金管理处查询个人公积金编号,也可以询问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2.个人身份证号码为18位;3.个人公积金编号和身份证号码须同时输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查询须知1.个人还款卡(折)号码和个人身份证号码须同时输入;2.个人身份证号码为18位;3.若未办理还款卡,请输入还款存折号码;4.在农-行还款,又更换过还款卡的借款人,如果查不到贷款信息,请到农-行各网点查询您的还款账号,然后再输入身份证号码和还款账号进行查询。其他查询方式:
1、语音声讯查询:拨打网通
16868222、建-行95533声讯电话,根据电话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2、短信查询:移-动用户发短信:“ZF+身份证号(18位、末位X为大写)+住房公积金账号(12位。查贷款:为存折号或还款卡号)”到05320183。例如:ZF37022119610321001X110012888888;移-动用户发送身份证号到
01129172,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查询;联-通、小灵通用户发送身份证号到
17890315,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查询。青岛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32-83096735),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青岛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青岛市山东路2号乙邮政编码:266071办公电话:0532-83096735投诉电话:0532-83096767传真电话:0532-8388774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服务大厅)13:30—17:30(机关处室)。

青岛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都有哪些

2. 青岛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大全 公积金查询必看!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很多青岛的朋友想知道青岛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有哪些方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来看看吧。


  一、青岛公积金网上查询

  青岛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网址:http://219.147.7.52:89/grptLogin.htm
  查询项目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明细账信息,其中包括缴存信息、提取信息、周期结息信息、基数调整信息、账户状态变更信息、调入调出信息、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账等所有业务信息。

  青岛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注意事项
  青岛住房公积金单位查询地址:http://219.147.7.52:88/qdcaLogin.aspx
  查询项目: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明细账信息,其中包括缴存信息、提取信息、周期结息信息、基数调整信息、账户状态变更信息、调入调出信息、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账等所有业务信息。


  青岛住房公积金单位查询注意事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二、青岛公积金电话查询

  客服服务热线查询:12329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查询项目: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明细账信息,其中包括缴存信息、提取信息、周期结息信息、基数调整信息、账户状态变更信息、调入调出信息、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账等所有业务信息。


  三、青岛公积金短信查询

  青岛短信查询公积金手机编辑方式如下:
  1.贷款明细查询:编辑短信“dkmx#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起始日期#截止日期”发送至1069032918812320。(注:日期格式为年/月/日。例:2014年1月1日,即编辑为20140101)
  2.贷款余额查询:编辑短信“dkye#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发送至1069032918812320。
  3.公积金明细查询:编辑短信“gjjmx#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起始日期#截止日期”发送至1069032918812320。
  4.公积金余额查询:编辑短信“gjjye#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发送至1069032918812320。
  5.职工缴费基数查询:编辑短信“jfjs#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发送至1069032918812320。
  6.查询密码重置:编辑短信“mmcz#身份证号码”发送至1069032918812320。
  7.查询密码设置及修改:编辑短信“mmxg#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或原查询密码#新查询密码”发送至1069032918812320。


  四、青岛公积金服务网点

  服务网点名称:
  a.市南管理处
  地址:山东路2号乙 青岛市政府西南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公电话:12329
  可乘坐26、316、231、228、314、225、304、224、25、502等公交到市政府车站下车。
  b. 市北管理处
  市北区汉口路77-6号 (城市花园旁、海派酒店斜对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公电话:12329
  可乘坐314公交到和兴路小区车站下车,车站对面即是。
  c. 李沧管理处
  地址:李沧区京口路47号百通大厦7-8楼, 利客来购物中心对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公电话:12329
  公交363、318、9、10、216、102、606、605、368、303等均可到达。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青岛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更多关于青岛公积金查询的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土巴兔学装修。

3. 青岛公积金编号查询方式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青岛公积金编号查询方式有哪些

4. 青岛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要怎么做

持卡人可查询信息项目包括:个人总帐信息、个人结息对帐单信息、个人明细帐信息、公积金管理部门信息,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汇缴、补缴、提取、计息等账户明细,并可在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上打印公积金账户信息。
查询途径:
持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查询机查询;
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查询;
持卡在银行设置的查询机终端查询;
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登陆银行网上银行查询。

5. 青岛住房公积金网怎样查询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青岛住房公积金网怎样查询

6. 青岛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指导

为使职工更加方便、及时地查询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广大职工开通免费定制住房公积金短信服务,缴存职工和缴存单位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个人专业版、单位版免费定制短信,同时职工也可以使用编辑短信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缴存单位申请定制短信业务后,可以及时收到公积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贷款还款等公积金业务信息。

短信查询业务是缴存职工可以通过发送固定格式的短信到“1069032918812320”,查询所需公积金业务内容。
短信查询手机编辑方式:
1、查询方式:编辑短信“cxfs”发送至1069032918812320。
2、贷款明细查询:编辑短信“dkmx#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起始日期#截止日期”发送1069032918812320。
注:日期格式为年/月/日。例:2014年1月1日,即编辑为20140101。
明细查询中,最大可查询日期从截止日期往前推三个月的明细,当截止日期大于该职工账户最后发生日期时候,则截止日期取账户最后发生日期。
3、贷款余额查询:编辑短信“dkye#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发送至1069032918812320。
4、公积金明细查询:编辑短信“gjjmx#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起始日期#截止日期”发送至1069032918812320。
注:日期格式为年/月/日。例:2014年1月1日,即编辑为20140101。
明细查询中,最大可查询日期从截止日期往前推三个月的明细,当截止日期大于该职工账户最后发生日期时候,则截止日期取账户最后发生日期。
5、公积金余额查询:编辑短信“gjjye#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发送至1069032918812320。
6、职工缴费基数查询:编辑短信“jfjs#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发送至1069032918812320。
7、查询密码重置:编辑短信“mmcz#身份证号码”发送至1069032918812320。
注:发送该短信的手机号码须与该职工在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或专业版设置查询密码时使用的手机号码一致,方可重置。查询密码重置后,自动更新为职工编号后6位数。
8、查询密码设置及修改:编辑短信“mmxg#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或原查询密码#新查询密码”发送至1069032918812320。
注:初始密码为住房公积金个人编号后6位数。
住房公积金个人编号取得方式:
(1)本人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所属银行自助终端查询。
(2)本人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查询。 
(3)本人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查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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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青岛市民可用5种方式查住房公积金

为进一步规范查询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业务,统一查询标准,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查询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通知》,职工可通过5种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

方法一:网上查询
职工可通过登录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初次登录的初始密码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编号后6位。
方法二:自助式终端查询
职工可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通过输入查询密码,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大厅设立的自助查询机上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持有住房公积金查询折的职工,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大厅设立的自助查询机上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也可到发放联名卡所属银行自助终端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方法三:柜台查询
职工本人、职工配偶、受委托人、单位经办人、公检法等有权机关工作人员可持有关办理要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查询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需要查询打印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可持有关办理要件向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业务所属管理处提出申请。
方法四: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使用人工服务或自助语音服务,可查询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时需使用查询密码进行验证。
方法五:短信查询
职工可通过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个人专业版、免费定制短信业务,接收公积金变动信息通知,同时职工也可使用手机编辑短信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
通知还指出,进行柜台查询时,职工本人需持身份证原件查询;职工配偶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有效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查询;若系统中没有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号码,本人或配偶还须提供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编号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编号,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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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可用5种方式查住房公积金

8. 青岛公积金余额查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摘要】
青岛公积金咨询电话【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12329【回答】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回答】
感谢您的提问,祝您生活一切顺利【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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