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2024-05-01 23:13

1.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南阳人社局)成立于2010年2月,系整合原南阳市人事局、南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南阳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养老保险职责而设立的。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电话如下: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377-12333。
办公室:63137759。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63192359。
信访科:63181879。
机关党委:63132723。
工伤保险科:63139909。
农民工工作科:63165296。
养老保险科:63182219。
工资福利科:61383560。
人才评价开发科(职称改革办公室):63158739。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63151696。
劳动关系科:63897596。
就业促进办:63168772。
职业能力建设科:63137854。
专技科(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科):63169619。
基金审计监督科:63151314。
人事科(任免奖励科):63168389。
失业保险科:63151006。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61567517。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2. 急!!!河南省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是多少?

信访科
承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联系电话:63181879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局属国有资产管理、督办查办和安全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重要课题调研和新闻宣传和发布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63136166

扩展资料:
其他科室联系电话
1、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63137765
2、农民工工作科(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3165296  63168772
3、人力资源市场科(规划财务科)
联系电话:63151696
4、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3132562
5、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63137854
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外国专家局)
联系电话:63169619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631923598、劳动关系科
联系电话:63897596
9、工资福利科
联系电话:6317569910、养老保险科
联系电话:63182219
11、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63151314
1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联系电话:63139909
13、审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联系电话:6315131414、调解仲裁管理科
联系电话:63132619
15、职称科
联系电话:63158739
16、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63136209  6313272317、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联系电话:63181586  63138389  
参考资料:南阳市人民政府-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

3. 急!!!河南省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是多少?

信访科
承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联系电话:63181879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局属国有资产管理、督办查办和安全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重要课题调研和新闻宣传和发布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63136166

扩展资料:
其他科室联系电话
1、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63137765
2、农民工工作科(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3165296 63168772
3、人力资源市场科(规划财务科)
联系电话:63151696
4、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3132562
5、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63137854
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外国专家局)
联系电话:63169619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631923598、劳动关系科
联系电话:63897596
9、工资福利科
联系电话:6317569910、养老保险科
联系电话:63182219
11、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63151314
1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联系电话:63139909
13、审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联系电话:6315131414、调解仲裁管理科
联系电话:63132619
15、职称科
联系电话:63158739
16、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63136209 6313272317、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联系电话:63181586 63138389 
参考资料:南阳市人民政府-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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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南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好,欢迎访问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南省人民政府|南阳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召开全市稳就业和“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推进会南阳市参加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南阳人社局”)成立于2010年2月,系整合原南阳市人事局、南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南阳市民政局敏腔雹承担的农村养老保险职责而设立的。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议定人事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参与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研讨。
2、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
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全民所有制单位人事统发及统计分析工作。
3、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和细则;
指导和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拟定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桥帆;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选拔推荐管理协调工作;
负责来宛(回国)定居专业的安置服务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5、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职称改革;
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6、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资。拟定全市人才流动、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圆洞发展规划、人才中介机构和人事代理的综合管理;
指导各类人才的流动和就业服务工作;管理区域性人才交流和面向社会的人才交流活动;建立和完善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单位和跨县市区的人事争议案件;
承办市直单位(不含党群系统)和中央、省驻宛单位科以下人员的调配以及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
7、负责全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类非师范院校和非在职成教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8、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
根据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9、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工作;
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落实干部政策工作。
10、贯彻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办法,制定安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指导和协调全市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拟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国际职员的选拔、派遣及协调工作;
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
12、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南阳行政学院的业务工作。
13、根据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政策,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
14、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15、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人事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 南阳人力资源与社保局

南阳市社保局是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因此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如果是指上级单位的话,那么则有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管理。南阳市是属于河南省辖市。那么属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南阳市人社局位于南阳市中州路291号。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议定人事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参与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研讨。2、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全民所有制单位人事统发及统计分析工作。3、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和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拟定规划并组织实施。4、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选拔推荐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来宛(回国)定居专业的安置服务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5、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6、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资。拟定全市人才流动、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发展规划、人才中介机构和人事代理的综合管理;指导各类人才的流动和就业服务工作;管理区域性人才交流和面向社会的人才交流活动;建立和完善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单位和跨县市区的人事争议案件;承办市直单位(不含党群系统)和中央、省驻宛单位科以下人员的调配以及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7、负责全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类非师范院校和非在职成教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8、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9、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落实干部政策工作。10、贯彻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办法,制定安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11、指导和协调全市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拟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国际职员的选拔、派遣及协调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12、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南阳行政学院的业务工作。13、根据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政策,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14、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15、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人事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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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人力资源与社保局

6.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局属国有资产管理、督办查办和安全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重要课题调研和新闻宣传和发布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综合协调服务工作。(二)信访科(三)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 落实公务员调任、转任、挂职锻炼、回避等制度;负责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培训工作;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办理提请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考核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和审批工作;负责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的管理工作;指导南阳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业务工作;落实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依法对公务员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四)农民工工作科(五)就业促进办公室(六)人力资源市场科(七)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八)职业能力建设科(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十一)劳动关系科(十二)工资福利科(十三)养老保险科(十四)失业保险科(十五)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十六)基金审计监督科(十七)调解仲裁管理科(十八)职称科(十九)人事科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委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

7.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

邮编:473009。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阳市中州路291号。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南阳人社局”)成立于2010年2月,系整合原南阳市人事局、南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南阳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养老保险职责而设立的。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议定人事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参与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研讨。
2、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
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全民所有制单位人事统发及统计分析工作。
3、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和细则。
指导和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拟定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选拔推荐管理协调工作。
负责来宛(回国)定居专业的安置服务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5、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职称改革。
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6、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资。拟定全市人才流动、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发展规划、人才中介机构和人事代理的综合管理。
指导各类人才的流动和就业服务工作;管理区域性人才交流和面向社会的人才交流活动;建立和完善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单位和跨县市区的人事争议案件。
承办市直单位(不含党群系统)和中央、省驻宛单位科以下人员的调配以及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
7、负责全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类非师范院校和非在职成教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8、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
根据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9、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工作。
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落实干部政策工作。
10、贯彻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办法,制定安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指导和协调全市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拟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国际职员的选拔、派遣及协调工作。
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
12、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南阳行政学院的业务工作。
13、根据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政策,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
14、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15、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人事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

8.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南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10年2月,系整合原南阳市人事局、南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南阳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养老保险职责而设立的。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议定人事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参与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研讨。2、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全民所有制单位人事统发及统计分析工作。3、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和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拟定规划并组织实施。4、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选拔推荐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来宛(回国)定居专业的安置服务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5、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6、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资。拟定全市人才流动、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发展规划、人才中介机构和人事代理的综合管理;指导各类人才的流动和就业服务工作;管理区域性人才交流和面向社会的人才交流活动;建立和完善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单位和跨县市区的人事争议案件;承办市直单位(不含党群系统)和中央、省驻宛单位科以下人员的调配以及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7、负责全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类非师范院校和非在职成教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8、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9、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落实干部政策工作。10、贯彻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办法,制定安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11、指导和协调全市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拟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国际职员的选拔、派遣及协调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12、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南阳行政学院的业务工作。13、根据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政策,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14、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15、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人事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