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用于回购的债券包括哪些?

2024-05-15 07:17

1. 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用于回购的债券包括哪些?

 (1)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有不同的划分方式,按发行主体分为:
  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是指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向中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以及邮政储汇局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中信债——是指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中信债共有2期。
  (2)按付息方式划分为:
  贴现债券----是指低于面值(一般为百元面值)发行的,期限为一年期以内,到期时按面值偿还的债券。
  零息票债券(也称利随本清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期限等要素,到期时一次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的债券。 
  附息票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如按年付息)及付息日,到期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并偿付全部本金的债券。
  (3)按利率是否固定分为:
  固定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具有固定利息率和固定的偿还期,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债券。这种债券在市场利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比较流行,但在利率急剧变化时风险较大。
  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是根据市场利率定期调整的中、长期债券。利率按标准利率(同业拆放利率或银行优惠利率)加减一定利率基点确定。浮动利率债券有利于投资人防范利率风险。
  

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用于回购的债券包括哪些?

2. 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区别

只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的回购也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
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
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
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银行间回购:
银行间回购主要是针对债券市场而言,中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中国的一个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是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有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
 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银行间市场的回购交易也和现券一样采取自主询价的方式,资金拆出方和借入方自行寻找对手方,约定回购要素;
其中,质押式回购利率系统可根据市场大量出资机构的意向报价自动计算出每个时点的加权利率,作为回购利率的基准。而买断式回购的一切要素均可由双方自行商定。

3. 银行回购的证券

不是股票。
证券回购一般是在金融机构间进行的一种融资,主要是国库券、银行承兑汇票等,当需要资金时,金融机构将手上的证券卖出,当资金宽裕时,回购证券。
证券回购其实就是一种短期融资的手段。
    
    证券回购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证券回购的主体一般而言均是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各地的国债服务部,以国债或者金融债券,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国债作为回购的证券。

    从这些特征我们可以看出,证券回购的实质就是金融机构之间、国债服务部之间以及金融机构和国债服务部之间进行的资金拆借。

银行回购的证券

4. 什么是证券回购业务

证券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一、证券回购条件
(一)用于证券回购的券种只能是国库券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
(二)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以券融资方应确保在回购成交至购回日期间其在登记结算机构保留存放的标准券的数量应等于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否则将按卖空国债的规定予以处罚。若融资方在成交当日无足够的抵押债券,交易所将冻结其当天成交融入的资金,直至其将库存补足,其间造成的损失由融资方负责。另外,回购期满时,如融资方未按规定将资金划拔到位,其抵押的标准券将用于平创交割。
(三)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的以资融券方,在初始交易前必须将足够的资金存入所委托的证券经营机构的证券清算帐户。在回购期内不得动用抵押债券。
二、证券回购禁止行为有哪些
(一)禁止任何金融机构挪用个人或机构委托其保管的债券进行回购交易或作其他用途。
(二)禁止任何金融机构以租券、借券等方式从事证券回购交易(按规定用以回购交易的债券应是属于自己的债券)。
(三)禁止将回购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期货市场投资和股本投资。这是由回购期限、回购资金属性所决定的。从回购期限来看,一般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1年;从回购资金属性来看,主要是为解决短期流动需要,短期资金的长期使用必然会带来信用混乱。

5. 债券回购是银行的中间业务吗

债券回购并不属于银行的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又称表外业务,目前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有本、外币结算、银行卡、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票据担保、贷款承诺、衍生金融工具、代理业务、咨询顾问业务等。在国外,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得相当成熟。美国、日本、英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益比重均在40%左右,而我国目前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规模一般占其资产总额的15%以上。
债券回购实际上是属于一种资金借或贷的业务,从上述中间业务的表述,可以看出债券回购并不属于此类范畴。

债券回购是银行的中间业务吗

6. 债券回购是什么?


7. 什么是债券回购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在卖出一笔债券、融入资金的同时,与买方(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协议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债券购回的交易方式。

一笔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资金融入方和资金融出方)、两次交易契约行为(初始交易和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和相应的两次清算。更多请查看炎黄财经的财经知识板块!

什么是债券回购交易

8. 债券回购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