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必须用货币出资吗?

2024-05-12 06:14

1. 股东必须用货币出资吗?

股东可以以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出资,不一定非要货币资金出资。
货币资金出资:可以是人民币或者外币出资。
实物出资:可以是固定资产、材料物资等等,但是出资时需要有权威审计机构认定其入账价值,以此核算实收资本。

无形资产:可以是技术、个人声誉等等,一般无形资产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资金的70%,按照个股东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

股东必须用货币出资吗?

2. 公司注册首次出资额可以零现金吗?

以笔者所在的邗江区为例,每年都会遇到相当数量的这类创业者。   《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这两条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问题可以明确三点:一是注册资本金的出资可以是货币形式,也可以是非货币形式;二是分期出资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这个百分之二十可以是货币资金,也可以是非货币资金;三是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不是指首次出资金额中的货币出资比例也必须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这一点是对全部注册资本金出资而言的,对分期出资的只要在后续出资中满足货币出资比例即可。   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81条上也有类似规定,只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当然,法律、行政法规对两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首次出资额,可以分一次出资和分期出资两种情形讨论。如果是一次出资,这个出资则同时也是首次出资,对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因此这次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三万元,其中货币出资金额不得少于百分之三十即九千元人民币,其余部分方可为非货币出资;对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一次出资的货币金额最少为一百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在一次出资情形中,有限责任公司的九千元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百五十万元,只是理论上的货币出资金额底线,而实际货币出资金额同公司注册资本金有关。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高出了三万元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高出了五百万元,则实际货币出资必将大于理论上的货币出资底线。   另外,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人有限公司是个特例。《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因此,注册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货币出资金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如果公司注册资本超过了人民币十万元,则最低货币出资金额为实际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三十。   对分期出资的情形,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首次出资额的要求不尽相同。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出资额要满足两个条件:首次出资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人民币三万元,并且达到公司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以上,至于具体的出资形式,可以是货币的、非货币的或者两者的组合。对有限责任公司,十五万元是一个临界点,因为十五万元的百分之二十刚好是三万元。也就是讲,注册资本金大于十五万元的,首次出资额一定大于三万元;注册资本金小于十五万元的,其百分之二十也小于三万元,这时的最低出资额仍为三万元。对股份有限公司,其首次出资额的要求为公司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并没有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因此不存在临界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其百分之二十为一百万元,即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一百万元。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只要不是一次出资情形,均可实现零首付现金出资,但零现金首付不能等同于零首付,一定数量的出资是必需的,这部分出资可以为非货币形式。公司注册之所以不同于个体工商户登记,关键在于个体工商户是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投资额不是登记事项;而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验资登记确保了公司在成立后能够承担与其注册资本金相当的责任,这既是市场经济的信用法则,也是商事登记的国际惯例。李 政

3.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是货币吗

两个规定表示两件事情。
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这个重点讲的是首次,资本可以分批到位,投资可以是现金货币,也可以是其它形式,如厂房、设备、生产资料等。
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30%,重点在于货币,就是分批到位的最终结果,资本投入中货币的比例不得低于30%。
 
如 A ,B 二个股东注册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各50%;
首次投入,A 提供了原料价值100万,B提供了租用厂房,租金100万。则首次注资已经符合要求。
当然实际上运作需要货币,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是货币吗

4. 公司设立工商登记时,全体股东首次出资可以全是非货币吗?

应该可以,公司法没有作相关限制。首次出资必须是注册资本的20%且至少3万。货币出资至少是注册资本的30%。

《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这两条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问题可以明确三点:一是注册资本金的出资可以是货币形式,也可以是非货币形式;二是分期出资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这个百分之二十可以是货币资金,也可以是非货币资金;三是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不是指首次出资金额中的货币出资比例也必须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这一点是对全部注册资本金出资而言的,对分期出资的只要在后续出资中满足货币出资比例即可。

5. 非货币出资是否一定需要评估

非货币出资一定需要评估,非货币出资的要求:
 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法律规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使用权等财产(包括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对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规定了两个原则限制:一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即可以用货币评估、计量并确定其价值,无法估量其价值的,如人的思想、智慧等不宜作为出资;二是可以依法转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财产,如禁止转让的文物等,及根据其性能不可转让的财产,不得用于出资。在本条第一款中还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规定哪些财产不得用于出资,公司的股东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对于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估或者低估作价。主要是要确定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真实市场价值,不得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登记机关和社会公众。对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的评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门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非货币出资的原则限制:
  一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即可以用货币评估、计量并确定其价值,无法估量其价值的,如人的思想、智慧等不宜作为出资;
  二是可以依法转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财产,如禁止转让的文物等,及根据其性能不可转让的财产,不得用于出资。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规定哪些财产不得用于出资,公司的股东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非货币出资是否一定需要评估

6. 公司注册资本中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与货币出资额不低于30%不理解

第二条规定的是总体中货币出资比例,在分期出资的情况下,每次出资后也必须达到此比例。
举个例子说吧,公司注册资本100万,计划分期出资,第一期出资可以是20万元,剩余出资在两年内缴足。
第一期出资时,可以选择货币和实物同时出资,货币10万元,实物10万元,货币出资符合不低于30%的比例。(是和实收资本比较,不是和总的注册资本比较)
后期出资时,可以选择货币和实物同时出资,货币20万元,实物60万元,货币出资总体仍然复核不低于30%的比例。

7.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国家工商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申请办理公司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根据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无论是公司成立前还是成立后,都要办理移交和过户手续。根据你说的情况分为两种:
      一、公司成立前的财产转移手续。由于公司成立前还不是一个合法的财产主体,验资时就要提交财产转移文件,因此只要出资人将其出资的财产实际移交到拟设立的公司财物主管人的手中即可。移交后拟设公司财物人员应当给出资人出具一份财产移交清单(或者说收条),拟设公司的财务账上应当有财产入库的文件。这些财产就包括了你在问题中提到的电脑、办公家具、房产、车辆等。当然,这其中的房产和车辆需要在公司成立后才能过户。所以在这里要区别移交和过户这两个概念。
      二、公司成立后的财产过户手续。因为公司成立后成为合法的财产所有主体,对于法律规定应当办理财产登记的的财产,如房地产、车辆等,出资人则应当公司成立后配合公司到相应的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使这些财产过户到公司名下。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 如果是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出资必须是货币出资吗

说的对。
是否必须货币出资,只在乎你是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
但凡募集设立,除了发起人以外,其他所有人必须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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