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顶层漏水业委会不适用公共维修基金去修补怎么办

2024-05-17 16:08

1. 楼房顶层漏水业委会不适用公共维修基金去修补怎么办

不使用维修基金的原因是什么?
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动用:
1、房屋保质期已过,防水是五年。
2、维修费用超过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小修的范畴。
3、本楼(单元)超过2/3的业主签字同意。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业委会还不同意,可以去当地市级房管局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楼房顶层漏水业委会不适用公共维修基金去修补怎么办

2. 顶楼还没漏水,就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合理吗?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顶楼还没漏水,就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不合理的哦,公共维修基金在房产行业一定都会经常听说,所谓公共维修基金,就是用来修缮小区内的公有的设备,主要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共用部位包括承重墙体、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xing车场车库等。[大红花]【摘要】
顶楼还没漏水,就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合理吗?【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顶楼还没漏水,就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不合理的哦,公共维修基金在房产行业一定都会经常听说,所谓公共维修基金,就是用来修缮小区内的公有的设备,主要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共用部位包括承重墙体、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xing车场车库等。[大红花]【回答】
亲,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大红花]【回答】

3. 顶楼还没漏水,就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合理吗?

亲亲你好[鲜花][微笑]顶楼还没漏水,就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不合理。在没有成立委员会的小区,如果业主想要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话,应该在发生公共设施或者公共面积严重损坏时,需要由业主提出申请,并经过小区业主总户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过占地总面积超过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然后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向相关管理部门(住建局物管科)提出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住建局物管科核查完相关情况,如情况属实,还需要在小区进行维修公示并确定预算金额。公示期满,实施招标事项,并按照相关程序施工。工程完毕后,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后,按确定的金额结算。如果小区里面有成立过业主委员会,在使用维修基金的时候,应该由业委会根据业主反映,以及平时工作中巡查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确认需要进行维修。然后发起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后,授权业委会进行相关维修招标实施事宜。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申请,或授权物业进行相关维修事宜申请。经住建局物管科审核并确认后,在全小区连公告和预算一起公示。然后按照招标程序实施。工程施工验收完毕,经审计事务所审计,按照审计结果结算。【摘要】
顶楼还没漏水,就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合理吗?【提问】
亲亲你好[鲜花][微笑]顶楼还没漏水,就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不合理。在没有成立委员会的小区,如果业主想要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话,应该在发生公共设施或者公共面积严重损坏时,需要由业主提出申请,并经过小区业主总户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过占地总面积超过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然后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向相关管理部门(住建局物管科)提出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住建局物管科核查完相关情况,如情况属实,还需要在小区进行维修公示并确定预算金额。公示期满,实施招标事项,并按照相关程序施工。工程完毕后,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后,按确定的金额结算。如果小区里面有成立过业主委员会,在使用维修基金的时候,应该由业委会根据业主反映,以及平时工作中巡查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确认需要进行维修。然后发起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后,授权业委会进行相关维修招标实施事宜。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申请,或授权物业进行相关维修事宜申请。经住建局物管科审核并确认后,在全小区连公告和预算一起公示。然后按照招标程序实施。工程施工验收完毕,经审计事务所审计,按照审计结果结算。【回答】
好的谢谢。顶楼邻居刚搬来,我们在这里住了八年了也没漏过水,就要求动用维修基金修房顶,问题是没漏过水,所以想问一下,谢谢【提问】

顶楼还没漏水,就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合理吗?

4. 楼顶漏水物业不管申请维修基金怎麽办

楼顶漏水在房屋保修期满后,可以依据相关文件逐级申请维修资金。
但是物业公司是服务业主的。房屋的所有权人有责任按照相关程序,将维修事实上报小区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前往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
仔细阅读物业服务协议,看看有没有约定,是否有物业公司代替业主申请。
一般情况下,需要动用维修资金,物业公司就要提出使用的方案,业主大会要通过才行,(维修资金是业主的不是物业公司说用就用的),物业公司组织实施使用方案。物业公司要拿着相关材料报业主委员会,再报房管部门备案,还要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
总体来说挺麻烦的。即使物业同意了,还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同意,有时候还要所在楼宇业主的签字(没有达到相应规定,还是不能用).......
建议向物业公司施压,同时向本栋楼宇的居民诉苦(签字的时候容易点),有些不是顶层的业主根本不管你,反正漏不到自己家,思想不支持,也很难。
希望能给你参考。

5. 小区楼顶漏水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如果房屋保质期已过,并且出现漏水情况,可以申请使用小区维修基金,因为楼顶是公用部分,在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内,但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时,必须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才可以使用。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小区楼顶漏水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吗

6. 楼顶漏水应该同意启动维修基金吗

屋顶防水需要由业主签名,物业才能启动大修基金,长期漏水对建筑物会有一定的影响,而且严重时,屋顶楼下几层楼都有可能会出现漏水的情况。
屋顶漏水的的施工方案:
 1. 需要把之前的防水铲除,如涂料,卷材等,如果是做的砂浆防水就可以不用铲除。
 2. 把裂缝修补好。待修补的裂缝干透牢固之后,开始做防水。
 3. 第一层做柔性防水,即屋面专用耐老化防水涂料。
 4. 第二层做砂浆防水(砂浆防水剂),防水的同时可以保护底层的柔性防水。
屋面防水都不能使用单一的防水材料,必须刚柔结合施工,柔性防水拉伸度好,稍微有点沉降或者变形都不会破坏防水层。刚性防水(即砂浆防水剂)防水的同时,可以起到一个保护作用,防水层不易被破坏。

7. 小区楼顶漏水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
如果房屋保质期已过,并且出现漏水情况,可以申请使用小区维修基金,因为楼顶是公用部分,在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内,但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时,必须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才可以使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小区楼顶漏水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吗?

8. 楼顶漏雨用维修基金业主不同意可以起诉吗

由于出租房屋漏雨,导致承租人存放在该房屋的价值30万元的家具,因雨水浸泡而遭受损失,业主对承租人的财产损失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回放:
2001年7月20日,穆某与某阳光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某阳光公司将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一幢仓库租赁给穆某使用。合同签订后,穆某将自有的价值30万元的家具存放在该仓库内。不久即2001年的8月28日至8月31日,天降大雨,因仓库周围及仓库没有合格的排水、防水设施,仓库房顶又漏洞连连,致使雨水上泄下灌,将穆某库存的家具大部分浸淹在雨水之中。但某阳光公司认为是不可抗力、天灾人祸,拒绝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
原告穆某没有委托有关部门对8月28日至31日的大雨,房屋质量,家具损失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因此,原告穆某认为其家具受损是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雨水渗漏所致的证据不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
经本院实地勘查,发现该房屋墙壁和屋顶均有肉眼能见的缝隙,勘查当天有小雨,讼争房顶就出现漏雨现象,由此说明讼争房屋本身存在明显质量瑕疵,防水功能较差。而上诉人(原告)向法庭提交的广东省气象档案馆出具的雨量表显示,2001年8月28日至31日广州市均有降雨,其中8月31日降雨量最大时达到每小时43.2毫米,依此可以断定,在2001年8月28日至31日间讼争房屋确存在漏雨的现象,上诉人在讼争房屋内存放的物品必然会被雨水弄湿。现被上诉人(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其司存在免责事由,上诉人向被上诉人主张财产损害赔偿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二审法院最终判决:撤消原判。改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律师点评:
原告已提交的证据证明,8月28日至31日天降大雨的事实;被告出租的仓库在排、防雨水方面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原告库存家具被雨水浸泡遭受损失的事实。这些事实的存在,足以说明,被告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即没有提供一个能够按合同的性质而正常使用的出租房屋,否则雨水怎么会泄、灌进来?或者说,雨水能够泄、灌而进就已说明了仓库的排、防水的质量达不到正常使用的质量标准。仓库不能正常的排、防雨水,致使雨水进入仓库浸淹库存物品。这里的因果关系是无须鉴定的众所周知的常理,不必举证证明。如果被告不能举证证明进入仓库的非为雨水,而是原告自灌的其他渠道的水,则应认定为雨水,而雨水能够进入仓库,其理自明。但是,原审法院却无视常理又没能将其亲眼所见制作勘验笔录,而是机械的迷信鉴定结论,其所判为错,自然要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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