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怎样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4-05-06 19:21

1. 股东怎样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应从转让出资股东公开表达转让意图并正式通知转让条件时起算。
一、股权转让是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
股权转让并不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如下:
1、股东内部股权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但公司章程可以在股东之间增加其他股权转让条件;
2、股东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权拍卖可以买吗
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大致如下: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其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此外,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东怎样行使优先购买权

2. 什么情况下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下列情况下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1、股东转让公司股份。
2、夫妻财产分割。
3、法院强制执行。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一、公司在注册时要在多久才能获得股权转让
没有时间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公司股份能不能赠送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能赠送。赠送给其他股东没有限制,赠送给其他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则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股份,否则视为同意赠送。
股东个人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1、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股东之间协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5、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 怎么使用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当股东向外转让股权以及股东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时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是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因为没有破坏有限公司的人合性。
一、暗股没有协议书怎么撤资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后一般是不能退股的,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撤回投资。股东的股份可以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只能转让股份,不能退股。原股东可以优先认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没有合伙合同如何退股
入股即使没签合同,股东名册中也应该有名字,可以以此为证据证明入股,然后按照一般退股流程进行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权转让的法规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法规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怎么使用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4. 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

1、何为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
《公司法》对同等条件的具体内容未作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于同等条件的认定通常兼顾综合因素予以确定,非绝对相同或完全一致:
(1)对于转让股东与非股东第三人一般意义上的买卖行为,应以条件完全相同予以理解,即:优先权股东的购买条件须与第三人所为的承诺完全一致;
(2)对于转让股东与非股东第三人间有特别约定的特殊情况下的买卖行为,应以相对同等说理解,即:在此类特殊情况下,对优先股东所提条件与第三人所为承诺应作具体比较分析,如两者均能给转让股东以大致相等的对待给付,即可视为同等条件。
2、如何操作才能确定其它股东是否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
转让条件如果是由转让方提出的,转让方应将此条件事先通知其它股东,如其它股东不购买,那么以后在非股东第三人以该条件购买股权时,其它股东就不能再主张优先购买权;转让条件如果是非股东第三人提出的,转让方在准备接受条件之前,应先将这个条件通知其它股东,如其它股东有人愿意按这个条件购买,该股东就必须立即通知转让方,转让方就不能再以别人有更好的条件为由来拒绝。
3、股东优先购买权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
股东优先购买权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否则法院不应支持。至于具体多长时间为合理期限,《公司法》并未作出规定。《民商事裁判精要与规范指导丛书—股权转让纠纷(第3版)》一书认为:具体时间可以根据股权转让交易的复杂程度,由法官酌定,但一般以3个月为宜,期间的起算时间自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股东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
【案例】A有限责任公司由数名股东于2008年出资创建,甲持有40%的股权,2010年甲欲将全部股权转让给第三人丙,经股东大会表决,过半数股东同意甲转让股权,股东乙要求以同等条件收购甲所转让股权的一半,即A公司20%的股权。甲提出同等条件下收购是可以的,但必须全部收购,否则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双方协商未果,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甲一半的股权。
【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优先购买权是股东的固有权利,股东乙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对象及于甲全部的股权。在法律上,一项权利能否分解,取决于权利的标的是否可分。如果权利的标的是可分的,则该项权利可分割行使;如果权利的标的是不可分的,则该项权利不可分割行使。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可无限分割的,因此优先购买权亦是可分割的,权利可全部放弃,也可部分放弃。本案中,乙只要求收购甲一半的股权,是对其权利的部分放弃,是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法院最终支持了乙的诉请。
【提醒】在司法实务中,也有人认为:从法律对优先购买权行使的交易同等条件要求看,已经否认了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包括价格、标的在内的多个条件的集合,并非局限于交易价格。特别是如果因为股东主张部分优先购买权导致受让股东完全放弃购买计划的,如果允许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转让方所追求的利益便无法实现,因此股东不能就部分股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法条链接】《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5. 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在以下情况下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1.股东转让公司股份。
2.夫妻财产分割。
3.法院强制执行。
一、股东私下协议有效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主要还是看有没有违反法定的几种情况,如果没有违反就是有效的。具体的法定情况如下: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纠纷的主要类型有什么
股权转让纠纷主要类型:
1.转让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2.涉及保护公司内部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
3.因转让瑕疵出资股权引起的纠纷。
4.隐名、显名股东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
5.股权的善意取得纠纷。
三、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如何转让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股权转让指的是,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如下:1、非上市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先询问公司内部股东是否有意愿受让股权;2、若公司股东有意向受让的,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3、若公司股东无意向受让,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股权的股东,可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4、股东转让股权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司回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6. 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分析: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股东怎么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应当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超过二十日不行使的,视为放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怎么行使优先购买权

8. 股东怎么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含义是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股买公司股权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向外转让股权以及法院强制执行时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若是有多个股东优先购买的,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购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