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大学生参与传销的原因,谈谈如何防范传销陷阱?

2024-05-19 04:58

1. 分析大学生参与传销的原因,谈谈如何防范传销陷阱?

  利益驱动。
  很多人想借传销发财,改变自己的生活,大学生也不例外。他们社会接触面不广,往往急功近利,对生活的期望值过高,很容易被那些宣称能暴富的传销组织“洗脑”,上当受骗。同时,陷入传销组织的大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家庭较为贫困,一旦被骗,无法索回交出的钱,但又想挽回损失,于是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传销链强大的控制力。
  大学生一旦进入传销链条,身份证、现金、通信工具等都被收走,传销组织天天对其进行“洗脑”,让他们相信那些天花乱坠的说法。同时,很多陷入传销组织的大学生性格较内向,朋友少,容易相信他人。
  群体暗示和从众效应。
  有关心理学专家表示,一件事,一个人讲得再荒唐,几个人在一起谈就不觉得荒唐;大家一起失败,痛苦就由大家共同分担;如果大家都被欺骗,反而不觉得被欺骗。这就是群体暗示和从众效应的作用。在群体暗示中,文化水平高的人更容易受到暗示,这是因为他们的求知欲和好奇心更为强烈。
  学校管理层面的问题。
  高校纷纷在后勤、教学领域启动改革,却忽视了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比如,学校实行学分制,大家各选各的课,一个宿舍、一个班的同学各有各的课堂。有的同学身陷传销组织,很长时间见不到人,周围的同学也不会觉得奇怪,学校管理部门也难以发现。
  此外,传销活动往往披着合法公司的外衣,有的打着“特许经营”、“连锁销售”等看似时髦的旗号从事传销活动,带有很大的欺骗性,这也是涉世不深的大学生轻易上当的原因之一。

  防范对策和建议:
  加大打击力度。传销活动屡打不止,工商、公安等部门应一起商讨研究一个综合治理的办法,包括思想宣传教育、集中专项行动、典型案件分析、受骗上当人员现身说法等,适当时间召开会议,作出部署。多部门共同打击,形成打击传销合力。
  不断加强宣传,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工商等政府部门要在高校中不断加强打击传销典型案例剖析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坚定大学生抵制传销的决心;加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和法律意识教育,使他们不再成为“不识人间烟火”的“温室花朵”;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传销的危害、常用的欺骗手段,使大学生提高识别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
  提高发现能力,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往往伴随着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经营、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行为管理、税收、金融、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隐患。
  培养大学生志愿者成为反传销新力量。打击传销除了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外,社会力量也是巨大的。反传销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需要政府的支持,更需要广大有社会责任感的群众一起站出来。培养大学生作为反传销新力量,是解决当前高校学生误入传销陷阱的有效途径。

分析大学生参与传销的原因,谈谈如何防范传销陷阱?

2. 大学生如何抵制传销

请看清楚!!!怎么就没把答案放在最前面了,怎么就没开门见山了,你们不给过的理由也太过分了吧!!!!大学生抵制传销的办法有: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加强科学理论知识的学习,戒除急功近利、投机暴富的心态,立足个人实际,诚信做人,诚实劳动,勤劳致富,自觉抵御传销歪理邪说的诱惑。
2.认真学习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对传销本质、形式和欺骗性、危害性、违法性的认识和了解,不断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防止不学法、不懂法而误入传销陷阱。
3.加强同学间的交流与沟通,在择业、就业过程中相互提醒,相互关心,携手抵制传销。对亲朋好友和同学游说外地“有份高薪工作”应保持高度警觉,以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周围同学误入歧途,应想方设法劝导,使其尽快解脱。
4.发现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迹象和嫌疑,应向学校或当地公安、工商部门举报,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

【拓展资料】简介: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组织领导传销罪处罚: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的手段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承诺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二是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从而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
三是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此外,如果在传销活动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公安机关将会对其进行严厉查处。
传销组织惯用的欺骗手段有以下五种:
一是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二是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经营”等幌子,打着已注销或并不存在的企业旗号,进行虚假宣传,诱骗群众参加传销;
三是传销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即“杀熟”,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职业介绍、招聘兼职为名,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后非法聚集,限制其自由,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四是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强行对新加入者进行上课、“洗脑”,灌输严重背离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致富理念,不少人被“洗脑”后,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
五是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也愈演愈烈,不少传销还涉及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3. 许昌母亲大学是传销吗?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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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传销对大学生的危害

传销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对大学生的危害:
1、荒废了学业
被卷进传销的大学生当有一天脱离了传销,就再难以接续以前的学业,与学校脱节,很多事情都得从头再来,至此造成了终生遗憾和损失。
2、人身安全会受威胁,还可能有生命危险
大学生作为传销参与者,一旦觉悟了,想要脱离苦海,很可能会遭到组织者囚禁、毒打等虐待,甚至可能会被组织者和同伙杀害。也就是人身安全会受威胁,还有生命危险。如果是女性参与者,还可能遭受侵犯,甚至被拐卖。
3、扰乱高校教学秩序
部分大学生陷入传销后,在学生中鼓吹“有钱就是成功”、“快速致富”等所谓的成功学传销理论,这些都对周围同学的思想和行为造成消极的影响,从而对班级的班风、学风以及学生管理、校园文化等方面的良性发展造成极大冲击,严重干扰了高校正常的教学组织与管理。
4、影响社会稳定
很多大学生因长期陷入传销组织,被“洗脑”过度而人格扭曲,丧失理智,甚至铤而走险,走上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的道路,严重影响着高校的安全稳定局面,进而危害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成为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一大隐患。
5、影响社会和谐
大学生陷入非法传销被骗得血本无归而不能自拔,许多人选择继续发展“下线”来骗取钱财,利用其在同学、家庭、社会中的良好声誉,轻而易举地将周围的亲朋好友拉下水,甚至连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也不放过,形成了一个个骗人的恶性循环。
这种靠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来赚钱的欺骗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的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造成了整个社会的不信任危机极大背离了和谐社会“诚信友爱”的本质要求。

扩展资料传销危害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虽然给当地带来经济刺激,促进了消费,但其本身组织行为对大多数参与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违反了人类正常生活和活动。
解救方法
一、首先要冷静,不要冲动,不要一味地指责他(她),更不能粗暴地训斥。要学会理解,不是他(她)的错,错的是那些黑心的网头,他(她)渴望改变、追求财富的欲望没有错,错在他(她)选错了道路,被别人利用和欺骗了。
所以我们要做的是把他(她)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你要改变说话的方式,如果你没有把握说服对方的话,不要说太多,你说的越多,他(她)越反感,要学会和解,但是和解不等于认同。一味地指责只能让双方越来越对立,对事情的解决没有帮助,他(她)越对立,越有逆反心理,越不回头。
更不能以分手或断绝关系相要挟,你这么做只能让他(她)的“信念”越坚定,因为他(她)没有退路了,“死”都要从那个“行业”“死”出去。所以我们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感情去拉,要多关心他(她),说出你的担心,提醒他(她)不要只顾埋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
要多长几个心眼,骗子太多了,你们也是为他(她)好,害怕他(她)上当受骗;要以理服人,我们要摆事实,讲道理,戳穿传销美丽的谎言,让他(她)知道事实的真相。这个有一定的难度,可以求助反传销的专业人员来做。
二、其次要马上破坏他(她)的邀约市场,叫所有的亲朋好友不要去。很多朋友刚得到自己的亲朋好友在做传销的消息时,往往顾虑重重,家丑不可外扬,为了保住面子,不愿意说出去,这是极端错误的。
你的沉默只会让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因为你做传销的亲朋好友骗不到你,他(她)还可以去骗别的不知情的亲朋好友,这样的话只会让他(她)越陷越深。我们要马上通知所有的亲朋好友不要去,也不要给他(她)寄钱,破坏他(她)的邀约市场。
这是一个狠招,犹如传销组织在邀约时所强调的“断其后路”,传销组织每人一天要交6元不等的生活费,还要买生活用品,交电话费等,所以他们一天的开支在10元以上,有的更多。如果他(她)把钱花光了,又骗不到人了(没有发展就没有工资),只有灰溜溜地离开了。
再其次,如果你做到以上两个方面以后,想及时把陷入传销的亲朋好友解救出来,还可以亲自去一趟,最好是父母出面好一些,因为传销痴迷者已经执迷不悟,他们是不会心甘情愿地回来的,带上他(她)的父母(父母中去一个就行,但要有力度的人)去,可以强制带回来。
去之前首先要取得他(她)的信任,不要引起他(她)的怀疑,就说去看他(她),也不要说去了几个人,就说一个人去,如果你说去的人多了,会引起他们的怀疑,有可能你到达目的地后传销组织不会让他(她)来接你们。
去之前不要告诉他(她)你具体到站的时间,只说要过去。因为这样能给你们一行争取更多的时间,下车后可以马上联系火车站派出所的民警或者工商局,寻求他们的帮助,在你的亲朋好友执迷不悟时,警察或工商局的同志可以帮助劝说,让他先回老家,再请反传销专业老师把他彻底劝醒悟。
三、当一切联系好后,你可给他(她)打电话,告知你到火车站的消息,叫他(她)来接你。当然为了保证解救成功,你可先买好返程的火车票,在火车开动前两三个小时给他(她)打电话接人,以准备在说服不了的情况下,及时强制性把他(她)带上车,避免时间拖的越长越对你的解救不利。
当他(她)来接你时,一个人站在出站口等,其余的人躲起来,不然他们发现你去的人太多而不接你们。传销组织来接人时一般是两个人,除了推荐人,还有一个“带朋友”的,两个人好对付,你们可以马上把他们带到派出所或者工商局里,让警察和工商人员说服教育,也可提前和反传销的志愿人员联系好,在电话里帮助说服他(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传销

5. 广州新柏兰是传销课程为什么有那么多大学生

传销是违法,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禁止传销条例》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广州新柏兰是传销课程为什么有那么多大学生

6. 大学生为何总是误入传销?

  大学生误入传销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大学生在学校里没有接触过社会,自我防范意识薄弱。
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对金钱的渴望强烈。
传销组织总是把目标锁定大学生,因为学生认识的人都是学生,有利于传销组织发展人员。
学生的家长对学生非常的在意,利用学生可以让学生向家长要钱。
法律意识薄弱。

7. 大学里是否存在传销

大学生误入传销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大学生在学校里没有接触过社会,自我防范意识薄弱。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对金钱的渴望强烈。传销组织总是把目标锁定大学生,因为学生认识的人都是学生,有利于传销组织发展人员。学生的家长对学生非常的在意,利用学生可以让学生向家长要钱。法律意识薄弱。

大学里是否存在传销

8. 江湖险恶,现实残酷。我是一名大学生,涉世未深,是能给我讲一下一些骗局,比如说传销魔窟。。。谢谢

日前,重庆、广西等地警方连续破获多起非法传销案件,传销参与人员中不少是在校大学生。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天之骄子被传销俘获呢? 

“发财就是成功”严重扭曲了成功观和价值观 

从警方和工商部门披露的情况看,这些参加传销的大学生掉进陷阱的直接原因,无一例外地因为一个“钱”字。 

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说,社会上存在的“不当得利之心常有,勤劳致富之心常无”等现象对一些大学生影响很大,一夜暴富的期待成了这些学生的心理渴求。受这种心理影响,现在有些大学生不愿意老老实实上学,存在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想法,加之缺乏社会经验,很容易陷入骗局。 

南开大学团委副书记王凤指出,时下大学校园里贫富悬殊较大,以物质财富来衡量成功与否的成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在学校成为一种思潮。一些家境贫困的学生逃离贫穷心切,加之社会接触面不广,思想单纯,很容易被传销网络“洗脑”,从而上当受骗。 

痴迷传销折射一些大学生的社会不适应症 

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处处长赵锋认为,当前就业形势严峻,大学毕业后即使找到工作获得的收入也往往达不到期望值,传销组织宣扬的“好工作”、“高收入”利用了大学生求职心切、投机取巧心理,加上使用“轰炸式”洗脑灌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将大学生的思维重新“格式化”了。 

而诸多反馈信息表明,在就业压力面前的迷失,折射出一些大学生很明显的对社会不适应的症状:他们向往成功却又恐惧竞争,他们极端自我却又极其脆弱,他们渴望财富却不愿意太辛苦去收获…… 

赵锋说,“传销事件提醒我们,在严峻的就业形势面前,学校不仅要千方百计为学生就业创造外部条件,更要从思想上关心、帮助他们,努力为他们解开已经很沉重的就业心结,尤其是那些家境贫困的学生,全方位地关心他们,使他们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挑战、尽快适应社会。” 

一些大学生失去了对法律的敬畏 

“一些学生在整个事件中表现出的心态的确令人震惊,他们失去了对法律起码的敬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大元指出。 

法律专家认为,在面对非法传销时,法制观念在一些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大学生身上却出现了令人费解的“事件性缺失”,也就是说基本的法律常识他们有,可一旦在处理具体事情时,却无视法律的威严存在,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违法。 

专家指出,单纯就传销这起事件来看,在高校及时给大学生们补上“传销非法”这一课,应该可以避免再陷入传销的陷阱。但是,要杜绝大学生沦落传销的类似悲剧,就要求在更广阔的大学教育领域内,全面夯实学生扎实的“法理”。 

迷失背后潜藏大学教育危机 

大学生沦落传销事件引起了社会普遍的忧虑,一些大学教育工作者和教育专家进一步指出,从传销事件暴露出的学生身上不完善的社会判断能力和自我认知能力看,大学教育增加有针对性的素质教育势在必行。 

孙霄兵指出,针对当前社会环境的变化,大学教育部门应重点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自律精神,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学生在价值取向多元化的社会,筑起坚固的精神防线,抵御各种非法组织、腐朽思想观念、经济利益的诱惑。 

“高校学生管理必须得到加强!”赵锋说,“高校的教育工作者和管理者,应当尽量了解学生思想动向,重视离校学生的去向,及时发现学生问题并尽快解决,避免学生在一些错误的迷局中越陷越深。” 

案例链接 

重庆警方日前摧毁了该市最大的非法传销网络欧丽曼传销团伙。被这个传销组织套住的2000余人中,90%以上是来自各地的大学生。武汉地区某高校大三学生王辰(化名)就是其中之一。 

今年3月初,一位在重庆读书的朋友邀请王辰到重庆,介绍王辰加入传销组织。进入传销组织的第二天,王辰就开始接受培训洗脑,被灌输速成、暴富理论。传销人员在讲课时,把搞传销说成是在开展合法的直销。一名“讲师”向王辰介绍了其公司直销“欧丽曼”化妆品的方式,要求他介绍别人加入组织,介绍的人越多,工资升得越快,从几百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第六天,王辰上交3350元加入了该组织,但王辰一直没有见到所谓的“欧丽曼”化妆品。 

根据学生们提供的线索,渝鄂警方联手出动,日前摧毁了该传销团伙。来自各地的大学生们也纷纷踏上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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