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投资比例可以吗

2024-05-17 21:49

1. 股东变更投资比例可以吗

可以变更投资比例,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来表决处理,最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变更所需材料: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企业变更申请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公司公章、所有股东的私章
5、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章程(或章程修订稿)(变更过的还需提供章程修正案)
7、公司股东会决议
8、股权转让协议
一、具体情况
出资比例是合营各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合营各方在合兴企业中拥有股权的大小,是通过出资比例表示出来的。为此,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维护本国企业利益,都作出了外资不得超过49%的规定。我国为了促进开放,更有利于吸引外资,对外方投资比例的上限未作规定,而仅规定了下限,即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出资方式是合资各方以何种方式出资人股。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有限责任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变更投资比例可以吗

2. 股东变更投资比例可以吗?

可以变更投资比例,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来表决处理,最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变更所需材料: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企业变更申请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公司公章、所有股东的私章
5、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章程(或章程修订稿)(变更过的还需提供章程修正案)
7、公司股东会决议
8、股权转让协议
一、具体情况
出资比例是合营各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合营各方在合兴企业中拥有股权的大小,是通过出资比例表示出来的。为此,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维护本国企业利益,都作出了外资不得超过49%的规定。我国为了促进开放,更有利于吸引外资,对外方投资比例的上限未作规定,而仅规定了下限,即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出资方式是合资各方以何种方式出资人股。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有限责任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有关股东要求变更投资比例的行为,可能对公司的生产和运营造成严重的变动,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基于实际的出资行为而定,双方在需要对出资情况进行变动时,应当首先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相关的协议来进行认定,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

3. 股东股权比例可以约定吗

股权比例可以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6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即有约定的按约定来,没有约定的按照“持股比例”就是认缴来分配。”
股东持股比例的计算公式:持股比例=出资额÷注册资本金
一、公司股东具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股东对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行使表决权是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
2、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股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自己信任的,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或监事。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出资后就不允许再抽回出资。股东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将自己的出资或股份转让给他人,不转让是没法退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公司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此限制。这主要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台”外,更加体现“人合”的特点。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二、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的股东都是用法定计算公式来确定个人的股权比例的,因为每一位股东认领的出资额度都很清楚,出资额度高的这些股东在公司占有的股权自然就多,但公司的这些重要决策也不可能由大股东一个人做决定。

股东股权比例可以约定吗

4. 参股企业可调整股东的比例吗

参股企业可调整股东的比例,《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股东退股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股东退股进行不同的分类。从股东退股所依据的意思表示来划分,股东退股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类:
1、协商退出
这种退股是以股东共同意思表示为依据的退出。根据共同意思的形成时间,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例如章程中可以约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股东可以提出退股。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协商退出的基本理论是合同变更理论。公司在成立之前,所有的发起人就成立公司事宜形成合意,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治理机构等均在公司设立合同中体现出来。
股东提出退股,就等于是变更合同,因此,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某一股东退股就等于变更合同。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股的记载不仅约束全体股东而且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对于公司章程的性质,世界各国存在两种主要的观点,即以英美为代表的契约说和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自治法说。契约说认为,章程的约束力在于社员的自由意思,章程制定后,成为社员或机关认可章程的内容,与公司建立关系,但如果想脱离其约束,随时可以退出或转让出资份额(股份),因此,章程具有契约性质,被视为“公司合同”。而自治法说则认为,章程不仅约束制定章程的设立者或者发起人,而且当然也约束公司机关及新加入公司组织者,因此,具有自治法规的性质。但无论将其定位为自治法规还是私人契约,上述两种观点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公司章程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既然章程是自治的意思体现,股东提出退出公司实质上就是自治意思的变更。
2、单方退股
单方退股是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根据股东单方退出的缘由,单方退股可分为三大类。第一,股东不能参加公司经营。造成股东客观上不能参加公司的原因很多,例如股东常年患病、死亡、乔迁国外、股东的股份被强制法律执行等。第二,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对于这种情况,法律应当加以限制,凡是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即允许退出的做法肯定不科学,否则,无原则无限制的退出不仅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甚至会导致公司解体。具体到立法技术上,可以采用定义加列举的方式来确定。例如,可以把以下几种情况考虑进来:
(1)公司经营风险加大,超出其投资可以承受的预期。
(2)股东投资目的落空。股东投资于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利润回报,如果长期未获取投资回报,则应当允许股东退出。新《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淆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新《公司法》第75条第1款第2项就是这种情况。
(4)当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公司合并或分立可能会侵害个别股东的利益,也可能是提出退股的股东无法或者不愿意与其他股东建立新的人合关系。
第三,股东不适合参加公司经营。这种情况是指由于某些特殊情况的出现,股东不适于在公司继续呆下去,而提出退股。例如,当公司股东之间矛盾重重公司失去人合性时,当公司经营或表决长期陷入僵局时,当小股东遭遇大股东欺压时,当股东由于离婚而面临财产分割时。
退股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权利,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等于没有权利。为保证股东真正享有退股的权利,新《公司法》规定了诉讼救济的方式。新《公司法》第75条第2款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在设立之后,其他的企业或者是个人如是想要入股,是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的同意的,并且任何单位,一旦有入股了新的股份,此时是会导致原本股东的股份比例发生变化的,这也就意味着,企业在入股之后,每年在分红时,需要按照变化后的股份比例分红。

5. 参股企业可调整股东的比例吗?

参股企业可调整股东的比例,《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股东退股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股东退股进行不同的分类。从股东退股所依据的意思表示来划分,股东退股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类:
1、协商退出
这种退股是以股东共同意思表示为依据的退出。根据共同意思的形成时间,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例如章程中可以约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股东可以提出退股。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协商退出的基本理论是合同变更理论。公司在成立之前,所有的发起人就成立公司事宜形成合意,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治理机构等均在公司设立合同中体现出来。
股东提出退股,就等于是变更合同,因此,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某一股东退股就等于变更合同。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股的记载不仅约束全体股东而且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对于公司章程的性质,世界各国存在两种主要的观点,即以英美为代表的契约说和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自治法说。契约说认为,章程的约束力在于社员的自由意思,章程制定后,成为社员或机关认可章程的内容,与公司建立关系,但如果想脱离其约束,随时可以退出或转让出资份额(股份),因此,章程具有契约性质,被视为“公司合同”。而自治法说则认为,章程不仅约束制定章程的设立者或者发起人,而且当然也约束公司机关及新加入公司组织者,因此,具有自治法规的性质。但无论将其定位为自治法规还是私人契约,上述两种观点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公司章程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既然章程是自治的意思体现,股东提出退出公司实质上就是自治意思的变更。
2、单方退股
单方退股是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根据股东单方退出的缘由,单方退股可分为三大类。第一,股东不能参加公司经营。造成股东客观上不能参加公司的原因很多,例如股东常年患病、死亡、乔迁国外、股东的股份被强制法律执行等。第二,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对于这种情况,法律应当加以限制,凡是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即允许退出的做法肯定不科学,否则,无原则无限制的退出不仅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甚至会导致公司解体。具体到立法技术上,可以采用定义加列举的方式来确定。例如,可以把以下几种情况考虑进来:
(1)公司经营风险加大,超出其投资可以承受的预期。
(2)股东投资目的落空。股东投资于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利润回报,如果长期未获取投资回报,则应当允许股东退出。新《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淆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新《公司法》第75条第1款第2项就是这种情况。
(4)当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公司合并或分立可能会侵害个别股东的利益,也可能是提出退股的股东无法或者不愿意与其他股东建立新的人合关系。
第三,股东不适合参加公司经营。这种情况是指由于某些特殊情况的出现,股东不适于在公司继续呆下去,而提出退股。例如,当公司股东之间矛盾重重公司失去人合性时,当公司经营或表决长期陷入僵局时,当小股东遭遇大股东欺压时,当股东由于离婚而面临财产分割时。
退股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权利,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等于没有权利。为保证股东真正享有退股的权利,新《公司法》规定了诉讼救济的方式。新《公司法》第75条第2款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股企业可调整股东的比例吗?

6. 股东比例可以调整吗?

亲亲[开心],可以。股东比例可以调整的。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来表决处理,最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股东变更投资比例是可以的,但对于变更投资比例的行为是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由股东投票表决后才可以执行,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大红花]。【摘要】
股东比例可以调整吗?【提问】
亲亲[开心],可以。股东比例可以调整的。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来表决处理,最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股东变更投资比例是可以的,但对于变更投资比例的行为是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由股东投票表决后才可以执行,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大红花]。【回答】
有四个股东【提问】
最大的股东持多少股份需持多少股份才有决策权【提问】
亲亲[开心],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回答】
亲亲[开心],一个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股东会,一个股东对一个公司的控股分两种情况:1、绝对控股,就是股权大于50%,2、相对控股,股权小于50%,但是是最大的股东(如三个股东A,B,C,股权分别为40%,35%,25%,那么有40%股权的股东就是相对控股)。控股股东不一定就说了算,主要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比如章程规定一项决策必须至少有一个非控股股东同意才可以通过,那么控股股东就不能说了算。所以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好。【回答】
4个股东【提问】
最大股东比例是【提问】
亲亲[开心],4个股东最大股东比例是50%,看公司规模,规模不大的话算多的。大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 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股本总额4亿元以下大股东持股比例上限75%,股本总额4亿元以上大股东持股比例上限90%[大红花]。【回答】
出资5000万【提问】
亲亲[开心],出资5000万最大股东比例占据50%【回答】
怎么持股比例【提问】
亲亲[开心],若每个人出资并不相同,一般会有一个出资人占大头,占有多数股份,对公司事务有决定权,其余人再按出资额分配剩余股份。【回答】
合伙创业,股份协议问题;1.按照入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总合作10000万,甲入资5000万,股份占比50%)。2.加入技术入股股份占比,比如:厨师占比5%,那么合作100万的店,甲合作50万,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总股份分为105股,甲还是50%,如果之前每月赚10万,甲分红5万,但是技术入股之后,甲分红:4.7万多点。3.技术入股需要写清楚,盈利情况下分红,人在工作,股份就在,人不在,股份自动清零,可以用干股表达。4.股东之间最好写清楚经营期间的职责,需要参加工作,必须写清楚工资待遇。5.合伙合作合同,最好到公证处公证[大红花]。【回答】

7. 股东比例可以调整吗?

亲亲,股东变更投资比例是可以的,但对于变更投资比例的行为是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由股东投票表决后才可以执行可以变更投资比例,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来表决处理,最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变更所需材料: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2、《企业变更申请书》3、营业执照正、副本4、公司公章、所有股东的私章5、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6、公司章程(或章程修订稿)(变更过的还需提供章程修正案)7、公司股东会决议8、股权转让协议【摘要】
股东比例可以调整吗?【提问】
亲亲,股东变更投资比例是可以的,但对于变更投资比例的行为是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由股东投票表决后才可以执行可以变更投资比例,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来表决处理,最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变更所需材料: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2、《企业变更申请书》3、营业执照正、副本4、公司公章、所有股东的私章5、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6、公司章程(或章程修订稿)(变更过的还需提供章程修正案)7、公司股东会决议8、股权转让协议【回答】

股东比例可以调整吗?

8. 股东出资比例怎样变更

办理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变更所需材料: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企业变更申请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公司公章、所有股东的私章
    5、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章程(或章程修订稿)(变更过的还需提供章程修正案)
    7、公司股东会决议
    8、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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