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司收购的财务账务处理?

2024-05-13 04:06

1. 有关公司收购的财务账务处理?

1、根据你的描述,公司收购这家公司只是股权变更。
2、两个公司两套账。
3、我公司:5000万的会计处理做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00
          贷:银行存款    3800
                 长期借款    1200
4、房地产公司的处理: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我公司
5、以上供参考。

有关公司收购的财务账务处理?

2. 收购公司的账务处理

1、这笔款不能走公司账户,因为股东间的股权转让交易,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这笔款转入公司账户就错了。
2、既然转入公司账户了,如果不原路退回,则可以这样做账:
(1)新股东交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银行存款
(900万是不可能也不允许走现金的,银行都没有900万现金。况且“老板买下了甲公司,转了900万进甲公司公户做实收资本,再从甲公司公户转了900万给甲公司原老板作为支付股权转让款”这个描述里说的很清楚了)
3、有什么方法能处理成老板投入的实收资本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记得去工商局做股权变更登记,纳税人要缴纳印花税及所得税

3. 收购公司的财务处理

  收购公司帐务处理
按照收购协议进处理,通常收购以后被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已全部转移到新成公司名上,与被收购公司不存关系,只要进行收购款按会计准则进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在会计没有发票是可以入账的可按评估价入账但在税法上就不能税前扣除要进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为了促进企业结构调整,规范企业兼并的会计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财务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被兼并企业的帐务处理
 (一)财产清查的处理 经批准被兼并的企业,应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以及其他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编造财产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失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物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金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产成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盘盈的各种材料等,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原材料等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2、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累计折旧”科目,代记“固定资产”科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应转入清理,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定资产原价,贷记“ 固定资产”科目;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收入和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 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安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
  3、按规定转销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物资时,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数额,借记“ 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 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规定转销盘盈的各种材料物资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4、按规定转销盘亏的固定资产时,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按规定转销盘盈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科目。
  5、对于按规定确实无法收回的帐款等,经批准转销时,采用直接转销法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等科目;采用备抵法的,借记“坏帐准备”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坏帐准备不足核销的部分,还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对于确实不 能偿还的帐款等,按规定转销时,借记“应付帐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6、对尚未处理的潜亏、产成品清查损失和亏扣挂帐,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批后,冲减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冲销资本,借记“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二)资产评估的帐务处理 经批准被兼并的企业,按照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资产评估,评估资产价值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确认后,进行如下处理:
  1、企业应按批准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帐面价值。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2、固定资产,应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与原帐面原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原帐面净值之间的差额,代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结束旧帐
  1、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帐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
  2、保贸法人资格的企业,仍然可继续沿用原企业帐册;也可以结束旧帐,另立新帐。企业无论是继续沿用原企业帐册,还是另立新帐,均应将被兼并企业的资资产全部转入实收资本。

二、兼并方企业的帐务处理
 (一)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 1、采取有偿方式兼并的,按照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照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照确认的各项负债数额,贷记所有负债科目,按照确定的成交价,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企业支付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的,应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二)被兼并企业仍保贸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
  1、企业有偿兼并其他企业、作为投资处理,按支付的价款,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企业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资产的,按划转的净资产,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三)兼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帐务处理
  1、“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经济效益好的国有企业兼并困难国有企业的,按照规定享受免息、停息的优惠政策,应按照“关于优势国有企业兼并困难国有工业生产企业后有关银行贷款利息会计处理的通知”(财会字[1995]19号)的规定处理。
  2、被兼并企业属于政策性亏损的,其产权转让成交后,兼并企业可以在被兼并企业原核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范围内,继续享受一定期限的亏损补贴的,按规定计算应收的补贴时,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收到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被贴款 ”科目。

三、会计报表
 (一)被兼并企业 被兼并企业在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期间,应按以下规定编报会计报表并分别报送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1、开始清理财产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
  2、清理财产工作完毕时,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移交资产册,并按照有关规定,编制资产负债表。
  3、评估结束并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帐面价值后,编制资产负债表。
  4、在产权转让成交后,应编制兼并成交日的资产负债表。
  5、保留法人资格并持续经营的企业,除上述规定外,在办理产权转让过程中,仍应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
 (二)兼并方企业
  1、兼并企业接受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情况下,应按现行会计制度编制兼并成交日的资产负债表,报送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 
  2、兼并企业接受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企业保留法人资格的情况下,应编制兼并日的合并会计报表。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 企业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后,丧失法人资格的被兼并企业应办理会计档案经被兼并企业原主管部门同意或经双协商后,可由兼并企业保管,也可由被兼并企业主管部门或原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保管。保留法人资格的,可不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会计档案保管要求和保管期限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 规定。

五、会计制度 企业兼并后,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按兼并方企业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如果被兼并企业仍保留法人资格,按其适用的行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六、适用范围 国有企业兼并其他企业或被其他企业兼并的,执行本规定。其他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兼并,可比照本规定执行。

收购公司的财务处理

4. 收购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准则》的规定处理,母公司应自购买日起设置备查簿;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对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其资产评估也只是供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B公司主体消亡。合并报表的编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企业合并准则》)第9条规定处理,购买股权后按B公司资产评估价值3亿元入账可以吗,应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为以后期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提供基础资料,相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合并方以支付现金作为合并对价的那么A公司如何处理这3亿元与2亿元之间的差额,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的现金、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问题所述情况其成本应为3亿元、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母公司在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负债应当按照相关资产,B公司存续、负债应当按照合并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列示【解答】仅就会计业务处理而言。编制合并报表时,对这属于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合并,调整留存收益: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除了因股东变化而调整实收资本(股本)明细登记外,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这属于《企业会计准则
(2006)》规定的企业合并业务;⑵,合并方对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第一。第二,而对B公司来说、非现金资产方式进行的该类合并、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股权后,B公司同样不需要做特别的账务处理,登记其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
①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按准则规定可能有两种情况。⑴、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对A公司而言形成一项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处理,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该按《企业合并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处理。⑴按《企业合并准则》规定精神。(阅读次数,应当调整资本公积。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在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则属于吸收合并。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不需要做任何账务处理、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⑵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而不需一以之调账,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合并方在确认了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后,以支付现金。

5. 被收购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法律分析:1、首先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和法人变更协议,然后到工商局进行变更。
2、原价转让,根据股权的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借:实收资本--旧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注:转让款可以不通过账面体现,直接给出让方。
3、其他会计账面数据不变,继续沿用旧账就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被收购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6. 资产收购的账务处理

资产收购简单的说,就是A公司卖资产给C公司,一般资产收购和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没有区别,以转让价减去计税基础作为财产转让收入。
财税[2009]59号规定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受让企业取得转让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这里的资产应当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投资性房地产,股权等非货币性资产,而不包括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
【例】A公司以本企业20%的股权(股本1000万,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作为支付对价,收购C公司某固定资产生产线(计税基础1000万元,公允价值6000万元)C公司资产6500万元。由于A公司收购C公司资产的比例大于75%,股权支付占交易总额比例:6000÷6000=100%,大于85%,假定同时符合特殊处理的其他条件。
A公司:
借:固定资产6000
贷:股本1000
资本公积5000
A公司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应当为6000受让方计税基础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国税发
(2003)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也明确为按公允价值确定。
C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6000
贷:固定资产1000(简化处理说明问题)
营业外收入5000
长期股权投资以1000万作为计税基础,同时调减营业外收入5000万,以后转让该长期股权投资时,假设转让价
10000,投资收益10000-6000=
4000,税收上应确让财产转让收入10000-1000=
9000,应调增
5000,先调增后调减。暂时性差异。

7. 被收购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1、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法人变更协议,到工商局进行变更。2、原价转让,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借:实收资本--旧股东贷:实收资本--新股东注:转让款可以不通过账面体现,直接给出让方。3、其他会计账面数据不变,继续沿用旧账就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被收购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8. 收购企业该如何做账

公司被收购后,被收购的公司收到收购公司款项的,一般是计入到公司的实收资本中,是属于股东的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扩展资料:

企业收购债务问题处理办法:
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 ,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