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超过多少有一票否决权

2024-05-18 19:44

1. 股东投资超过多少有一票否决权

公司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属于控股股东,具有一票否决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一、股东出资违约的责任
1、追缴出资。即公司对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追缴,股东如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请求强制履行。追缴出资作为一种救济手段,它常用于非货币出资的情形。
2、催告失权。又称失权程序,是指公司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其所认购的股份可另行募集。
此种失权是当然失权,已失权之认股人即使其后交纳了股款,也不能恢复其地位,因而有督促认股人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作用。
3、损害赔偿。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一种债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向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由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而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或被撤消、解散的情况下,违约的股东应向其他守约的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大多数国家公司法都规定损害赔偿是可以和其他救济手段并用的一种救济方式,当其他救济手段不足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时,公司或其他守约股东仍可要求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股东投资超过多少有一票否决权

2. 一票否决权是否可理解为决定权

一票否决权不能完全理解为一票决定权,需要在特有的环境、范围等因素发挥一票否定权举足轻重的角色,拥有一票否决权又是身份和权力的象征。
一、实际例子:
2004年,由于美国行使否决权,联合国安理会在进行的表决中未能通过一项谴责以色列暗杀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精神领袖亚辛的提案。
英国、德国和罗马尼亚对这项由阿尔及利亚和利比亚联合提交的提案投了弃权票。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内格罗蓬特在表决前发言说,该提案未能明确谴责已被列为恐怖组织的哈马斯对以色列平民犯下的恐怖主义罪行,因而是一项片面的提案。
二、例子发展历程:
提案敦促中东冲突各方立即无条件地停止各种恐怖、暴力、煽动和破坏活动,呼吁各方遵守国际人道法,停止侵犯人权的非法活动。提案呼吁巴以双方认真履行安理会各项有关决议,与中东问题有关四方充分合作,认真执行中东和平“路线图”计划。
由于美国的反对,安理会未能在本周早些时候举行的公开会议上通过一项谴责以色列暗杀行动的主席声明。为避免美国否决,提案国在这次表决前最后一次修改提案时加上了“同时谴责一切针对平民的恐怖、暴力和破坏活动”,但美国还是行使了否决。

3. 什么是一票否决权?


什么是一票否决权?

4. 什么是一票否决权?


5. 什么是一票否决权

法律分析:一票否决权是指,在选举投票过程中,若出现一张否决票,则全事项被否决的权利。一票否决权主要体现在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于实质事项的表决权上。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一票否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关键就在这个“三分之二以上”,换算成百分比,就要等于或超过66.7%的股权才能通过以上规定的决议,而如果某一股东的股份为33.31%以上时,那么其他股东的股份加起来也不会达到66.7%,所以只要这一个股东投反对票,就决定了股东会决议是不能通过了,这就相当于“一票否决权”。
在投票选举或表决中,只要有一张反对票,该候选人或者被表决的内容就会被否定。这种一票否决机制又称为一票否决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国宪章》 第二十七条 安全理事会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

什么是一票否决权

6. 一票否决权

法律分析:在投票选举或表决中,只要有一张反对票,该候选人或者被表决的内容就会被否定。这种一票否决机制又称为一票否决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7. 一票否决权是万能的吗?


一票否决权是万能的吗?

8. 什么是股东的一票否决权?

一票否决权分为两种,一种是股权会的一票否决权它取决于股权比例,一种是董事会的一票否决权它取决于董事会的决议规则